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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重組協議不能透過就必須清算。再次,債券一般並不是被轉換普通股票,而是優先股,甚至被轉換為可贖回的、可回售的優先股,總之同債券的性質越相近越好。從國際經驗來看,雖然政府主導的大規模債務重組可以脫離破產程式,但也並不背離破產製度的基本原則。
在所謂的轉軌經濟國家中,債轉股曾被給予了很高期望,但在實際中,債轉股只被當作一種補充,規模十分有限。匈牙利在90年代初進行大規模的銀企債務重組,90%的企業在重組計劃中提出債務延期,52%的企業提出沖銷債務,10%提出將債務轉換為股份,6%的企業提出更換管理層,4%的企業提出購置新裝置,2%的企業提出增加股權投資。波蘭也在90年代初推行了銀企債務重組,重組手段也主要是債務延期和債務沖銷,銀行只同意將列入計劃的800家國有企業中的40家的債務轉為股份,轉股規模僅佔9家商業銀行債權不到2%。與波蘭情況相似,斯洛維尼亞在實施債轉股時也提出了極為嚴格的條件,債轉股必須能使債權人對負債企業控股和接管,而且實施債轉股的前提是確知有將會有其他投資者購買股權。克羅埃西亞的債轉股規模只佔銀行總資產的2。5%,銀行希望未來股市升值時藉以出售股權變現資產。
不管是債轉股,還是別的重組方式,一般而言,債務重組都會對企業的治理結構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債務重組對企業治理結構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債務重組可能會使股權結構發生變化,這必然會導致治理結構在決策與監督機構上的有形調整,如董事會的人員構成發生變化。其次,債務重組使資本結構發生變化,也即債務同權益的比例、債務的種類等都發生變化,這也會對企業的治理結構產生影響。不管是股權結構的變化還是資本結構的變化,新的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取向和行為導向是什麼,以及會如何體現於企業決策中,都是值得注意的。
處置不良資產,有可能引起通貨膨脹,其途徑和基本條件如下:1。不良資產引起通貨膨脹的路徑不良資產對通貨膨脹的影響主要有兩條路徑:第一條路徑,不良資產影響銀行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不足就要依賴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貸款過多、調節不當就容易引發通貨膨脹。不良資產佔金融資產的比例越高,表明發生銀行支付危機的頻率就會越高,對中央銀行再貸款的要求就越多,這一塊再貸款具有剛性,這樣倒逼中央銀行擴大基礎貨幣投放,基礎貨幣投放過多就會導致貨幣供應過多,從而有可能引發通貨膨脹。第二條路徑,呆賬貸款會由商業銀行傳導給中央銀行和財政部門,透過倒逼財政赤字誘發財政危機或通貨膨脹,透過倒逼財政化再貸款誘發金融危機或降低貨幣政策的效率。如果不剝離呆賬貸款,就會影響銀行資本充足率,要大量補充資本金就會加重財政負擔,財政無力就靠擴大赤字,嚴重的可能導致財政危機或誘發通貨膨脹;如果剝離呆賬貸款,比如由資產管理公司管理,也主要靠中央銀行再貸款來收購,最終損失的貸款就會成為中央銀行再貸款中的壞資產(再貸款財政化),這塊資產流動性差,基本不能收回,壞資產增加會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失真,貨幣政策收縮時會遇到困難,會加大貨幣政策操作的難度,降低貨幣政策的調節作用。這裡不良資產比例或呆賬貸款比例多高才會導致通貨膨脹或危機,關鍵要看經濟環境,經濟緊縮時期容易導致支付危機和銀行危機,經濟景氣時期容易導致通貨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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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轉化為通貨膨脹的基本條件近期中國實體經濟引發明顯通貨膨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良資產膨脹是否會誘發明顯的通貨膨脹,需要深入研究。目前國家金融系統的不良資產,有一部分已轉化為中央銀行的不良資產。這些不良資產早晚要處理,何時處理和採用什麼方法處理會直接影響通貨膨脹和貨幣政策。不能籠統地說較多的不良資產一定會或者一定不會導致通貨膨脹,必須從經濟執行的全域性出發,弄清不良資產轉化為通貨膨脹的機制和條件,才能抑制、防止和消除其對通貨膨脹的影響。
對金融機構剝離13939億元的不良資產,一是債轉股4000億元左右,二是呆滯貸款8000多億元,三是呆賬貸款1700多億元。實際中還有2萬億的不良資產。對第二類不良資產,目前還沒有研究具體處置方法,原則上只能靠財政核銷或增加貨幣供應來解決。這些不良資產,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設付出的高昂成本。發達國家產業轉型和結構調整中,也遇到過類似情況。各國經驗表明,不良資產本身並不可怕,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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