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頁)
要目標是“老大”。其餘“陪抄”的四家,估計也有“防擴散材料”。
葉群叮囑江騰蛟道:“把信件、日記本、筆記本、畫報,凡是文字材料,統統抄回來。然後,你親自押送到北京,交給我。直來直去,不要讓任何人插手。”
江騰蚊不敢怠慢,唯唯領命。
翌日,江騰蚊就神秘地飛回上海……
後來,一九八○年十二月九日上午,江騰蛟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作如下供認:
“一九六六年十月初,吳法憲打電話叫我來北京,還說叫我保密。我到北京的當天晚上,吳法憲讓我上他的車一同去釣魚臺見葉群,……葉對我說,江青有一封信落到鄭君裡、顧而已他們手裡,現在這封信在哪個人手上不清楚,你可以回去組織一些人冒充紅衛兵搜查鄭君裡、顧而已、趙丹、童芷苓等五個人的家。凡是書信、日記本、筆記本等統統都拿來。葉群說要絕對保密。……”
教導隊冒充紅衛兵
朝沙發下看看,拉開茶几瞧瞧,江騰蚊在仔細檢查著鉅鹿路那幢小洋房,生怕暗藏著竊聽器。
江騰蚊的干將——上海空軍部隊文化處長張彪,奉命來到。緊接著,組織處長襲著顯、秘書處長劉世英、保衛處副處長陶崇義、軍務處副處長蔣國璋,趕來報到。
六個腦袋,幾乎湊在一起。江騰蚊輕聲細語,交代了來自北京的絕密任務。但是,江騰蛟只說“首長指示”,並未講明“首長”是誰,也不點明真正要追抄的是什麼。江騰蛟又增添了於伶、周信芳兩家,以遮掩真正的目標。
按照江騰蛟的部署,張彪負責偵察七家地形。雖然張彪的腳有點瘸,行動卻疾如電,迅如風。只花了半天時間,他就把這七家周圍地形、出入路線查個水落石出。然而,神不知,鬼不覺,他的偵察不露形跡。
襲著顯奉命組織抄家隊伍。江騰蚊決定,這次以“上海市紅衛兵總指揮部”的名義去抄家。襲著顯從警衛排裡挑了二十多名戰士,假裝紅衛兵。不過,清一色的男青年,未免太“整齊”了。於是又從軍內“可靠”的幹部子女中,選了二十多人。
就在這時,張彪偵察回來了。他附在江騰蛟耳邊,建議減去於伶、周信芳兩家,原因是於伶家就在空軍招待所對門,捱得太近容易暴露自己,而周信芳因主演京劇《海瑞上疏》,被當作“南方的吳晗”,不知抄了多少次家,已經沒有“油水”了……
江騰蚊覺得張彪言之有理,也就放棄了於、周兩家。
夜幕降臨。四十多名假紅衛兵,穿著各色便衣,集中在上海東北角、離虹口不遠的新華一村。這個新村,一排排米黃色的樓房,位於僻靜之處,在上海並不顯眼。其實,那兒是林彪在上海的一個秘密據點。林立果來上海,常住那裡。後來,王維國為林彪反革命政變秘密訓練的敢死隊——“教導隊”,就住在新華一村,在那裡進行格鬥、捕俘和各種特殊訓練……
秘密會議在新華一村空軍圖書館裡召開。夜裡,那兒無人問津。張彪面對四十多個假紅衛兵,下達“戰鬥任務”:“我們空軍有一份絕密檔案遺失了。據偵查,落到了鄭君裡、趙丹、陳鯉庭、童芷苓、顧而已這五個黑幫分子手中。為了不打草驚蛇,領導上決定讓你們化裝成紅衛兵,對他們進行徹底抄家。凡屬文字材料、照片,都要沒收。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可暴露軍人身份。這是無產階級司令部下達的緊急任務,一定要圓滿完成……”
江騰蛟作了如下五條規定(據張彪一九八○年九月十八日在特別法庭上所作的證詞):
“一、這次去抄家是革命行動,要注意政策,只要書信、日記本、筆記本、照片等物品,其他錢財、金銀、存款等一概不準動;”
“二、拿走的東西都以紅衛兵名義打收條;”
“三、帶隊的負責人可以暗藏手槍,但絕對不準動用、開槍;”
“四、臨時行動,將軍用卡車上牌照用紙糊上;”
“五、對警衛排戰士和幹部子女說是空軍有一份設計藍圖或絕密檔案,丟失在這些人家裡,不抄回來就洩露了國家重大機密。”
假紅衛兵們被蒙在鼓中,唯有帶隊者才知道意圖。迎著秋風,幾輛卡車在昏黑、冷清的馬路上急駛。鄭君裡家是重點,由秘書處長劉世英和軍務處副處長蔣國津兩人帶隊。“一號”江騰蛟的女兒,也混在假紅衛兵之中。
“二號”趙丹家,由襲著顯帶隊。
“三號”陳鯉庭家,由張彪負責。
“四號”童芷苓家,由陶崇義負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