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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謀利;而與易陽牽扯在一起的,正是劉志遠。
2004年10月12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貴州省省委書記劉方仁兒媳易陽涉嫌受賄一案作出公開宣判,判處易陽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劉志遠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世紀興業投資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100萬元。
情陷“*妹”
劉方仁給人的感覺可謂“相貌堂堂”,中等個子,濃密的頭髮下是一張方正的臉盤,談吐舉止雍容大度,作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經常在各種“談話節目”中暢談法德兼治的問題。2002年3月14日他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還說:“跨入新的世紀,價值取向更趨多元化,各種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發生激烈碰撞。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既要依靠法律的權威性、強制性——依法治國,也需要依靠人的道德自律。後者雖然沒有前者的強制性,但在現實生活中也是一種強大的力量。‘德’,以其感召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水準,無德則國家無序,少德則民族無力。在中國歷史上,就是儒法並用,‘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孔子就說過,‘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我們說的‘*’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又是法治的堅實基礎。”
然而,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就是這樣一位道貌岸然的省委書記,竟會勾搭上“*妹”,上演了一出*裡的“愛情故事”。
那還是1993年,劉方仁上任貴州省委書記不久,某日,他在飯店用餐完畢後,被招待方安排在飯店一樓的某房間理髮。已年近花甲並有著近40年黨齡的劉方仁發現,給他理髮的這位理髮小姐鄭某長得相當標緻,而且別有一番風情,便忍不住讚美了她幾句。不想這位小姐也是“見過世面”的人,在省委書記面前頓時“媚態服務,嬌嗔萬分”。“劉書記”故意話中有話,“*妹”曲意逢迎*,以後便成了“為省委書記定點理髮”的物件,春花秋月幾個往返就使劉方仁對這家飯店有了“感情”,對那處洗頭間有了“感情”,最後是對那位鄭小姐有了“感情”。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劉方仁:“貪官總司令”的宦海浮沉(5)
當然,那時候的劉方仁還有些分寸,沒有馬上和這位小姐“共蹈愛河”。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其實這位漂亮小姐早已有了家室,不僅有了家室,而且外面還有別的男人。事實上,在劉方仁之前,早已有一位老闆——貴州某某裝飾公司的總經理陳林看中了她,而且成了她的姘夫。
從第二年,也就是1994年開始,鄭某與劉方仁的關係開始熱乎起來,最終突破底線,無法自拔。陳林不但不吃醋,很好地利用了這個資源樂此不疲地為劉方仁安排幽會場所。劉方仁雖不知道陳某曾是鄭某的姘夫,但從他鞍前馬後的表現來看,知道他是個“識時務愛奉獻”的“能人志士”。陳林很快成為省城貴陽舉足輕重的人物。
讓陳林在貴陽百姓中聲名鵲起的是他開的一家名為金太陽的夜總會。陳林利用這個場所結交了一些高階官員並把他們拉下水。陳林透過和省委書記的特殊關係獲得了左右貴州官場官員升遷的能力有“地下組織部長”之稱。一次陳林過生日宴請貴州各政府部門的官員。席間貴陽市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長有事想提前離席陳林當即大發雷霆而這位副局長則乖乖地賠禮道歉。
就這樣,一個省委書記頹然倒在了一個“*妹”的石榴裙下,並且還“長相廝守”,電話一個,大筆一揮,先後幫陳某承攬了貴陽某某大酒店和某某電信樞紐大樓等價值近億元的裝修工程。
陳林也的確非常“懂事”,除了“薦讓枕蓆”給劉方仁外,還“孝敬”了劉方仁5萬元人民幣和萬美元。此外,為了“穩態地、持久地發展感情”,他還利用逢年過節的機會,時常到“劉書記”家走動,又是送錢,又是送物,先後送給劉方仁共7萬元人民幣。
讓人們感到意外的是,官居要位的劉方仁在為自己悔罪的時候表示,自己不懂法。這似乎更像一個面對法律懲罰時的開脫之辭。但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2002年10月初劉被中央紀委宣佈“雙規”後,劉陷入了與世隔絕的狀態中,直到2004年5月被移交起訴。劉方仁以他的“政治經驗”認為,如果自己聘請辯護律師,就會給組織和有關部門一個印象,以為他認罪態度不好,對抗組織。權衡再三,劉始終沒有聘請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法庭應當為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檢察機關指控劉方仁多次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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