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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就說好啊,你立軍令狀!於是這個郭立立下軍令狀就來接秀秀,秀秀聽說郡王要見她,就安慰崔寧了一番,坐上轎子,跟著郭立來到了郡王府。郡王瞪大眼睛要看秀秀是怎麼從轎子裡出來的,可轎簾掀開,裡面空無一人。郭立這下傻眼了,郡王大怒,說你裝神弄鬼,純心想弄個死人來嚇我。於是拿出軍令狀,就把郭立給殺了。
原來,秀秀當初早已被打死在後花園,秀秀的爹媽為了給女兒女婿求情,被郡王府家人一頓痛打,二人舉目無望,最後也投了錢塘江自盡。在大牢外等崔寧的秀秀和找上門來的璩氏夫婦都只是這一家三口不散的冤魂!
崔寧聽說了杭州的事茫然若失,這一日走回家見秀秀正端坐在家中。崔寧知道她是鬼,心裡很害怕,就說“秀秀,你放過我吧”!
秀秀說,你我原本好好的日子,都是被郭立這個傢伙給害了,如今他得了報應,眾人卻已經知道了我是鬼,再也無法在陽間相守下去了。但你怎能與我分開呢,我們還是一起去過我們的日子吧。於是握住崔寧的手,兩人一起倒地,故事就此結束了。
我要宣告的一點是,我的講述裡有一個失實的地方,就是這個郭立其實沒有死,他只是被打了五十軍棍,只是我在講的時候,實在是把這個傢伙恨得要死,所以我才忍不住說他是被殺了。
這也說明了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秀秀如果是為了報仇才冤魂不散的話,她這個仇也報得太不徹底了。況且,如果說她為厲鬼要報仇的話,最應該去報復的該是那個萬惡的鹹安郡王啊,這個罪魁禍首怎麼一點兒都沒得到報應呢?這說明,秀秀化鬼根本不是為了報仇,那麼又是為了什麼呢?
這就跟我們前面所說的這個故事要為兩位主人公選擇刺繡和碾玉這兩樣手藝活有關了。
我們知道,才子配佳人的模式固然是浪漫,但浪漫當不得飯吃,對於市民生活而言,穩定而富足的生活狀態才是他們最關心的事兒,而秀秀與崔寧的手藝就為這種穩定而富足的市民生活提供了保障。
另外,秀秀與崔寧的性格也是典型的市民化性格,他們嚮往小家庭的生活,小富即安,既不妄想飛黃騰達,也不奢望一夜暴富,但當困難甚至是磨難來臨的時候,他們又能表現出極堅韌的承受力,在最困難的時刻也還暢想著明天的幸福生活,而這,正是市民化的典型性格。正是因為要凸顯這種新崛起的市民文化的情愛,崔寧才不是一個書生,而變成了一個工匠,才子佳人的傳統模式在宋代話本里算是被徹底打破了
後人在評論秀秀冤魂不散時,基本上都是說她為了快意恩仇,是像她主動追求美麗愛情一樣,愛與恨都那麼明快而激烈。我覺得這都沒有讀懂秀秀。這個美麗女子的最大的願望,就是跟她愛的人一起安靜地生活,我想她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崔寧一起慢慢變老。所以,她才在最後“執子之手,與子攜死”,她至死要的都只是一種生活!
至於崔寧最後的膽怯,那也是人之常情。我想,在他握著秀秀的手喝完孟婆湯,跨過奈何橋的時候,他一定會釋然,一定會像當初帶著秀秀逃亡時一樣,用堅定的目光來呵護他們簡單而幸福的生活!
如果說為了簡單的幸福,秀秀的生死不悔,多少體現了女子的痴情。那麼在平凡的市民生活中,同樣也不缺乏這樣痴情的男人。一個不會“弄潮”的“弄潮兒”樂小舍就算一個。
請看下回:樂小舍的故事——“一個不會‘弄潮’的‘弄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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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痴情若到深深處,生死風波總不妨(1)
——樂小舍的故事
上回我說到,樂小舍是個不會“弄潮”的“弄潮兒”。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這個名叫樂和、小名叫小舍的小夥子是個杭州人,也就是吳地的人,古代蘇杭地區都是傳統意義的吳地。杭州有西湖,有錢塘潮,自古到今,天下聞名。尤其是到每年八月十八這天,錢塘江的秋潮是一年中最壯觀的時候。自宋代開始,就有“全民觀秋潮”的習慣,因此每年也都有被潮水卷落而喪命的人。所以北宋的時候就曾經出過法令不準人們去觀秋潮,當然出發點是為了保護百姓的人身安全。但就像西班牙的鬥牛節、奔牛節一樣,雖然每年都有因此而喪命的人,但作為一種傳統民間節日,普通百姓對它的熱情也是政府法令所禁止不了的。所以到了南宋的時候,政府就取消了限制觀潮的法令。不僅不限制觀潮,還組織觀潮,尤其允許民間藝人與百姓自行組織觀潮時的各種表演。
於是到了大潮來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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