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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申君的正妻之子叫甲,妾餘為了讓自己的兒子成為嫡子,繼承父爵,又生一害甲之計。她暗中將自己的內衣撕裂,哭著對春申君講:“我為您之妾已很久了,甲不是不知道,但他今天背過人撕拉著調戲我,我奮力逃脫,撕裂了衣裳。”春申君聽罷大怒,讓人殺掉了甲,妾餘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為了陷害別人,妾餘兩次使用了自傷之計。妾餘的自傷計是暗地裡進行自我傷害,然後把這一傷害的直接責任推給他人,以此誣陷其人,並爭取到了人們對自己的同情。
人體的故意傷害可分為自傷和他傷,自傷違揹人的生性,沒有過分特殊的原因,人們不會自傷,也不會相信誰會自傷。妾餘正是利用人們的這一心理常規,輕而易舉地將自我傷害的直接肇事責任“栽贓”給了春申君的正妻,並利用春申君對自己的寵愛除掉了情敵。一計得手後,妾餘再用此計“栽贓”嫡子甲,誣陷甲調戲自己,利用春申君自尊心嚴重傷害後的怒氣殺掉了甲。
一般說來,自傷計的運用可以具有不同的目的,當事人用它可能要取得某種榮譽和利益,可能用它作為多種情況下自我保護的手段,也可能用它來陷害某一特定的人物等等。但無論如何,自傷計的實施總是利用人們對自我傷害行為的難以置信心理,把暗中自傷的責任推給他人,欺騙輿論。像妾餘那樣以誣陷某人為目的的自傷計,其實只是借刀殺人的手段。
自傷計和苦肉計是不同的,它雖然也使當事人受些皮肉之苦,但它的施行不是由兩個人配合完成,而是一人獨立完成;其人體傷害過程不是有意公開,而是暗中進行;其目的可能不是為取得某一特定對手的信任,而可能有其他不同的意圖等等。
李園:香餌誘魚,獻妹竊政
楚國考烈王熊完久不生子,春申君黃歇(為楚國相國,封邑在今上海、蘇州一帶)尋訪宜於生育的女人進獻,找了很多,熊完還是沒有生子,因而無太子可立,君臣們非常著急。趙國人李園決心乘此機會在楚國搞一次政治投機,竊取楚國政權。《戰國策?楚四》、《史記?春申君列傳》和《資治通鑑?秦紀?始皇帝上》記載了李園在楚國獻妹竊政的一連串計謀。
第一,借鏡照花,香餌誘魚。李園有一位姿色絕倫的妹妹,他欲獻給楚王熊完,但料到熊完沒有生育能力,怕妹妹入宮無子,久後失寵,於是想出一策。他想法子做了相國黃歇的家臣,不久請假回家辦事,返歸時故意遲到了好多天。黃歇責問他遲歸的原因,李園回答說:“齊王派人來向我妹妹求婚,我陪了使者幾天,因此遲歸了。”黃歇聽說李園之妹受齊王求婚,料其有非常之色,便問是否已經定婚,當李園回答尚未定婚時,黃歇急忙要求相見,等見了李園之妹,他大喜過望,即娶為自己之妾,對其寵幸無比。
第二,借精孕子,渡海瞞天。李園之妹入相府不久,即懷身孕,她接受李園的籌劃和指使,瞅機會對黃歇說:“楚王對你的尊愛超過了他的兄弟,但楚王無子,以後還是會把王位傳給他的兄弟,新王上臺後,有他自己的所愛之人,而你為相多年,對楚王兄弟已多有失禮之處,他們上臺後,你還會保住相位和封地嗎?肯定會禍事及身。”見黃歇愕然點首,追問解脫之法,她繼續說道;“我現已懷孕在身,而無人可知,好在婚期不長。憑你的地位把我獻給楚王,楚王必然寵幸,如果生下兒子,那就是你的兒子繼位為王了,整個楚國都成了你的,還會有什麼災禍呢?”黃歇深以為然,遂讓李園之妹住於另外的館舍,旋即將她進獻於楚王熊完,不久她生下一個兒子。熊完立此子為太子;立李園之妹為王后。李園作為王后之兄,被楚王重用。
第三,暗算同謀,竊政歸一。數年之後,熊完久病不治,撒手歸天,李園先入宮中,秘不發喪,安排武士伏於宮門,及黃歇人宮時,被武士砍下頭顱。太子繼位後,政歸李園一人。
在楚王熊完沒有生育能力的特殊情況下,李園要藉助於自己的妹妹竊取楚政,設定瞭如上的計策,其中前兩條是相互銜接的關鍵部分。他要把妹妹獻給熊完,使其生子立後,但他知道,這必須藉助於一定的權勢和生殖力才能達到。他將兩種所借定於黃歇一人,意在拉黃歇入夥,讓楚國國相協助自己實施計謀。因此,為了達到獻妹於王、生子為後的目的,必須前插一曲,先對付黃歇,於是有第一條計策。
在第一計中,李園要獻妹於黃歇,但他主動提出,又怕掉了妹妹身價,於是他置花不獻,借鏡照花,編造了齊王求婚之事,借齊王抬高妹妹身價。但若向黃歇無故說出齊王求婚之事,仍有自誇之嫌,於是他故意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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