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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粉,比誰豔,一朵,又一朵,一樹,又一樹,整個院子被一種鬼氣激盪著,迴旋著,我說不清是那些花附了我的體,還是我附了那些花的體,我像一個遊魂,遊走在它們中間。
我常常會跑到五號樓的垃圾堆那兒去。
你知道我會去幹什麼。
當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去,我不能讓別人把我當成揀破爛的,也不能讓人以為我有夜遊症,其實在五號樓,在屬於馮小唐家那個單元的垃圾箱前,我常常會揀到一些東西。
我主要翻騰一些馮小唐扔掉的東西,我揀到過一個寫著他名字的筆記本,還有他穿壞了一隻腳的李寧鞋,我試了試,43碼,絕對大,來回走了兩步,不跟腳,這雙鞋和他的筆記本被我整理好了放進我的抽屜裡,只到搬家我媽李美鳳發現了這雙破鞋,她驚呼起來,這誰的破鞋?
我已經知道破鞋是個不好的詞,我說媽呀,哪有破鞋,是李寧運動鞋。
我張口就來,我爹的。
別騙我,李美鳳說,你爹的腳是41號,沒這麼大腳。
那是我拾來準備賣破爛的,當年我讀書家裡不是條件一般嗎?我為我自己這個說法臉紅不已,但已經說出去了,只能死豬不怕開水燙了。
李美鳳瞪了我一眼,把那雙我珍藏了兩年的鞋扔進垃圾箱:周七,我見過沒出息的,但是,還真沒有見過像你這麼沒出息的,你真給我丟人,當年可是你爹追求的我,他給我寫過好幾十封情書呢。
這和我爹的說法基本相反,我爹說是李美鳳同志追求的他,他剛大學畢業分到我們這個城市,去買我媽那裡的曖壺,結果讓我媽一見鍾情,我媽就天天到建築公司去找同學,後來又托出人來說親,我爹當年沒有見過世面,於是上了我媽的賊船。在這一點上,我和我媽有一拼。
那個筆記本我後來又還給了馮小唐,我把背面全用了,寫上了他哪天穿的什麼衣服穿的什麼顏色的襪子,哪天和女生說了幾句話,哪天舉著個漢堡吃得正起勁,哪天的腳踏車速達到了80秒每公里,我送給他以後他說了一句話:周七,你真是花痴,服了。
後來這個筆記本被他轉戰全國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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