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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的女兒,不但文靜高雅,而且自尊心極強。她是1977年回城的,1978年考上大學。母親讓她在同班同學中找一個物件。她說男生就一個沒結婚,她實在愛不上他。大學畢業後,她已是三十四的年齡。她仍不向任何關心她婚姻的人提擇偶條件,她的文化層次使她只能追求心的結合,她的婚姻觀使她只能默默地等待他的出現。終於有一天,她明白自己已屬於輪空的一代人。現在,她出國留學了,臨行時對朋友說,她還要等,絕不違拗心意,那怕獨居一生。
Z君不甘心乖舛的命運。她開始和Y君一樣,默默地等待愛的降臨,直到在醫學院讀完研究生,才醒悟到這樣的等待有如緣木求魚,永遠不會有奇蹟發生。她只有另闢蹊徑。畢業後她分配到某醫院,不久便瞄上了一位主任醫師。她知道這位主任醫師有妻子,且長她十歲,她鐵了心要做第三者。她說:這是逼的,既然社會奪走了她愛的權利,她就應毫不退縮地嘲弄社會,將愛再奪回來。在這場爭奪戰中,她的年齡有絕對的優勢。她成功了,但一個家庭也解體了。
女知青回城後的婚姻無外乎以上諸君的三種結局。無論何種結局都包含著不幸。當然,知青中也有少數幸運者,但幸運者的歡笑絕掩飾不了不幸者的淚水。
有材料說,女方插足他人婚姻的案件中,當年做過知青的佔有很大比重。
男知青雖多有湊和的婚姻,但獨居者寡。
女人是弱者,女知青更是弱者,她們的確比男知青更加艱辛困厄。這就是筆者為什麼將筆觸更多地伸向她們的原因。
寫到此處,筆者不能不接敘第二章中那些受汙辱的女知青回城後的命運。她們的心房早已鎖閉,無論是獨身還是下嫁,痛苦關在心房內,世人是難以探秘的,筆者也只能從友朋的口中索覓她們的心路。
孤獨者A:
小楊是被幹部姦汙後懷孕的,她挺著肚子步履蹣跚了,那幹部才被告發。縣知青辦通知她父母接她回家生孩子。她家是書香門弟,雖然老倆口被打倒在地,仍面子十足,拒不讓她回來生,縣知青辦只好到處打聽沒孩子的孤寡老人,最後找定一個四十六、七歲沒有後的農民。
按照人家的要求,小楊是夜裡用馬車拉走的。那天是陰天,她辨不清東南西北,天亮趕到這人家時,她已被顛簸得五臟俱裂。她呻吟著躺在土炕上,直到坐完月子,再沒出過這屋。那是個女孩,白白胖胖的,把那戶人家喜得不行。她聽到外屋鄰居說,這孩子長大了,準又是個大美人。她不想給了,想自己養活,再苦再難也認了。她向人家說,人家根本不理她。滿月後的一天夜裡,她喝過這家女主人端上來的一碗麥乳精後,便昏睡過去。醒來時,她發現自己正躺在一輛裝滿羊草的馬車上。身邊孩子沒了。她知道受騙了,世界立即變得一片漆黑。她號啕著呼喚女兒,跪著求車老闆告訴她孩子生在何村。車老闆只用鞭響回答她。
她是以病退的名義返城的。後來她上了師範院校,後來做了小學教員,再後來她父母平反了,她也變成了一個成熟、冷豔、高傲的女人。可她不敢談戀愛,她怕男人知道她的經歷,她怕因此而向男人卑躬屈膝。她變成了一個只為保護自己的高貴而活著人。其實,她的心比誰都虛弱。
十五年後,她又踏上了這塊使她受辱的土地,她要找回女兒,拿著大把的票子在她插隊的村到處打聽女兒的下落。出她意料,金錢也未使村裡人告訴她詳情。她只好回到縣城打聽。當年主管這事的是個下放幹部,早調回省城了。於是她又趕到省城。結果,那個下放幹部離休後,已病死了。她聽到後,心力交瘁,頓時暈倒在地。
她說她還要去找女兒,下次去不能傻找,要訴訟法律。可瞭解她的朋友說,她不會大動干戈的,除非甘心情願垂下她那顆高傲的頭。
孤獨者B:
梅子是我到一個朋友處,在食堂吃午飯時認識的。她穿著一身藍布工衣,弓著腰,不細看會以為有四十五、六歲,其實只三十八歲。她長得很白,杏眼,淡漠中仍可想見當年的丰姿。
“這是作家。”朋友吹我。
她極平淡地一笑算作答,然後匆匆離去。
“你不是要寫知青婚姻的報告文學嗎?寫寫她吧,一大故事。”
“那你講。”
——我和她在一公社插隊,她的事我全知道,要不我一召她,她怎麼就過來?二十年前,她是全縣第一大美人,外號白牡丹。這是玩兒鬧們給起的。下鄉頭一年她和貧下中農過革命化春節沒回家。集體戶就她一個人,三十晚上活活的讓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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