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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1937 年:評論》,載薛光前編:《緊 張的 10 年:中國建國
的努力,1927—1937 年》,第 235 頁。
② W。L。霍蘭德和凱特?L。米切爾編:《太平洋諸問題,1936 年:太平洋國 家社會經濟政策的目的和成果》,
第 166 頁。
① 張培剛:《民國二十三年的中國農業經濟》,《東方雜誌》,第 32 卷第 13 期 (1935 年 7 月 1 日),
第 134 頁。
② 劉大中:《中國國民所得,1931—1936 年:初步研究》,第 10、35、40 頁。
③ 易勞逸:《夭折的革命》,第 190—194 頁。
些人支付薪金。這樣,就在農村正陷於不景氣的時候,農村的稅款負擔卻增
加了。在主要的土地稅之上又增了附加稅。攤派金額不斷增加。還有間接稅
——鹽稅、菸草稅、酒稅及火柴稅;豬鬃、皮革銷售稅;豬、雞屠宰稅;發
票和合法協議的印花稅——名目繁多,騷擾村民。這些間接稅中有些不是新
稅。無法概括在 30 年代農民的稅款負擔增加了多少,因為各地的差異往往很
大。然而,蔣介石在 1935 年的評估卻能反映一般狀況:
政府開支日見增高。每當計劃出籠,新稅又起。附加稅常隨需要加於正稅之上,又創各項
雜稅。有時,[地方當局]隨意逐戶徵集不明之稅。稅目繁多。民眾稅負沉重大受其苦。④
農民不僅得承受稅務員越來越多的要求,還常要應付政府及軍隊隨時提
出的一些繁重的要求,如提伕役、補給品及土地。例如,南京政府軍特別是
在行軍或作戰時,往往給養不足,於是就地徵用糧食。軍隊所到之處,往往
像一場瘟疫降臨到這片原野,強徵民房、糧食、大車及伕役。一位作家聲稱
(也許帶有情有可原的誇張),這樣的一些徵用,使農民遭受“四十倍於地
丁正稅”①的負擔。
試圖製作國民黨記錄中農村部門的資產負債表,真是困難重重。國家那
麼大,地方狀況如此不相同,可用資料又那麼不足且不精確,以致明確的結
論都令人難於捉摸。而且,在 1936 年和 1937 年,農業的危機結束。這兩年
風調雨順,中國獲得了 20 年來最好的收成(廣東和四川除外)。主要由於
1935 年末開始出現通貨膨脹的趨勢,農產品價格同時提高。由於這些偶然的
境況,中國農民 10 年來普遍第一次享受到繁榮。不過束縛農民的政治、經濟
及社會制度的基本性質並未改變,所以,1936—1937 年的相對繁榮,只是暫
時現象。
南京政權的領導人大多對農民的問題漠不關心。就關心經濟問題的程度
來說,他們主要了解現代經濟部門。他們一心想建立起重要的工業基礎,提
出許多計劃,發出無數的指示來實現這種熱望。一個顯著的事實是在南京的
10 年,工業的增長速度給人以深刻的印象。據一個可靠的估計,從 1931 年
到 1936 年,中國的工業(滿洲除外)以年率 6.7%增長。經濟發展的其他數
字一般也支援這個估計。例如,發電量在這 10 年增加了一倍,年平均增加
9.4%;棉布增加 16.5%;銀行存款(按 1928 年物價)增加 15.9%等等。這些
數字與世界大多數其他國家相比,是很好的。例如德國,1936 年生產僅高於
1929 年的水平 6%;而在美國和法國, 1936 年的生產尚分別低於 1929 年水
平的 12%和 21%。①
然而,為評估這些數字的意義,必須指出計算生產增長所根據的基數非
常小。例如,1928 年中國發電量僅為 88 萬兆瓦小時——而同年俄國為 500
萬兆瓦小時,美國為 8800 萬兆瓦小時。②因此,相對增長顯得大,而絕對增
④ 田弘茂:《國民黨中國的政府與政治,1927—1937 年》,第 1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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