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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風走過去,他們在那裡嘰嘰咕咕,說話別人聽不懂。老闆對凌風說,“看來他們是想吃飯,又拿不出錢來。”凌風說,“老闆,給他們一些吃的,我來付錢。”老闆把吃的東西給他們送過去,那些人連連拱手,向凌風致謝。凌風笑笑,轉身喝酒。他們想是餓荒了,東西一下就吃完了,凌風又叫老闆多添一些。這些人有個年輕人是為首的,其他人都很尊重他,他不動手,別人也不敢開吃。酒足飯飽之後,那人過來致謝。凌風說,“都是小事情,萍水相逢,大家應該相互照應。”那人看著他,聽不大懂,凌風笑了,他想他講的太深奧了。凌風和那個年輕人坐在一起,用手勢和簡單的問話攀談起來。
那個年輕人叫達奚,是西南面一個酋長的兒子。他那裡雪山連綿,氣候十分寒冷。達奚和父親鬧翻了,同手下人跑出來。他原本帶了不少錢,但是路途遙遠,他又言語不通,常被人欺騙,到了京城,已是身無分文。這天他飢餓難忍,正碰上凌風,凌風見他器宇不凡,因此想幫幫他。
凌風問,“你在京城住在哪兒呀?”達奚不說話,這兩天他們都是找了房簷下躲躲,天明就趕緊溜走,幸好天氣炎熱,還不打緊。凌風笑笑,說,“我有幾個朋友,可以幫你安排一下。”達奚欲不答應,又確實沒地方住,他說,“那就謝謝你,我有能力會百倍報答的。”凌風跟老闆說,“我這裡只有十個銀幣,先都給你,剩下的錢我改天再付,請您再借我三十銀幣,我改天一定還你。”老闆說,“不要緊,我還能不相信你嗎?”
凌風和柔娘告辭,領著達奚一行人出了店門,他找來熟人,給他們安排了幾間不大的房舍,屋子很乾淨,陳設整齊簡單。達奚十分感激。凌風把三十銀幣交給他手下人,說這可以買些應用之物,我改天再來看你們。
凌風告別離開,達奚望著他的背影,一個家丁說,“我們運氣真好,能認識這個好心人。”達奚說:“他不是一般人哪。”
兩個月後,一份案卷放在凌風案上,上寫為持械於鬧市殺人事,案犯一名某某,犯人已實供,兇器、血衣俱在,定為斬刑。案卷有被害人的屍格(屍體檢驗記錄)仵作的名字,緝捕人員的名字、陳述;初審、複審法官的意見都十分詳細。日期、地點都與凌風他們所目睹的一致。
凌風對越石說,“明天上午我們到監獄去。”越石說,“有新犯人了?”“上次那個人捉住了。”越石很驚訝,“這麼快?”“是啊,初審、複審都過了,就等我最後裁決了。”第二天一早,他們到了監獄,獄長把犯人押上來。越石見了犯人,神色很驚訝,因為這個犯人並不是他們所見的那人。
第二十二章
越石剛要說什麼,凌風瞅了他一眼,對看守說,把他的刑具卸去。凌風審理犯人有個習慣,不喜歡犯人帶著刑具,也不要侍衛、看守在旁邊。他覺著這樣犯人不自在,他自己也不舒服,起初別人很擔心,但拗不過他。不過這幾年,確實也沒有犯人襲擊過他,大家都覺著奇怪,不過也就放心了。
凌風說:“越石你也出去吧。”越石說:“大人……”獄長拉了他一把,說,“這是他的老習慣,我們出去吧。”
凌風指著一把椅子,叫犯人坐下。那犯人年約三十餘歲,中等身材,看上去像個老實人。他小心地坐在椅子上。
凌風面帶笑容,問起囚犯的年歲、籍貫、職業、家庭情況。那人是酒店的夥計,三十二歲,家裡父母都在,已經娶妻,有一兒一女。那人見凌風很和氣,原來緊張地心情也有些放鬆了。他身體伸展了一下,靠在椅背上,坐得比較舒服了一點,畢竟摘掉刑具的感覺還是不錯的。
凌風就著獄中的筆硯,在紙上草草記著,實際案卷中這些都有,他一邊記一邊沉思,時不時抬頭看一下犯人。
凌風突然問,“你知道你犯的是什麼罪嗎?”他口氣很兇,犯人被他嚇得差點從椅子上摔下去,好半天低聲說:“是殺人的罪。”“按律應處什麼刑!”那人有點嚇呆了,臉色猛地發白。
凌風厲聲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你懂不懂!”那人說:“我懂。”凌風說:“你將作案的過程一五一十地跟我說說。”
那人遲疑了一下,支支吾吾說道:“那天我去酒店喝酒,那人看我不順眼要打我,我就掏出匕首刺了他,沒想到他運氣不好死掉了,我也沒想到。”他說著說著,撲通一下跪下了:“大人你念我是初犯,饒了我的性命,我家還有高堂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