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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後,他還會如此補上一句:
“我最怕的是媽媽死去。所以,為了免得痛苦,有時我真希望在她死時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為,在那風聲鶴唳的歲月,當上帝、政府、父親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時,只有母親在他身後,把手放在他肩上,對他說那些溫煦的話語。母親與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與這黑暗之街戰鬥的武器。
如果艾弗森沒有去打職業籃球……他會成為NFL的超級四分衛嗎?至今邁克爾·維克等天才橄欖球手都為這個可能性而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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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橄欖球少年
2001年,美國橄欖球聯盟(NFL)的亞特蘭大獵鷹隊,在美國橄欖球大聯盟選秀會上以狀元籤選中了四分衛邁克爾·維克。記者們紛紛問這位爺:“您和阿隆·布魯克斯哪個才是老家新港出過的最好四分衛?”維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衛,現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倫·艾弗森。這是阿倫·艾弗森少年時最愛的運動:只要有空,他就會把時間消磨在橄欖球場上。沒有護具,場地危雜,都沒法阻擋他去尋求刺激。每場比賽,他會在進攻時長傳指揮或親自跑動,在防守時拼力阻截對方。在開球時,他需要獨自帶球向對方腹地衝刺,在被那些怪物們——合計重量不啻為一卡車大肥豬——按倒前跑得越遠越好。他愛上橄欖球的過程順理成章。他沒機會在少年時接觸公子哥兒們喜好的高爾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擺弄球杆去對付桌球。橄欖球是美國街頭巷尾最熱烈的運動。碰撞、衝刺、鬥智鬥勇、瞬間決勝負。他是在槍械與毒品的街區長大的,子彈在窗外飛過時,死亡離他曾經只有幾厘米。他什麼都不怕。只有橄欖球這樣刺激的運動,才能點燃他的血液。面對列陣而來的敵人,他一個人獨對,把他們甩在身後,在倒地前撲過碼線,然後起身嘲笑大個子,對他們做鬼臉,看他們面紅耳赤。這是他的最大樂趣。
他的朋友被街區的罪惡不斷吞噬,因此,他習慣了自己一個人。他習慣一個人模擬與全世界戰鬥的遊戲,然後滿身大汗和傷痕回家。他的體格並不健壯,但正因為此,他才更愛橄欖球——因為除了打架之外,他還能把握橄欖球場上的機會來對抗更健壯、更兇惡的對手,然後戰而勝之。
他的母親和他的街區,教會了他叢林法則——叢林中的動物不懂得憐憫,只有弱肉強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這殘暴、智慧、弱肉強食的運動中獲得了生活下去的樂趣。也在這項運動中,無意間,他獲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衛位置上,他學會了迅速決策、快速突襲和靈巧躲避對手,就像一隻飛鳥逃避群獸的圍擊。在角衛位置上,他學會了捕捉球飛翔的線路,學得了糾纏對手的韌勁。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學會了末日狂奔的一往無前、始終不渝。在橄欖球中,他變成了一頭眼光銳利、快似閃電,同時又堅韌不拔的猛禽。
速度、強韌、扼殺對手、末日狂奔、弱肉強食、你死我活。這些字句,隨著橄欖球刻進了阿倫·艾弗森的靈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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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籃球?
安·艾弗森曾經打過教會女籃。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時的長胳膊,她覺得那是兒子的未來。阿倫·艾弗森九歲了,媽媽像趕一匹倔脾氣的小驢子一樣,把他拖去籃球場。孩子沿路號啕鬧騰,簡直像被逼著上刑場。
他從小養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順從的脾氣,所以,即便是親媽,他也不願意乖乖順從。何況,籃球?80年代初的籃球運動在電視轉播中呈現的是運動員們短衣短褲,不戴護具,發生衝撞時裁判便犯規制止——拜託!這和身披盔甲、橫掃千軍的橄欖球差太遠了。這種運動,溫柔到近乎娘們。那應該是小姑娘們玩的遊戲吧。
2001年,安·艾弗森對《SI》雜誌談到艾弗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時,回憶起自己曾板著臉惡狠狠地喝令:“今天你必須去練籃球!”
阿倫·艾弗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籃球場,開始了自己首次與籃架的對決……那裡有許多他打橄欖球的朋友,一群窮極無聊、精力過剩的孩子們,這緩解了他的情緒。既然兄弟們不會因為他打籃球這種娘們運動而嘲笑他,那就無所謂啦……回家之時,他心裡還是滿揣著職業橄欖球員的夢想。
可是,籃球?這運動其實也不壞嘛。
安·艾弗森忙於家務,有時每天要工作18個小時。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沒一搭,於是有閒來教阿倫打球。不過,他擺老師資格的時日也著實短暫。兒子無師自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