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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一份指示提到:“在許多地區減租一直沒有實
現”,並要求幹部“組織農民實行地租不得超過主要收成的 37.5%的規定”。
①華中根據地要晚得多。在淮北根據地(安徽北部),到 1941 年僅有 9000
佃戶受益。到 1943 年,運動加快了步伐,約有 43000 戶受到影響;次年因根
據地擴大,這個數字可能翻了一番。②最後,在山東根據地,在 1943—1944
年間的冬天之前,認真的減租減息幾乎還沒有開始。因為租佃率不高,許多
幹部對這個政策的重要性產生了懷疑;有些人認為這是一件不討好的困難的
工作,遠不如支前有吸引力;另有些人擔心政治控制不穩定,害怕強硬路線
會極大地疏遠仍有勢力的當地士紳。①
得到的證據證實了彭真的觀察,即根據地的財產關係在戰爭期間沒有結
構性的變化。或許收入的不平等比財產所有權的不平等減少得更多。全部稅
收制度沉重地壓在富人身上,而且實際執行時常超出規定,特別是合理負擔
的稅收制度。如果這是先進根據地的情況,那麼可能其他根據地變化更小,
而不是更大。
表 29 北嶽地區的糧食產量
擔
1940 年
1941 年
1942 年
1943 年
1944 年
1860000
1478000
1552000
2191000
2360000
大生產運動正像在陝甘寧那樣受到重視。雖然缺乏定量的資料,但在晉
察冀的北嶽地區,糧食生產從 1940 年的水平急劇下降,直到 1943 年和 1944
年才好轉(見表 29)。②大生產運動也有政治動機。根據統一戰線和普通情
理,不能全部沒收富人的財產,因而以犧牲富人為代價也不能無限期地給較
貧苦的農民帶來利益。可是,最初以有限的階級鬥爭為基礎所達到的動員仍
能透過由農民協會和換工隊經營的生產組織繼續下去。領導幹部經常精確地
使用這樣的言詞鼓勵生產運動,作為階級鬥爭和民眾動員的高階形式。①
中共一方面努力擴大民眾的積極參與,另一方面削弱和孤立那些反對新
秩序的人。在公開宣告中,這些措施幾乎常被描繪成“民主的”,並且強調
它們的溫和以及與“三民主義”一致。然而在秘密報告和指示中,這一詞彙
① 趙國俊:《中國共產黨的農村政策,1921—1959 年》,第 51 頁。
② 陳永發:《革命的形成》,第 234 頁。
① 薛暮橋:《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山東解放區的經濟工作》,第 52 頁以下。
② 從李成瑞:《抗日戰爭時期幾個人民根據地的農業稅收制度與農民負擔》第 108—109 頁上的資料匯出。
1941 年和 1942 年某些減產大概是因為那兩年根據地規模的變動和日軍的掃蕩。
① 見陳永發:《革命的形成》,第 338 頁以下。
經常被階級鬥爭和結構變革的詞彙所取代。兩種水準的論述涉及同一現象。
儘管前者在宣傳上有嚴重的混淆,但黨並不認為兩者是矛盾的,因為他們有
自己的“民主”定義(如果別人曲解這一詞語,那是他們自己的事),還因
為在這一時期他們政策的明確內容不是以革命性的改造為目的。他們的目標
是“優勢”,而不是“專政”。
透過不同地區和根據地在各種層次上所採取的特定措施的無數細節,某
些模式可以識別出來;自上而下加以軍事和政治控制,對現有行政機關必需
的人員進行調查和更換,黨的幹部進一步滲入該機關並隨後進行機構和程式
上的變革。隨著接管政治機器,配備了軍事組織(正規軍,地方部隊,自衛
團或民兵)和群眾組織,尤其是農民協會,地主和大部分富農被排除在農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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