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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的事兒:〃如有一語相欺,上帝鑑之〃。璞鼎查一看乾親家都指天發誓了,就不好意思再拿進城相逼了:既然你已經承認城內城外無差別,算是承認俺們的進城權了。那就往後拖一拖吧。
(二)德庇時的叫板之下,耆英與黃恩彤弄了個灰頭土臉
英國方面第二個提出進城的,是1844年繼任駐華公使的德庇時。這傢伙是個中國通,1813年就在廣州商館裡任職,1816年做過阿美士德使華使團的翻譯,1933年起歷任英國駐華商務第三、第二監督和總監督。1845年,他開始向耆英交涉入城問題。耆英回答曰廣州人民眾志成城,請德庇時體諒。德庇時不是他的乾親家,當然不屑於體諒他,反而向英國外交部呈文,提出:如若不讓進城,即使清政府付清了第一次鴉片戰爭的賠款,咱也不能交還它的舟山島。對耆英這邊,德庇時揚言要動兵侵佔廣州。無奈,耆英夥同他的助手、廣東巡撫黃恩彤開始了兩面忽悠:
一方面,向道光上奏,其他四口都讓外國人進城了,廣州再這麼堅持,沒有藉口啊。雖然舟山與廣州比較起來,後者為重。但是舟山之退還與廣州之進城,則是前者為重,兩害相較取其輕,咱還是準人家入城吧。
另一方面,跟德庇時煽情,不退還舟山,俺這位置就不保了;進城問題,俺一直在盡力以期對得起您這位知己。黃恩彤給德庇時的信,更是忽悠得厲害:當時兩國講和,朝中大臣有異議,都是耆大人一力承擔下來的,吃水不能忘挖井人啊;舟山若不交還,皇帝肯定認為耆大人說話不算數,皇帝治他的罪,你不心疼?況且中國的大臣中,像耆大人這麼老實的,沒有幾個啊。他一旦下了,接辦的不知啥人呢;有那黑社會,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專跟官府作對。官府使勁兒禁,可能激成事端;不使勁兒禁,禁不動,無顏對外人。大家都是出來混的,得互相體貼不是?
耆英與黃恩彤說的都是老實話。道光那裡還好糊弄,問題是德庇時不把他倆當知己,逼迫更甚了。兩個人無奈,只好於1846年1月13日貼出准許英人進城的告示。告示一出,眾譁。有人遍貼小廣告:夷人敢進城者,誅!甚至有小廣告上還寫著〃先殺勾通賣國之奸臣〃的豪言壯語,矛頭直指耆英等人。據說百姓一下子就封了〃八大漢奸〃,耆英、黃恩彤和廣州知府劉潯佔了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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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節:廣州故事:俺最會說〃不〃了!(3)
1846年1月15日下午,傳聞廣州知府劉潯與英人密訂進城日期回署了,廣州民眾數千人衝進了他的衙門……放火,不但燒了人家的衙門,連人家的朝服也給燒了。這就叫愛國有理,咋都有理。放平日,百姓敢這樣與官府作對嗎?即使敢作對,也鐵定算謀反。所以,啥事一沾民族氣節與愛國感情,就複雜了,誰都不敢惹的。可憐的漢奸劉潯,從後門狼狽逃出。
眾怒難犯之下,耆英與黃恩彤將劉潯撤職,並貼出佈告,說13日那個告示是考察民情的,既然大家不願讓英人進城,那咱就不讓他們進。耆英雖然順應了民情民意,但是他的處境更困難了。北京那邊,帝國政界漸起一個強有力的反對派;廣州這邊,士紳民眾掀起了強烈的排外高潮。大家拒絕接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局,批評戰後所籤的條約,拒絕執行其條款。耆英身處中西夾縫中,首先失去的是國內的支援與同情,失去的是一個總督大員所應有的權威。
按馬士所言:〃他本來可以用他的政治家才能挽救這個帝國,但是他覺察到他自己已經孤立無援。〃中國這邊不理解耆英的苦處,英國那邊則理解了。劉潯事件,讓德庇時確認了耆英與黃恩彤的誠實。他發現,耆英是中國官員中罕見的例外……偶而不照條約行事,或許是因為他的處境困難,而不是由於他天性褊狹。德庇時還發現,歐洲國家派駐中國的代表接觸過的人物中,耆英不但是品級最高,為人也是最值得尊敬的。
這個時候,擔任英國外相的托利黨人阿伯丁也同情上了耆英,他通知德庇時:關於開放廣州城的問題,無論做什麼可能損害到耆英地位的事,都應仔細考慮,因為廣東人對於所有的外國人仇深似海,倘若耆英被迫去強制他們採取順從的態度,他的處境將是十分困難的。有鑑於此,德庇時遂有所退步。他提出,在清朝皇帝同意英人擁有廣州進城權及舟山退還後不再另給他國的前提下,他可以推遲進城時間。能推遲就推遲,解決燃眉之急嘛,耆英當然沒啥可說,雙方於1846年4月4日簽訂一個《英軍退還舟山條約》。關於進城條款如此規定:〃進粵城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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