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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線,心裡祝她一路順風。
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聽到關於優優的任何訊息。在優優離開北京的五個月後,我的這部小說開始在全國各地的大小書店裡,銷售發行。但優優卻永遠地消失了,也許她沒有功夫和閒錢去逛書店,她本來就不相信小說裡的浪漫愛情。
小說上市不久的某日,中亞律師事務所那位林律師來訪。他拿來一本剛買的小說讓我簽名,說要送給他的夫人。“我夫人已經看過這本小說,有好幾個地方都感動得哭了。”林律師不知是真話還是客套,用這樣的說法向我恭維。但我仍為有這樣的知音而深受鼓舞,表面自謙實則自得地為自己圓場:“啊,我的小說可能比較適合女性讀者,女性讀者一般感情脆弱……”林律師極有同感地馬上呼應:“沒錯!不過我那夫人比較特殊,她看動畫片都哭,我估計發展下去,看新聞聯播都會哭的!”
我不禁啞然。
那位林律師並未發現我的尷尬,言歸正傳地說道:“我來你這兒還有個事情,你現在知道優優在哪裡嗎,她和你還有聯絡嗎,怎麼才能找到她呢?”
我笑笑,問:“你要找她,還是你夫人找她?”
林律師面目嚴肅,穩健地說道:“昨天凌信誠來了一個電話,這是他走後給我們來的第一個電話。再晚來幾天,我們就可以按他死亡處理下一步的事宜了。”
我心裡一震,不由搶問:“是他要找優優?”
“對。”林律師不假猶豫地點頭確認:“他希望我們幫他找到優優,他希望我們告訴他優優的地址。”
我呆呆地,怔了半晌,然後緩緩搖頭:“優優嗎?恐怕,誰也找不到她了。”
我想,優優大概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也許她去了某個偏僻的城市,找到了一份辛苦的工作,每天早出晚歸,掙錢養活她的大姐。她也許早就忘了過去的一切,一切痛苦,一切快樂,一切夢想,一切曾經有過的真情實感。
那天晚上我和那位電視劇投資商一起吃飯,商量策劃電視劇的拍攝事宜。我把凌信誠終於來電尋找優優一事,作為飯後的談資,聽得投資商不停地噴噴感嘆。他甚至忽發奇想,要求劇本的末尾一定要寫上這段。他相信當這個電視劇播放之後,說不定能感動主人公自己,然後不約而同地站出來重新露面,美好的愛情於是破鏡重圓。他進而把這個劇定位於主旋律作品,他相信廣大觀眾看完後定會與他同感:這世上雖然壞人不少,但還是好人居多。雖然壞人也能一時得逞,但咱們自己,和咱們的孩子,還得象優優信誠那樣,努力去做一個好人。還有周月和小梅,還有吳隊長那幫刑警,也都是好人!所有這些好人,能讓我們在這個不義的世界,也都活得彼此有情。
投資商對這部劇的感化作用頗為自信,走出餐館時他已喝得半醉,他一邊走向自己的汽車一邊在風中衝我大喊:“你放心,沒看過小說的人多了,可電視劇是大眾藝術,優優一定會看!”
我說:“但願。”
但我沒有喝醉,所以我知道,優優看了這個劇也不會出來。我想她現在最想要的,大概只是平淡的生活。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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