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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遠地區的有組織的暴力行動增加了,政府對那裡新去的移民鞭長莫及,無
法加以管理和控制。廣東中部和東部連續不斷的村際械鬥,華北平原地區的
長期匪患都是例子。②再如在江西丘陵地帶,居住山上的棚民與平壩裡境遇較
好而受家族統治的稻農相處不和。③在這些管理不到的邊緣地區,非法會社蓬
勃發展,發生叛亂,其中有些地方在 30 年代和 40 年代成為共產黨的根據地。
為對付 19 世紀中期叛亂而實行的地方和省級的軍事化提高了軍隊的水
平,也產生了如何解散不使用的軍隊的難題。辛亥革命後,清政府軍事統治
結束,任憑地方保安部隊激增。不久,甚至當它們還未破壞農業之時,軍閥
內戰破壞了城市和商路。④
另一個不穩定的特點,是人口的流動。清代初期和中期,允許移民遷入
明末叛亂造成人口減少的四川等省和邊境地區,包括非法進入滿洲。這些出
路(除滿洲外)到 18 世紀末漸漸堵塞。福建和廣東多數男人移居東南亞,到
1850 年為止,有些人移往南北美洲充當契約勞工。在太平天國叛亂之後,人
口減少的長江下游,暫時是一個人口遷移的彙集區。然而,到 20 世紀,只剩
下滿洲這唯一的一塊地區,仍具有大量吸引移民的未開墾的土地。這些移民
到北部、西部和西南部的最後結果,是長江流域之外的人口增加了。
在這些永久的遷徙之外,還有兩種暫時的人口遷移:為了就業和逃避戰
禍、饑饉和貧困。城裡的店主、商人和工人,即使在他們工作的地方已永久
定居下來,仍住往按原籍組織為“會館”,希望最終仍回到他們的故鄉。大
規模的人流每年出現。例如,浙江北部青鎮①傳統鑄鐵作坊的鐵匠,或杭州的
錫箔匠,每年大部分時間在作坊做工,但夏天卻分別回到江蘇無錫和寧波府
各地,幫助家庭夏收。貧困的邊緣地區,常有他們自己的遷徙模式。例如蘇
北的窮人到上海尋找季節性工作,充當勞工、挑夫和黃包車伕,但常常到頭
來因沒有工做而淪為乞丐。在較富裕的城鎮乞討,成為公認的農閒時尋找生
計的路子,正如家鄉遭受自然災害時,到處乞討是一條生路一樣。搶劫和走
私,作為一種更大膽的、不法的謀生之道,有時被人季節性地採用,常從外
地撈錢。若把商路沿途的挑夫、船伕、行商和小販加上,晚清人口的職業性
移動量是很可觀的。②
此外,自然災害,叛亂與戰爭引起難民的浪潮。難民群在他們經過的城
鎮引起恐懼,那裡的小家族集團或個人很容易受到搶劫。
② 關於廣東:哈里?拉姆利:《械鬥:中國東南部的暴力病態》,《清史問題》第 3 卷第 7 期(1977 年 11
月),第 1—40 頁;馬克斯:《華南農民社會與農民起義》,第 135—151 頁。關於華北平原,見裴宜理:
《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第 59—94 頁。對於民國時期土匪為患和軍閥割據的社會影響的解釋,見菲利
普?比林斯利:《土匪、大亨和光棍:在中華民國初期地方控制的表層下》,《現代中國》第 7 卷第 3 期
(1981 年 7 月),第 235—288 頁;和 R。G。蒂德曼:《盜匪活動的持續:華北平原邊緣區的事件》,《現
代中國》第 8 卷第 4 期,第 395—433 頁。
③ 對這個多山社會的分析,見斯蒂芬?艾夫里爾:《棚民與長江多山地帶的開 拓》,《現代中國》第 9 卷
第 1 期(1983 年 1 月),第 84—126 頁。
① 青鎮舊時屬桐鄉縣,隔河為吳興縣的烏鎮;二鎮今合稱烏鎮,屬桐鄉縣—— 譯者。
如此種種的民眾流動是沒法計算的,但是在 19 世紀和 20 世紀,無疑是
有增無減。對外貿易的增長、城市職業的增加和交通運輸的改進,都促成新
的暫時遷移。例如, 1882 年有 70000 中國旅客從寧波乘輪船到上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