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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尉用憂慮的眼神望著他,“是我殺了他,”他的聲音平穩,“我警告過他,我會這麼做。”
凡斯上前指著一張椅子說:“請坐,上尉,檢察官想聽聽你殺人的故事。你知道,在沒有確實的證據之下,法律是不會相信你的認罪。以目前這件案子看來,有其他人涉嫌比你更為嚴重,所以請你回答幾個問題證明你有罪,否則我們必須繼續追查那些涉嫌更重大的人。”
他坐在李寇克對面,拿起自白書。“你認為班森先生對你不友善,所以在十三日凌晨十二點半去到他家……你所謂的不友善,是不是指他對聖·克萊爾小姐的覬覦?”
李寇克臉上出現憤怒的表情,“我為了什麼殺他不重要,你能不能不要扯到聖·克萊爾小姐?”
“當然可以,”凡斯同意,“我答應你不把她扯進來,但我們必須知道你殺人的動機。”
經過短暫緘默,李寇克說:“好吧,正合我意。”
“你是怎麼知道那天聖·克萊爾小姐和班森一起出外晚餐?”
“我一直跟蹤他們到餐館。”
“然後你就回家了?”
“是的。”
“後來你去班森先生家又是為了什麼?”
“我越想越生氣,就拿了我那把柯爾特手槍出去,決定要殺了他。”
他的聲音充滿激動與厭惡,很難令人相信他說的不是實話。
凡斯再次回到自白書上,“你說:‘我走到西四十八街八十七號,從大門走入屋內……’你按了門鈴嗎?還是大門沒上鎖?”
李寇克正打算回答,又忽然住口。顯然他記起報上曾登載管家的證詞,證明當晚門鈴沒有響過。
“有什麼關係嗎?”他爭辯。
“我們只是想弄清楚,”凡斯告訴他,“但不急。”
“好,如果這對你這麼重要——我沒有按門鈴,大門上了鎖,”他的躊躇消失了,“我抵達的時候,班森剛好搭計程車回來——”
“等一下,你有沒有注意到當時有一輛車剛好停在屋子前面?一部灰色凱迪拉克?”
“為什麼——有。”
“你認識坐在車裡的人嗎?”
又一陣緘默,“我不大確定,我想是位名叫範菲的人。”
“他和班森先生同時出現在外面,然後呢?”
李寇克緊鎖著眉頭,“不——不是同時。當我到達時,屋外什麼人也沒有……直到幾分鐘後我出來才看見範菲。”
“你待在屋子裡時,他才開車到達的——對嗎?”
“一定是這樣。”
“我明白了……現在我們再回顧一下:班森搭計程車回來,然後呢?”
“我走過去,告訴他想跟他談談,他請我到屋子裡。我們一起進去,他用鑰匙開門。”
“上尉,現在請你告訴我,你和班森進屋後的情形?”
“他把帽子和手杖放在衣帽架上,我們進入客廳,他在長桌邊坐下,我面對著他說了我想說的話,然後就拔槍斃了他。”
凡斯仔細的觀察他,馬克漢聚精會神的傾聽。
“當時他怎麼在看書呢?”
“我說話時,他拿起一本書……我想他是假裝對我的話不感興趣。”
“你們一進入屋內,你和班森先生是從玄關直接進入客廳?”
“是的。”
“上尉,那你如何解釋,班森先生被殺害時穿的是便服和拖鞋?”
李寇克緊張的觀望室內,他用舌頭舔了一下嘴唇,“我現在想起來了,班森先生到樓上去了一會兒……我想我是太緊張了,”他努力想挽回,“一下子要回想這麼多事情。”
“這是很自然的,”凡斯同情的說:“他下樓時,你有沒有特別注意他的頭髮?”
李寇克不解的抬起頭來,“他的頭髮?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是說顏色,班森先生在你面前坐下來時,你有沒有注意到他的頭髮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那人閉上眼睛,好像極力回想當時情景,“沒有——我不記得了。”
“這不重要,”凡斯繼續說:“班森下樓後,他說話的語氣是不是有些奇怪?我的意思是比較含糊?”
李寇克一頭霧水,“我不懂你在說什麼?他說話跟平時沒兩樣。”
“你有沒有看到桌上有個藍色珠寶盒?”
“我沒留意。”
凡斯安靜的抽了一會兒煙,“你殺了班森先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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