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了一個不真實的實驗結果,將其在一種荒唐的認識前提下進行分析,因而得出了極錯誤的結論,導致了對忠信之臣的誤殺,而對這一切錯誤他一直渾然不知,足見欒書矇蔽之術的高明。
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欒書:苦心作阱,巧設陷機(2)
欒書還為郤至設計了一個難以覺察和提防的陷阱。構成這一陷阱的,不是某一特殊的場合和事物,而是與特定人物的接觸,這一人物是現任君主的爭國對手,與他的接觸是君主內心的一大忌諱。欒書暗中誘使此人與郤至主動接觸,郤至自然難以推辭,這樣便在不知不覺中犯了君主的大忌。同時,君主派去的監視者只能瞭解到郤至與人接觸談話之事,難以知道談話的內容,欒書正是利用君主對其談話內容的無所知曉,用一種荒唐的認識前提誤導君主,使君主對其談話內容和接觸的實質做出自認確定無疑的錯誤推測,從而使郤至落入難以解脫的陷阱。郤至掉入陷阱前無所覺察,進入陷阱後亦是渾然不知,足見欒書陷阱之術的高明。
欒書圍繞郤至和孫周的接觸設下了雙重騙局,他既矇蔽了晉厲公,又陷害了郤至。雙重騙局與熊茷的偽證互相映證,終使晉厲公相信了郤至的通楚反君之罪,下定了誅殺郤至的決心。
辛俞:志隨欒氏,禮抗君命(1)
晉國的欒氏數代為卿大夫,執掌國政,在晉國勢大根深,形成了一股不小的私人勢力。公元前552年,欒盈因為和同僚範氏及晉平公的矛盾激化而叛逃齊國,當時有不少故舊部下相追隨。《國語?晉語八》和《說苑?復恩》載,欒盈叛逃時,晉國發布公告說:“不要跟隨欒氏,要跟隨君主。不跟隨君主的將處以死刑!”欒氏的故舊之臣辛俞準備追隨欒盈,出逃時被抓獲押送給平公,平公問他:“國家已經發布了命令,你為什麼要明知故犯?”辛俞回答說:“我是遵從國令的,怎能說我違犯了國令?公告明白地要求人們跟隨君主。我聽說:‘三世事大夫之家,以君對待。’自我的祖父起,因為無大功於國家,只好屬歸欒氏,至今已經三代,我因而不敢不以君主對待欒氏。公告說‘不跟隨君主的將處以死刑’,我怎麼敢連死也不顧地背叛君主,以煩擾施刑的司寇呢?”
晉平公聽了辛俞的話頓消怒色,他答應給辛俞以厚祿,請其留在自己身邊,辛俞回答說:“我已經說過,欒氏就是我的君主。我如果話一說完就食言背叛,又怎麼能臣事君主呢?”晉平公見難以說服辛俞,就打發他任便行事。
辛俞三代為欒家之臣,與欒氏有較深的感情,欒盈出逃時,辛俞舊情難捨,決意追隨。他在被獲後依令當斬,但他以傳統的禮義觀念為根據,為自己的行為作了一次極有說服力的成功的辯護,終使晉平公認可了自己的行為。
辛俞是欒盈的家臣,而非國臣。面對平公的逼問,他首先依據“三世事大夫之家則以君對待”這一當時已為人們普遍認可的觀念,論證欒盈就是他的君主。他故意避而不談欒盈的叛逃之事,將其認定為自己的君主,為後面的辯護奠定了一項牢靠的基礎。
認君主為欒盈後,辛俞接著極輕易地將國家公告中“君主”概念的意旨作了移換。公告是對全國民眾釋出的,其中的“君主”意指國家君主晉平公,辛俞有意撇開公告的針對性,抹去了公告中“君主”的原本意指,只把它當作對人們一般的要求來對待。既然自己的君主是欒盈,那麼,“要跟隨君主”的公告就是要求自己跟隨欒盈。經過辛俞的這番論證,國家禁止跟隨欒盈的公告反倒成了鼓勵他跟隨欒盈的公告,公告中“不跟隨君主將處以死刑”的威懾內容也就成了法令逼使他不得不追隨欒盈的託辭。
晉平公本是把辛俞作為國家的臣民來要求,辛俞則是把自己作為欒氏的家臣來看待。辛俞在辯護中客氣地指出自己三代人無大功於國,只好歸屬欒氏,實際是婉轉地向平公表明自己家臣的身份,拒絕平公以國家臣民要求自己。辛俞精確地論證了他僅僅和欒盈才具有的君臣關係,排除了自己對晉平公的臣屬,這樣,傳統觀念中一切關於君臣關係的規範就都成了他隨叛行為成立的根據。
辛俞要跟隨欒盈出逃,本是國家法令明確禁止的行為,晉平公無疑要嚴加處罰,但經過他的一番辯護,反而得到了晉平公的敬佩和赦免,這不僅是因為辛俞的自我辯護論據充分,邏輯嚴密,更為主要的,是他在辯護中內含著對於君主至死不渝的盡忠態度,他把這種態度化成了機智的應對,於婉轉客氣中顯示了做臣子的凜然大義,真正贏得了平公的敬佩。平公作為一國君主,極希望國中臣民能有如同辛俞那樣事君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