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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毛澤東選集》,第 1 卷,第 133 頁;錢塘:《革命的女性》,第 13—15 頁; 《紅旗飄飄》,第 11 集,
第 166、171 和 210 頁。
需品,護理傷員,並且參加戰鬥。①
在執行法律方面,群眾必須與他們的敵人劃清界限,並使法律能為他們
所理解。《婚姻法》和《勞動法》顯然是為保護他們而設立的,而管制反革
命活動的法律和法規則是為了捍衛蘇維埃政權。②在運用群眾路線方面,蘇維
埃政府不那麼關心做得是否公正,而更關心看起來是否公正。因此審訊是在
群眾監督下公開進行的,同時教育並告誡群眾。③不管蘇維埃的司法制度可能
有多少缺點,它恰給中共的主要敵人陳誠將軍以深刻的印象:“它的力量在
於它周密考慮排除個人感情。它的好處表現在很少出現貪汙腐化的案件。”④
假定毛提出的群眾路線已贏得黨的領導人的贊同,那麼其他蘇區接著也
會接受它,連同它的一切組織和機構。的確,在鄂豫皖蘇維埃,動員群眾的
基本模式是相似的,與中央蘇區相比,或許不那麼注意經濟工作,而更多注
重解放婦女。⑤但是那裡的領導人張國燾不那麼相信重新分配土地作為喚起群
眾的一種手段的功效,而更相信紅軍保護群眾工作的力量。所以他或許更多
依靠強制,而較少依靠細緻的說服;以致軍事上的挫折常導致他的群眾工作
的崩潰。①張國燾的概念既然如此,他的群眾路線就不同於毛澤東的群眾路
線。根據極有限的材料判斷,湘鄂西蘇區在魯莽而頑強的賀龍領導下,在 1930
—1931 年間似乎曾建立起一個比較周密的群眾組織的網路。他的蘇區透過開
展生產和墾荒運動及反對迷信、吸毒和賭博的運動來解決生產和社會福利問
題。但是夏曦,28 個布林什維克中的一個,似乎曾反對這種方法。②在別的
更小的蘇區,材料更為缺乏。人們所知的只是在東北的工廠裡日本人對中國
婦女的歧視,驅使她們投身游擊隊。而在海南島,30 年代早期有一支由馮增
敏指揮的 120 名婦女的紅色分遣隊③④——這一英雄事蹟後來被改編為一個革
命歌劇中的情節。
宗派主義和叛變
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表明有過多次派別鬥爭,目的是試圖控制革命程序的
領導權。⑤從一開始黨就建立在主要是師徒式的追隨關係上,有李大釗和陳獨
秀這兩個受人尊敬的人物。雖然未經小心考證和分析,但他們之間缺少合作
① 《紅旗飄飄》,第 1 集,第 74 頁;第 7 集,第 79—108 頁;第 9 集,第 176— 178 頁;第 11 集,第 151、
200—208 頁;《星火燎原》,第 4 集,第 266—268 頁。
② 蘇維埃法典在 1933 年 10 月 15 日頒佈。見陳誠檔案第 16 卷;特呂格弗?勒特 菲特:《中國共產主義,
1931—1934 年:民政經驗》,第 5 章 B 節;曹伯一: 《江西蘇維埃之建立及其崩潰》,第 404—406 頁。
③ 曹伯一:《江西蘇維埃之建立及其崩潰》,第 413—414 頁。
④ 王健民:《中國共產黨史稿》,第 2 卷,第 353 頁。
⑤ 《星火燎原》,第 2 集,第 462 頁和第 6 集,第 379—380 頁;王健民:《中國共 產黨史稿》,第 2 卷,
第 192 頁。
① 《剿匪戰史》,第 4 卷,第 685 頁。
② 《星火燎原》,第 2 集,第 100—102 頁;賀龍文,《星火燎原》第 1 集下冊,第 617 頁。
③ 陳學昭:《漫走解放區》,第 94—95 頁;《星火燎原》,第 2 卷,第 510—522 頁。
④ 根據 1991 年 7 月 31 日《文匯報》,馮增敏為紅色分遣隊第二任連長——譯者。
⑤ 關於理論上的處理,見黎安友:《中共政治的宗派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