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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過去了,認真地說,那他很感謝。她從後臺階拿起做農活穿的牛仔靴走到他的卡車邊,跟他走到乘客的座位邊。“請等一分鐘,我給您騰地方,這裡盡是亂七八糟的東西。”他邊做邊嘰咕著,主要是自言自語,她可以看得出來他有點慌亂,對整個這件事有點不好意思。
他把帆布包和三腳。暖水瓶和紙袋重新放好。卡車後面放著一隻棕色的山姆森式的舊衣箱。一隻吉他琴匣,都滿灰塵,飽經風雨,用一條布紋帶子與一個備用車胎捆在一起。
他正在咕噥著抒紙咖啡杯。香蕉皮等等塞進一個雜貨店的大牛皮紙袋然後扔到卡車後箱中去時,車門砰的一聲碰上了,打了他屁股一下。然後他拿出一個藍白相間的冷藏箱,也把它放到車後面。在綠色的車門上有幾個褪了色的紅漆字:“金凱攝影,華盛頓,貝靈漢”。
行了,我想您現在可以擠進來了。她以一種特殊的、動物般的優美姿態鑽進駕駛盤後面。他看了她一眼,僅僅是一瞥,微微一笑,問道向哪邊走。
右邊,駛去。他的兩條長長的腿自動地踹著踏板,舊的萊維牌長褲蓋著系皮帶的棕色野地靴,這雙靴子已見過多少英里從腳下駛過。
他俯身伸手探到前面的雜物箱中,前肘無意中擦過她的大腿。他半望著風擋外,半望著那雜物箱,從裡面抽出一張名片來遞給她:“羅伯特金凱,攝影家作家”。上面還印著他的地址電話。
他說:“我是到這裡來的,您熟悉這個雜誌嗎?”
“熟悉。”
“他們要發表一篇關於廊橋的文章,顯然依阿華的麥迪遜縣的幾座滿有意思的這樣的橋。我已經找到了六座,但是我猜至少還有一座,據說是在這個方向。”
它叫羅斯曼橋,是屬於另外一個人的,屬於那個十幾歲的那不勒斯姑娘,那個探頭窗外,想著還沒有出現的遠方的戀人的姑娘。她一邊說一邊注視著他換擋時前臂彎曲的樣子。
有兩隻揹包在他旁邊放著。一隻是關好的,但另一隻的蓋向後翻著,她能看見露出來的照相機銀色的頂部和黑色的背面,以及一個膠捲盒的底部,相機背面貼著“柯達彩色,25,26張”的標籤。在這些包包後面塞著一件有許多口袋的背心,從一隻口袋中掛下一條一端有活塞的繩子。
好的腳後面是兩個三腳架,已經刮痕累累,不過她還辨認得出其中一架上面剝落的商標“基佑”。當她開啟汽車雜物箱時,她瞥見裡面塞滿了筆記本。地圖。筆。空膠捲盒。散落的零錢和一條駱駝牌香菸。
“下一個街角向右轉,”滑潤,由於出汗而發光。他的嘴唇很好看,不知怎麼,她一開始就注意到了。他的鼻子很像她所見到的印第安人的鼻子,那是孩子還末長大時有一次他們全家到西部度假看見的。
從傳統標準說,他不算漂亮,也不難看。這種字眼好像對他根本不適用。但是他有點什麼,是一種很老,飽經風霜的神態,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神。
他左腕戴著一塊外表很複雜的手錶,棕色皮錶帶汗漬斑斑。右腕有一隻花紋細緻的銀手鐲。她心想這手鐲需要用擦銀粉好好上上光了,立刻又責備自己這種注意雞毛蒜皮的小鎮習氣,多年來她一直在默默反抗這種習氣。
羅伯特金凱從襯衣口袋裡拿出一包煙,抖落出一支遞給她。在五分鐘內,她第二次使自己意外,竟然接受了。我在幹什麼?她心想。多年前她吸過煙,後來在理查德不斷嚴歷批評下戒掉了。他又抖落出一支來,含在自己嘴唇裡,把一個金色吉波牌的打火機點著,向她伸過去,同時眼睛望著前路。
她雙手在火苗邊上做一個擋風圈,在卡車顛簸中為穩住打火機碰著了他的手。點菸只需一剎那間,但這時間已足夠使她感覺到他手的溫暖的手背上細小的漢毛。她往後靠下,他把打火機甩向自己的煙,熟練地做成擋風圈,手從方向盤抽下來一到一秒鐘。
弗朗西絲卡。約翰遜,農夫之妻,悠閒地坐在佈滿灰塵的卡車座位裡,吸著香菸,指著前面說:“到了,就在彎過去的地方。”那座紅色斑駁,飽經風月而略有些傾斜的古老的橋橫跨在一條小溪上。
羅伯特金凱這時綻開了笑容。他掃了她一眼說:“太捧了,正好拍日出照。”他在離橋一百英尺地方停下,帶著那開口的揹包爬出車子。“我要花一點時間做一點探查工作,您不介意吧”她搖搖頭,報以一笑。
弗朗西絲卡望著他走上縣城公路,從揹包裡拿出一架相機,然後把揹包往背上一甩。他這一動作已做過上千次了,她從那流暢勁可以看出來。他一邊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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