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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格還是要非分的利益,看來是一個魚和熊掌難以兼得的事情。一個人總是根據自己的人生目的和價值觀念對二者做出選擇,而人們也總是根據一個官吏的行為選擇對其進行判斷和評價。
對於優孟諷莊王及其歌詞,我們有如下一些看法:第一,貪吏得到了非分的利益,註定得不到好的評價和名聲,廉吏得到了社會對其高尚品格的認可,卻未必得不到應有的利益。優孟諷莊王及其結果表明,即使社會沒有建立起對廉吏健康正常的激勵機制,人們也會樂於對他們的利益短缺予以補償,而貪吏的短缺必定成為他們永遠的遺憾。第二,廉吏沒有留下物質財富惠及兒孫,卻留給了兒孫可以引為自豪的堂堂正正的人格形象,留給了他們奮鬥求生、自立成才的客觀條件;貪吏雖能留給子孫無盡的物質利益,但卻部分地剝奪了他們本應具有的奮鬥自立的客觀條件,留給了他們一個齷齪的祖宗形象,使兒孫們失去了一些挺胸做人的自豪。第三,貪吏對社會風氣的敗壞是極大的,社會總是希望為官者做廉吏而不做貪吏,但不應僅僅把這種願望寄託於道德的審判和良心的譴責上,而應該形成一種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借法制的手段實現這種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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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優孟:優孟衣冠,戲論貪廉(2)
西漢宣帝時的賢臣疏廣曾將皇帝所賜巨金散與故里鄉親,轉告子孫說:“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漢書?疏廣傳》)清人林則徐發揮此意說:“子孫若如我,留錢作什麼?賢而有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作什麼?愚而有財,則增其過。”這些思想正與我們上述看法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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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臣:貪色廢使,愛美棄名(1)
巫臣原姓屈,名巫,字子靈,後改為巫臣,他是楚莊王手下一名文武兼備的人物,曾封於申,號為申公。公元前598年楚莊王率兵###陳國夏徵舒弒君之罪時,巫臣隨軍出征。《左傳?成公二年、襄公二十六年》、《國語?楚語上》、《史記?晉世家》和《新序?雜事》記載,楚莊王滅掉陳國後,見到了夏徵舒的母親夏姬,為其美豔之貌所迷,不能自持,準備收納為妃妾,巫臣勸諫說:“不能這樣。君王召集諸侯是為了###罪惡,現在收納夏姬,就表明是貪色而戰,貪色就是淫亂,不會有好的結果。”楚莊王於是打消了這個想法。楚國大夫公子側想要娶走夏姬,巫臣對他說:“這是個不吉祥的女人,她使子蠻(夏姬的哥哥鄭靈公,因拒絕讓大臣公子宋嘗黿肉而被弒)夭死,使丈夫御叔歸天,使君主陳靈公被弒,使兒子夏徵舒被戮,使孔寧、儀行父二人出逃,使陳國喪滅,哪個人能不吉祥到這個程度呢?人生一世實在不容易,總不會自尋死亡吧?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何必一定要娶她呢?”公子側於是也打消了娶夏姬的念頭。
楚莊王把夏姬給了一位名叫襄老的連尹(楚國主射之官),襄老在公元前597年的邲地(今河南滎陽北)之戰中喪生。屍首被晉國所得,襄老的兒子黑要遂與夏姬私通。巫臣傳話給夏姬說:“你回孃家鄭國去,我娶你為妻。”又想法讓鄭國對夏姬說:“你親自來迎取,就能想法得到襄老的屍首。”巫臣極力唆使楚莊王答應夏姬歸鄭,夏姬臨行前表示:“得不到屍首,我就不回楚國。”夏姬到了鄭國,巫臣暗中向鄭君聘定夏姬為妻,鄭君答應了。
等到楚莊王的兒子楚共王即位為王時,楚國打算在陽橋(今山東泰安西北)進攻魯國,共王派巫臣去齊國聯絡出兵,巫臣攜走了自家的全部財產,路過鄭國,他把使命交給副使,自己領著夏姬輾轉逃亡至晉國,透過晉國執政郤至的關係做了晉臣,晉國封他為邢地(今河南溫縣東北)大夫。
楚莊王和公子側先後都想娶走夏姬,巫臣對他們進行了成功的勸諫阻止。巫臣的勸諫針對不同物件而使用不同方式,表現了較高的智謀策略。
楚莊王是一位志欲稱霸列國的君主,巫臣在勸諫莊王時透過貪色淫亂這一中間環節,把娶走夏姬和稱霸失敗聯絡起來,他向莊王指出:“娶走夏姬就表明貪色淫亂,貪色淫亂就不會有好的稱霸結果。他有意突出娶夏姬和稱霸的對立性,逼使莊王為了稱霸而放棄原有的慾念。的確,如果一位君主過分貪色迷內,必然會減損其治國的精力,而莊王如果滅陳後娶走夏姬,還要外加一個為貪色而戰的罪名,會失掉他在諸侯中的威信。巫臣對莊王的勸諫是很有道理的,莊王能聽從巫臣的勸諫,也表明他是一位能以某種價值觀念抑制原欲,能使潛伏的心理昇華到更高追求上去的賢明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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