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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爭水爭地要聽憑官府裁決……這一切,對隨心所欲的老秦人來說,簡直彆扭得要死。
按照新法,一切都要顛倒過來,如何不感到彆扭?豈能不大發怨聲?
山野農夫們如此,櫟陽城裡的國人也是如此。所謂國人,說的是居住在都城及都城領地的工匠、商賈、市人和農夫。在這幾種人中,稱為“百工”的工匠地位較高,商人則地位較低,自由農人地位居中。但在戰國時代,商人遠不象後來那樣被稱為“賤商”而大加抑制,只不過沒有工匠那樣受人尊崇罷了。因為工匠絕大部分是官府經營的作坊的技師,是典型的“國人”,而商人則絕大部分是私人業主,官府對待他們自然有高下之分。
都城國人對法令的怨言,主要在“懲疲”法條。所謂懲疲,就是懲治懶惰懈怠和不務正業的遊手好閒分子。《周禮》稱這種人為“疲民”,所以懲治這種人的法令便稱為“懲疲”。衛鞅頒佈的獎勵軍功、獎勵農耕的法令中同時規定,對這種“疲民”給予嚴厲懲罰:無論農工商人,凡是因為懶惰、懈怠而貧困者,一律罰為官府奴隸,男人做苦力,女人做僕婢;凡是有業不操而遊手好閒者,一律罰為官府奴隸,強迫勞動;凡罰為奴隸者,夫妻不得同居,家人不得同事一主。更嚴厲的一條是,主犯家長一生不能恢復為自由籍的平民。
對於這種懲罰,忠厚勤勞的人們自然不會反對,也不會有怨言。但忠厚勤勞者一般都謹慎怕事,影響力很小。大發怨氣的是各種疲民。這些人都很刁鑽強悍,通常專門靠欺壓良善、敲詐商賈、偷雞摸狗、搶劫財物為生。還有一種“富疲”,由於家道富裕不缺錢財,便不事勞作,逃避兵役,專門遊蕩四方,做遊俠式的好漢。這種人有威望有能力有武功,影響力很大,是疲民之最。更有一種家道中落的“士疲”,識得字,讀得書,偏偏下不得苦。文不是文,武不是武,或整日在市人中搖唇鼓舌評判是非,或在官府吏員中傳播道聽途說的各種流言,或幫著“富疲”出謀劃策蹭飯吃。這種“士疲”對懲治疲民的法令罵得最為刻薄尖酸,說懲疲法令是“蛇蠍心腸,有損陰德”,是“老嫗當家,陰氣到頂”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除了庶民國人中的怨言,上層也是一片怨氣,大不安寧。
衛鞅的第一批法令中,也包括了對宗室貴族的懲治,即所謂懲治“貴疲”。宗室貴族,就是國君(國王或國公)所在的部族。按照千百年來的傳統,這種人是天生的貴族,做事不做事,立功不立功,都照樣是世襲的高等級爵位,從國庫中領取極為優厚的俸祿,享受包括高車駿馬、大片府邸在內的各種特權待遇。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因為他們是王公貴族,他們的享受是無法被剝奪的。可是,《軍功受爵法》卻橫空出世,赫然規定:取締世襲爵位制!凡宗室貴族,如果沒有軍功或其他大功,不得取得爵位;兩年無軍功者,除去貴族籍;一旦除籍,貴族就是庶民,原由國家提供的各種特權一律剝奪,享受的國庫物資一律沒收,附屬僕傭一律歸官府,其家人與其他人口(如庇居親戚),不得在府邸、田產、車馬、衣食各方面享受原來貴族待遇;現有爵位的貴族,包括家人在內,必須嚴格按照家長爵位的高低等級定衣食住行,不得以財力雄厚或其他背景而有絲毫僭越。這樣做,就是要造成“有功者必使顯貴。無功者,雖富而不得芬華”的現實,鼓勵人們為國家立功。
這種法令對秦國的宗室貴族來說,直是匪夷所思!
三皇五帝以來,貴族縱然無功,最差也是個等級較低的世襲貴族。何曾有過沒有功勞就會被開除出貴族階層的怪事!說到底,那時的貴族畢竟還是國家骨幹,想為國家立功者也不在少數,而且確實有許多建立大功的貴族人物。尋常時日,正派的貴族也會認為,為國家建功立業是完全應當的。可是有了這道法令,有功的貴族們便認為這是蔑視宗室貴族,刻意限制貴族,感到尊嚴受到了大大傷害。那些無功也無能、整天混日子的“貴疲”們,則惶惶不安,大罵衛鞅是挖秦國的老根,是吃裡扒外的小人!新法是“害人惡法”!
一些宗室貴族便秘密串通,來找宗室貴族中最有地位的嬴虔。
在宗室貴族中,嬴虔非但曾經是大權在握的左庶長,目下依然是太傅和事實上的上將軍,但更重要的是,嬴虔還是先君秦獻公的長子,是最顯赫的宗室貴族大臣。如果嬴虔也反對這種侮辱宗室貴族的“惡法”,他們就可以再求見國君訴說委屈,形成氣候,衛鞅的這種法令就很有可能被取締,甚至衛鞅本人也極有可能翻船。可是,當這一群老老少少在暮色中陸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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