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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李寶金,湖南郴州市市委書記李大倫,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等。而這些牽涉房地產的*大案,幾乎無例外地都涉及以暗箱操作的方式實現的權錢交易。
在暗箱操作發生的場景中,並非沒有內部性的制度和規則,但問題是,在權力面前,這些規則是軟弱無力甚至根本不起作用的。在上海社保案中,領導人的一個批示甚至一個暗示,就可以決定這筆鉅額資金的使用。從一些相關案例可以看出,在暗箱操作這種權力運作模式中,“領導批示”、“領導打招呼”,有時甚至是暗示或不表態(暗示),都是其中重要的元素。
從這種意義上說,暗箱操作是目前我們這種不受監督和制約的權力模式的必然產物。因房地產中的權錢交易而落馬的原青島市嶗山區區委書記王雁就說過這樣的話:“表面上看,土地開發程式極為複雜,先由開發商給區長寫用地申請,區長把用地申請透過分管區長批到國土局,局長再安排土地科填寫審批表,經科長、局長層層簽名再報到區裡,缺少一個環節都不行。但實際上都是各個環節的一把手說了算。”“我是全區的一把手,自然說一不二。”比如,青島有家房地產公司實力不強,看中了嶗山區一塊土地。總經理李某多次找王雁“做工作”。結果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過程中,王雁明知違背土地法相關規定,仍在對方沒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利用區委書記職權,安排國土資源局為其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並大筆一揮減免了1�6億元費用。
暗箱操作,不僅導致公共資源大量流失,而且使得政府行為走樣變形,甚至導致一些應當進行的改革無法進行和實施。前幾年發生的國企改革爭論,有人將其歸結為主張和反對改革的爭論,但其實,爭論的焦點與其說是國企要不要改革不如說是如何進行改革。正如一些學者所說的,國企產權的轉讓不過是改革了國有資產存在的形態。就此推斷,這樣的改革不應當引起如此之大的分歧和爭議。但問題在於這種產權的轉讓是如何進行的。在當時,即使是積極主張進行國企改制的人也不否認,在許多地方國企改制成了“內部人控制的改革”。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向本企業經營管理者轉讓國有產權,應該由直接持有國有產權的單位負責或其委託中介機構進行,經營管理者不得參與轉讓國有產權的決策、財務審計、離任審計、清產核資、底價確定等重大事項,嚴禁自賣自買國有產權。但在許多改制的案例中,評估機構是由企業直接委託的,企業管理人員參與改制專案申報、改制方案的制訂、資產申報等重大事項,有的更是連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公開相關資訊和競價拍賣的形式都不走。這樣一來,大量國有資產被賤價出售甚至無償轉讓給“內部人”。因此可以說,前一段我國國企改革出現的波折和受阻,與其說是源於人們對國企改革主張上的分歧,不如說是源於國企改革中暗箱操作以及由於暗箱操作導致的改革變形。
二 暗箱操作——中國之癌(下)(1)
事實上,暗箱操作已經成為滲透於社會生活諸多領域的一種現象。只要我們在搜尋引擎上搜尋一下“暗箱操作”這個關鍵詞,就會發現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暗箱操作:大學生轉系中的暗箱操作、超女選秀評獎中的暗箱操作、中小學收費中的暗箱操作、政府採購和投資專案中的暗箱操作、房屋拆遷中的暗箱操作、公務員考試中的暗箱操作、幹部任用中的暗箱操作、國企改革中的暗箱操作等等。可以說,如此廣泛存在的暗箱操作已經成為我們社會生活失序的一個重要根源。
上面的暗箱操作現象雖然涉及的領域涵蓋了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但在這林林總總的暗箱操作現象中,有一個永遠不變的身影,這就是權力。在社會科學中,關於權力可能有著很不相同的解釋和界定,但在最簡單的意義上,權力實際上就是能夠決定點什麼的能力。所謂暗箱操作,也就是對於這種權力的不公開行使。而我們知道,權力的行使在許多情況下是與利益聯絡在一起的,因而我們似乎就可以說,涉及的利益越是重大,人們不公開使用權力的願望就越強烈,所帶來的後果也就會越嚴重。
最近“駐京辦”現象開始引起人們的關注。據有人考察,駐京辦的設立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那時是計劃經濟,駐京辦成為溝通中央和地方的一個重要環節。但駐京辦的真正興起則是20世紀90年代。據有關資料,1991年北京已有186個市級以上的駐京辦,1994年以後駐京辦的數量以驚人的速度增長。據不完全統計,現在除有52家副省級以上的駐京辦之外,還有520家市級駐京辦,5000餘家縣級駐京辦。如果加上各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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