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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相聯絡,經濟聯絡還說不上,目前工廠只供給農民20%的工業品,手工業供給達80%,工農聯盟在經濟上很薄弱,以後要加強工農聯盟,主要在經濟上;組織上人民代表會議加強,人民民主政權鞏固了。“到這時,我們才採取步驟進入社會主義。”
對進入社會主義,劉少奇也有設想,但這是建立在有一個新民主主義發展階段的基礎上的,必須有一個新民主主義的發展階段。劉少奇認為,進入社會主義要走兩步:工業國有化,農業集體化。工業國有化是第一步,農業集體化是第二步。
隨著毛澤東對劉少奇關於山西農業互助合作處理的批評,也就是對劉少奇“山西批示”的批評,“三年準備,十年建設”思想很快就轉向毛澤東所設計的軌道,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
在土地改革過程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就儲存富農經濟作出了明文規定外,中央還批准紛紛出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和規定,以保證富農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但在實際上,相對於整個國家的國民經濟建設而言,儲存富農經濟只經過了3年左右的時間,大大短於原來設想的貫穿整個新民主主義時期,即10—15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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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批評山西省委(3)
1950年9月20日,劉少奇就由貧僱農起家的新富農是否可選為勞動模範問題,覆電東北局:
只要新富農本人勞動好,對勞動有新發明和創造,對僱工待遇又好,合於勞模各種條件,而不是簡單計算新富農的生產量多,不是他的僱工勞動好而本人勞動並不怎麼好,就可以選為勞動模範。
由於富農本人也是勞動者,只要他合於勞模條件,另加一條對僱工待遇好,亦可選為勞模。
這也就是說,富農也是“勞動者”,所不同的是他“僱工”,就是“剝削”,但這並不妨礙他當選勞模,條件是:勞動好,對僱工待遇好。
12月12日,中南局給中共中央電報中,準備發出放手發動群眾徹底完成土地改革的指示。20日,劉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覆電中南局並轉華東局、西北局、西南局說:
我們基本上同意你們發這樣一個指示,著重糾正土改中的右傾偏向,以便發動廣大群眾進行土地改革。但在指示中還應增加一些防止“左”傾危險的指示,指出哪些“左”的錯誤是不許再犯的,例如侵犯中農利益,忽視聯合中農的重要性,破壞富農經濟,對地主普遍掃地出門,亂打亂殺,在工作方式上的強迫命令,大轟大嗡等。如此,才能一方面既放手發動群眾,另一方面有不犯或少犯“左”的錯誤。否則,某些幹部很可能重犯過去某些“左”的錯誤。
劉少奇在這裡除同意各中央局反對土改中的右的傾向外,還提醒要注意“左”的傾向。而這在他天津講話時就曾經說過,反右往往隨之而來的是“左”的抬頭。劉少奇注意到,土改中“左”的錯誤必然會觸及富農經濟、中農利益,甚至出現比較激烈的鬥爭方式,這在新中國成立後,是不允許的。
廖魯言在談及土地改革運動的勝利時說:
富農在土地改革實行後,每人所保有的土地,一般仍相當於當地每人佔有土地平均數的二倍,有些地方,對富農的小量出租土地也未徵收,仍予保留。
富農對此是怎麼反映呢?華東局1950年12月8日向中共中央作的關於土地改革試點總結報告稱:試點地區土改完成後,“貧僱農得地開心,中農有利放心,富農不動定心,地主勞動迴心。”中農說:“人家也勞動,不動是對的。”“富農都不動,我們更安心了。”
對富農的保護和不動的政策,實際上在農村土改中爭取了富農,達到了預期的目的。據中央政策研究室1951年1月11日的報告說:入冬以來兩三個月的土改中,各地發生的破壞土改的事件,差不多都是地主幹的,富農乾的很少,富農確實處於中立狀態。另一份材料還講到:有個地方有四家富農,一家地主。原來這五家每天聯合起來,與政府與貧僱農搗亂。但在聽到劉少奇同志的“五一”講話後,四戶富農說,這個講話很好,從此再不理那戶地主了。有些富農對這一政策的理解是這樣的:“毛主席不叫動我們的土地財產,是因為我們這些人沾了個‘農’字的光。”
然而,富農們高興得有點早,因為原定的保護政策很快在土改後有了新的變化。
土地改革完成的當年,1953年12月,毛澤東就正式宣佈了“逐步由限制富農剝削直到最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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