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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壓力無法解開。她特別強調“治法”可變,“常經”則萬古不易。“蓋不易者,三綱五常,昭然為日星之照世,而可為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劉坤一和張之洞這兩個人的奏摺版本,實際上是洋務運動在歷史條件下的翻版。到了這年的秋間,李鴻章與十一國代表簽訂《辛丑條約》,兩個月後他就死去了。
1902年初,慈禧挈光緒帝由保定還京,演完其所謂“迴鑾”醜劇。及還宮見埋藏之金玉寶器皆無恙,而其統治得以“保全”,乃“大修頤和園,窮極奢靡,日費四萬金,歌舞無休日”,“曲意徇之,各國公使夫人,不時入宮歡會,與聞內政”。女*者的個人輝煌、集權一身、列強劈頭蓋臉的打擊、改革者的壓力、時勢的羞辱、矛盾糾結於一點,就是預防噩夢成真,變危機為轉機。他們的信心不容低估,慈禧的定調已然昭告天下,他們還要奪取下一個兩百年。
慈禧的所謂變法是消極的,因為它是以犧牲民眾自由為代價換取的。自由精神是人類的創造精神,也是人文精神中的元精神,沒有自由就是沒有流動的空氣,世界就會汙濁,生命就沒有價值。但在20世紀初的中國,卻被一個叫“祖制”的偽價值給置換了。將祖制天下的穩妥與自由對立,是*者本能的發明。
1905年,五大臣出洋,實際名稱是考察政治,而非考察憲政,因西太后惡聞憲政之名,故曰考察政治,其掩耳盜鈴,一至於此。
慈禧西安之後(2)
這年7月中旬,清廷以軟禁中的光緒帝名義,給內閣發了一道上諭:方今時局艱難,百端待理。朝廷屢下明詔,力圖變法,銳意振興。數年以來,規模雖具,而實效未彰。總因承辦人員,向無講求,未能洞悉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顛危。
茲特簡派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等隨帶人員,分赴東西洋各國,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擇善而從……
今天還有人以當時有輿論譴責吳樾的暗殺,認為清廷已做了妥善安排,卻因為一顆炸彈而推遲動身,認定吳先生系從事恐怖活動,認為五大臣出洋考察是為立憲做預備,關係到中國的前途,凡稍具愛國心者應鄭重其事祝其行。有人譏諷受傷的紹英想賴掉考察出行,他聽到這些話,憤然道,如果我死了,而憲法確立,則死而榮生;死我何惜,各國立憲,莫不流血,然後才有和平。
冠冕堂皇很容易混淆視聽,當時因變法而受到軟禁的光緒帝還在繼續的禁錮之中;康、梁還受通緝;革命者被“圍剿”;光緒帝的上諭是人家用他的名義發的……靠這五大臣,昏庸碌碌,紹英還好意思說他死而則榮……
1906年,五大臣被催回國,形勢更加逼人,太后召開御前會議,宣佈預備立憲。其資源借鏡系以日本憲法為藍本,日本行政未設定督撫,故欲縮減本國督撫之權,軍權財政權由中央收回,王公大臣如此之議,慈禧頓轉憂為喜,如此一來可收中央集權之實。
袁世凱1906年參加北京改革官制會議,他此時也傾向中央官制,日後假如君主立憲,皇帝徒有元首虛名,則慈禧如不在人世,他亦可保其地位(內閣)。
該會議決定三權分立原則:
立法部分:先成立資政院,為正式國會之前的立法機關。
司法部分:大理寺改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各省成立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行政部分:成立責任內閣,以國務總理統之。
1906年10月,慈禧諭批;軍機處不變的大前提下,改了一些名稱,如刑部改法部,戶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陸軍部……增設郵傳部等。
其餘一仍其舊,等於由一人將全案推翻。軍機大臣和各部尚書按滿八漢五的比例組成。
仔細讀後,發現它們除了借用的政治道具改良、變法之名相同之外,其利益主訴與目標相差不可以道里計。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本次立憲,取法日本,故為下之下。較之前人,如林則徐、鄭觀應之輩,差之遠矣。
慈禧在西狩之後對鬧事大臣親貴的屠戮,助長了權力層的保守慣性,包括他們面對異己挑戰時的保持一致。慈禧某些話似並非全不通情理,甚至把門面話說得高深闊遠,冠冕堂皇,但一經落實、轉折、推行,則立馬翻臉不認人。
預備立憲同樣大行拖字訣。今之人文學者有謂讓清朝廷搞下去,不要革命去打擾的。他沒有權力這樣說,沒有權力預支前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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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變是守勢,不變是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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