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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影片僅僅就是證明比武發生,然後有人死了。”
“影片可以證明……”公訴被問住了。
辯護人笑了:“那影片除非有最原版的高速攝像機的錄影。公訴人一方提出的證據,只能看到我的當事人與被害人擦肩而過。這只是一個比武的過程罷了。”
公訴人沒有反駁,因為在他得到的影片,網上流傳的影片當中,都沒有李元興揮刀的動作,法律上講證據不是猜測,不是有可能李元興揮刀了,或者李元興是唯一靠近的人等等,需要非常嚴格的證據。
“請繼續出示證據吧。也請我的當事人離開證人臺!”
李元興回到自己的椅子坐上,很平靜的說了一句:“那把刀,不可能有血!”
李元興說的沒有錯。
沒有帶血的刀,也沒有帶血的衣服。
公訴人思考了一會後,一張嘴竟然一個字也沒有發出來,因為他沒有驗屍報告。刀上絲毫血跡也沒有,更沒有辦法證明那把刀把人砍成了兩半。
“我這邊再有的證據就是,海關開出的兩具屍體出關的證明。李元興作為當時可以看到臉的三個當事人之一,我有理由想信,另外兩個可以看到臉的死亡者,在死的時候是與李元興有過語言交談,以及近距離接觸的。”
庭上的人,無論是法官,還是公訴人,或者是辯護律師。其實都明白這件事情,如果要硬查,肯定還是會有證據的,比如誰放火燒了那屋子,比如攝像師是誰等等。
沒有再查的原因是,倭國那邊都希望大事化了,因為李元興如果被在這裡被定了重罪,倭國才是最丟臉的,所以倭國大使都有過正式的照會。
另一個原因是,民間的態度。
因為這個是榮譽之戰,這樣的人被定罪肯定不現實。
法庭後面的坐著兩個人,看著電視卻在嘆氣,其中一人說道:“真費事,走個形勢都走到這個費時間,還要一條條的出示證據!”
“我認罪,過失傷人!”李元興這時在辯護律師的暗示之下,開口說道。(未完待續。。)
第545節 巨大利益【再加更求月票】
當庭認罪,認一個輕罪,而不認重罪,原本是為了逃脫重罪的一種手段。
可李元興這樣作的意義卻不同。
選擇電視直播,雖然只是市級電視臺,就是給公眾一個交待。
“公訴人還有什麼說的?”法官又問道。
“沒有了!”公訴人連半句廢話也沒有,反倒鬆了一口氣。
當天就宣判了,李元興過失殺人,三年,緩刑兩年。每個月需要到當地公安機關報道,當庭就指定了一名監督員,竟然是抓過李元興幾十次的那個副所長,正好還有兩年就要退休了,現在李元興需要每個月向他報道一次。
案子結了!
電視上的觀眾無論是看熱鬧的,還是想借某些事情出名的。在李元興這件事情上反應都是非常的平靜了,記者們也不怎麼狂熱,他們可以抓李元興任何的新聞,最好就是有緋聞的,但絕對不是這一件。
網路上也極為的平靜,水客們都不願意多提這個話題。
至少許多人心中,民族英雄受審本來就是一件讓人心裡不痛快的事情。
坐在法院的會客室內,李元興見到了兩個一直等待他的人。一位是身穿軍服的,一位雖然是便裝,但身份也絕對不會低了。
進屋之後,雙方還沒有開口,那個穿便裝的人卻將架好的攝像機開啟了。“我們之間的談話,是需要有正式記錄的。所以請體諒一下。”
“抱歉讓你出庭了。”身穿軍裝的人卻開口說了完全不相關的一句。
“我也手就準備砍死他的,不過出了這個門,我就不承認了。”李元興笑了,化解了這有一些尷尬的氣氛。
那軍裝的少將卻說道:“聽聞你最崇拜大唐,我也讀過歷史。這樣的事情如果放在大唐,你會受到極大的獎勵,而不是受審。”
這話中的意思,李元興不想去猜了,與對方握了手。
另一個人也站了起來:“我姓莫,醫藥總局的。你可以叫我莫局長。也可以叫我莫叔。你歐陽嬸子對你稱讚有佳!”
“完了。你們又是軍方的人情,又是家裡的情份,這是要逼我出血呀!”李元興這話,屋內的三人都笑了。
“說正事。你那個藥必須公佈出來。成藥你有多少存貨?”莫局長開門見山的說道。
李元興沒有立即回答。反倒是問了一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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