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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蔣介石的思想意識靈活多變,但是,他對權力的追求卻堅定不移。
不過,他的權力野心並非全由追求個人的滿足促成的,他深以謀求中華民族
的幸福為己任。不管怎樣,他深信他的無私和道德純正,認為他的權力利益
就是國家的權力利益。所以,什麼對蔣介石有利,就是對國家有利。而且,
在蔣介石看來,反對他就是反對國家的最高利益。他聲稱,這類人“剛愎自
用”、“投機”和缺乏“固有美德”。①在蔣介石的世界裡,沒有忠誠的反對
派的餘地;反對他,僅根據這一事實就是不忠於國家。這種自視正直的特點
是蔣介石的一大長處,使他面臨批評和逆境時充滿決心。然而,這也是他的
性格中的悲劇因素,因為它不可避免地把他推向 1949 年的失敗。
年 3 月間到南京來……由我和桂永清兩人介紹他參加復興社。……蔣介石……任命劉為軍委會政訓處
長……籌辦了軍委會政訓班……開課以後不久,我發現他個人野心特別突出,有自成一個系統的傾向。他
寫了一本小冊子,名叫《我對黨的一點意見》,主要的內容是要把國民黨起死回生,挑選一批優秀黨員組
織‘藍衣社’,一律著藍色制服,以區別於普通黨員……對於他這本小冊子,蔣介石和復興社南京總社看
過之後,未加可否。他沒有取得蔣介石和南京總社的同意,就擅自印發給學生。(復興社總社)訓育組知
道後,報告總社,才制止他發。 “1932 年 10 月……蔣介石決定成立華北宣傳總隊,命劉為總隊長,率隊
北上。劉到北平後,又大量印發他所寫的那本小冊子。原來華北方面已經風聞有個法西斯組織,但不知究
竟,看到這本小冊子之後,就傳說是‘藍衣社’,並有人認為‘藍衣社’的頭子就是劉健群。他也樂得以
此作為自我宣傳而出名。不久,先在廣州,後在全國各大城市都傳開了‘藍衣社’。南京總社知道這種情
況後,曾下命令給他,要他收回這本小冊子,但已收不回來了。”見臺灣《傳記文學》第 59 卷第 4 期——
譯者。
① 《自述研究革命哲學經過的階段》,《蔣總統言論彙編》第 10 卷,第 50 頁。
南京政權的意識形態、結構和職能的行使
1927 年以後,在蔣介石手中形成的這個政權,既不是極權主義的,也不
是民主的,而是在政治領域中不穩定地處於二者之間。它的結構建立於 1928
年 10 月政府的改組中,即使 1949 年以後,在臺灣依然保留了它的基本特點。
新政府的藍圖是由孫逸仙在三民主義的講演和在《建國大綱》中草擬的。政
府整個結構的基礎,是孫逸仙的訓政概念。孫逸仙矢志於民權目標,但他也
深信中國民眾尚未準備好擔負起自治的責任。所以,他曾論斷國民革命有三
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軍政時期,這時革命黨人要依靠軍事力量鞏固政權。
1928 年 6 月佔領北京後,國民政府宣告革命的第一階段完成,此時已進入第
二階段,即訓政時期。在這個階段,革命黨,即國民黨,代表民眾行使國家
主權;同時,要在各地訓練民眾實行自治。透過選舉縣長、召開縣代表大會
和制定法律,以便縣一級能充分實行自治,這樣民眾才能受到教育,準備進
入革命的第三階段,即民主的憲政時期。
訓政表面上的意思是國民黨代表民眾實行“以黨治國”。黨治在制度上
表現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中央政治會議被授予的權力。中央執行委員會是黨
的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代表大會短暫的會期除外;在 南京的 10 年,只召開了
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特別是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制定黨治的指導原則和
全面指導黨務。
中央政治會議是聯結黨和政府機構的橋樑。雖然它只是中央執行委員會
的一個下屬委員會,但它至少形式上是指導國民政府的最高權力機關,兼有
立法和行政職能。作為立法機構,它能創制法規或傳達中央執行委員會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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