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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與南方地區之間的海上交通大體上仍能保持。”根據這一判斷,他得出結論說 :“第一、在太平洋方面,消滅向我進攻的美軍主力。第二、固守南方各重要地區,排除萬難,保護我國防圈內的海上交通。”總參謀長梅津美治郎則明確表示,“西南方面作戰的重點是菲律賓決戰”。
二是掌握一定的機動力量,隨時可向不同作戰方向實施增援。大本營下令南方軍以1個旅在菲律賓北部待命,隨時準備調往臺灣或西南諸島方向;臺灣軍以1個旅為基幹的部隊,隨時準備調往菲律賓北部或西南諸島方向;本土防衛軍分別以1個團(內含3個步兵營、1個炮兵營)在鹿兒島和姬路附近待命,準備向西南諸島或小笠原島方向調動;大本營調1個師在上海附近待命,隨時準備向菲律賓、西南諸島或臺灣調動 ;大本營以47師駐弘前,隨時準備調往本州島東北或北海道。
三是改變以往兩軍種航空兵絕少相互配合的局面。大本營海軍部和陸軍部達成協議,“當敵來攻時,兩軍種航空兵力集中在決戰重要地區,發揮整體戰鬥力,捕捉並擊潰敵之進攻兵力。”協商期間,海軍部曾向陸軍部提出把陸軍的全部航空兵置於海軍的指揮之下,但陸軍一直把陸軍航空兵視為自己的命根子,不願把它們全部交給海軍。況且,陸軍航空兵的飛機裝備和飛行員的訓練也未必適應海上作戰。雙方經過多次討價還價,終於達成同一地區的海、陸軍航空兵部隊在作戰時積極協同的原則:在海上作戰時,統一由海軍方面指揮 ;在陸上作戰時,統一由陸軍方面指揮。
四是接受###作戰的教訓,改變過去的“水際灘頭”防禦為“縱深梯次”防禦。從海岸到縱深,依次構築岸邊陣地、主抵抗陣地、預備主抵抗陣地、二道防線陣地,力圖盡一切手段削弱敵軍戰鬥力,不失時機地轉入反攻,一舉擊潰敵軍,在不得已時也能長期持久作戰 ;改變過去將航空兵主要用於殲滅敵航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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