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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志榮(2004)對海外REITs的發展現狀做了較全面的介紹,對REITs產品進行了國際比較,包括REITs的兩種發展模式比較、REITs的結構比較、REITs的上市條件比較[39]。楊冬梅(2003)對美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德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和日本的土地信託的組織形式、特點進行了介紹,提出建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國有土地信託經營管理運作機制以及發展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尚需解決的問題[40]。任佩(2003)介紹了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概況、立法沿革、特徵、型別、運作與程式,認為應儘快完善必要的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房地產信託專案的經營管理方式[41]。吳嬋君等(2003)透過介紹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提出我國REIT運作模式和相關配套政策[42]。劉曉兵(2003)透過介紹美國、日本房地產投資信託發展過程,認為: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在理論上幾乎還是空白,必須儘早對房地產投資信託進行認真、細緻的研究;正確認識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性;在政策上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法律、稅務、財務和證券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努力開發相關和配套的房地產證券化商品;建立完整的房地產投資的管理和戰略體系[43][44]。宋林峰(2004)對美國REITs做了系統全面的介紹,包括:REITs的概念與型別;REITs的主要結構;REITs的特點;REITs的缺點;REITs行業發展歷程;REITs現代化法案與REITs發展前景[45][46]。
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特性分析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作為一種產業投資基金,不同於證券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有其自身特有的投資特性。這種特性表現在收益率、風險、流動性、市場需求等方面的問題。國內學者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這些特性進行了探討,但已有的研究僅限於定性層面[47]。
阮連法等(2004)介紹了房地產投資信託的概念,認為房地產投資信託的風險包括專案風險、利率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認為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發展趨勢是:擴大資金來源,向專業房地產投資信託發展;擴大房地產投資信託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品種;增強房地產投資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完善法律支援體系[48][49]。張紅等(2002)分析了房地產投資信託的收益,認為包括利息收益、股息收益和資本利得,其影響因素為經營收入、淨收益、價格/經營收入乘數、淨資產價值置入成本、管理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認為管理層的經營水平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50]。陳潔等(2002)分析了房地產投資信託與債券、股票和其他房地產投資工具的投資相比的投資特性[51]。趙永生(2004)分析了房地產投資基金的市場需求,認為從資本市場的投資需求來看國內潛在的房地產投資基金投資者有:分散的個人投資者、社保基金、保險公司等大型投資機構、證券投資基金、共同基金及其他金融機構、非營利性組織和機構、不動產物業的機構擁有者,房地產市場的投資需求包括:開發專案的投資需求、大型經營性物業的投資需求、房地產企業重組的資金需求、企業集團資產剝離需求、國有實物資產變現的需求、物業管理(投資)公司的專業化發展需求,並提出營造適應基金投資的市場環境[52]。王浩(2004)分析了房地產的集合資金信託風險,包括:信託投資公司的“經理人行為風險”、房地產公司的信用風險和稅收風險、政策風險、信託產品的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提出了應對風險的策略:信託投資公司的自律;運用信託風險管理模型;要求房地產開發公司提供相應的政策批文;創新針對房地產的信託產品;實行信託產品的評級制;嚴懲違紀行為,保障委託者利益[53]。宗國英(2003)分析了信託產品對我國房地產業的融資貢獻及其侷限性,其侷限性表現在:信託公司自身的制約因素、信託產品融資額度的限制、運作模式的限制[54]。郭臣英等(2004)分析了我國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的制約因素,從宏觀看,有經濟體制、金融體制、法律政策的制約;從中觀看,有公司組織結構問題、管理機構管理方面的問題;從微觀看,需要加強信託知識宣傳,從意識上解決REITs的障礙[55]。白龍等(2003)對目前已發行的房地產投資信託融資品種進行了分析,指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有:募集資金規模受限制、投資週期短、流通性較差、存在“過橋貸款”問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