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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戶農民中,當農田達到 150 畝後,單位土地所用的役畜數開
① 馬若孟:《中國的農民經濟:河北和山東的農業發展,1890—1949 年》,第 177—178 頁。
② 吳華寶:《陝西永樂店的農業經濟》,《南開社會經濟季刊》,第 9 卷第 1 期(1936 年 4 月),第 171
頁。
③ W。Y。申:《中國山東濰縣的農業型別,生產費用和年勞動分配》,《中國經濟雜誌》,第 3 卷第 2 期(1928
年 8 月),第 653 頁。
④ 《中國經濟雜誌》(1927 年 11 月),第 921 頁;《中國經濟全書》第 8 卷,第 31—32 頁;《中國經濟
月刊》(1926 年 8 月),第 295—299 頁。
① 原文如此——譯者。
② W。Y。申:《中國山東濰縣的農業型別,生產費用和年勞動分配》,第 667 頁。
③ 見前有關彰德的譯者注。
④ 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華北農村概況調查報告》,第 118 頁。
始下降;而達到 1000 畝後,勞動量就減少。⑤卜凱也在報告中提出;當農田
規模擴大時,人力等價勞動單位量就上升,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農田到達一
定規模後,每公頃農作物的產量和勞力投入均有所下降。⑥1939 年,一個日
本人在江蘇松江縣四個村的調查也發現,在華中勞力投入與農田規模之間也
有同樣的逆向關係:
我們觀察到農田不足 4.9 畝時,每畝要用 50.4 個工;農田在 15 畝到 19.9 畝之間時,每畝
用 31.5 個工;農田超過 20 畝時,每畝用工不多於 21.1 個。所以,隨著農田規模擴大,單位土
地的勞動量有下降的趨勢。規模最小的農田使用超出農戶需要量的勞力,並且僱工,即使它們
的勞動能力比大農田為少。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問題。①
這個日本人沒有說明為什麼這種逆向關係是顯著的,但這是表徵前現代化農
業,甚至現代化農業的一種關係,近年來已成為一項大力研究和理論探討的
課題。
這種土地制度有明顯的侷限性。農業生產的特點是連續不斷的活動,在
土地與勞力之間要求保持一定的關係。如果這一關係出了偏差,例如在整地、
灌溉或除草的過程中抽走了勞力,就一定會降低產出的水平。1869 年馮?列
區荷芬在浙江杭州附近旅行時,就注意到這一重要事實。
這片休耕(太平天國之亂以後)的地區,曾是一片沃土,供養過大量的人口;至今大部分
還沒有耕種。原因似乎在於中國利用土地的方法取決於一定規模的有效人口;如果規模太小,
甚至不能耕種一小塊土地。此外,中國人的有限勞力補充和落後的農具,似乎是勞動組織十分
緊密,工作如此辛苦的主要原因。在這個國家,耕地的規模,似乎與一定數量的人所能提供的
肥料的數量之間,有一個固定的關係。如果這些人中有一部分由於疾病或戰爭死去,所提供的
肥料也就下降。於是潛在的耕地規模就要減少。因此如果有一半人口死亡,就有一半土地不能
耕種。②
然而,這就是家庭農田得以供養中國眾多人口的土地與勞力之間的關係。
村莊和農戶
農村家庭的組成,少的為 4 至 6 人,多的可達 30 人,居住在大小不等的
村莊裡。在氣候惡劣的東北,由於有大量肥沃的土地,自 19 世紀 80 年代以
後,新的村落迅速出現。這些擁有 20 到 50 農戶的新村落,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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