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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年開
始實行,但是沒能擊退六年後日軍的進犯。和山西制度一樣,廣西模式旨在
透過加強省官僚政治的權力,使之滲透到鄉村社會,來實現地方的管理和發
展。①也有人認為省辦民團能排斥有勢力的“土豪劣紳”控制下的固有的地方
② 裡甲單位的演變及其與行政村的關係可見於《潞城縣誌》,第 2 卷,第 7—10 頁。又見《鄉寧縣誌》,
第 5 卷,第 7 頁;《太谷縣志》,第 3 章。又見蕭公權: 《農業中國:19 世紀的帝國控制》。
① 翟城地方的鼓吹者自然急於顯示他們的創造在全國多麼有影響。見《翟城村 志》,第 165—231 頁。山
西制度的全面論述見周成:《山西地方自治綱要》,載 《地方自治講義》。關於攤款及其影響,見普拉森
吉特?杜阿拉:《鄉村社會中 的權力:華北農村,1900—1940 年》(哈佛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83 年),
第 326—336 頁。
① 邱昌渭:《廣西縣政》,第 222—241 頁。《廣西民團概要》。李友華:《地區與 國家:中國政治鬥爭
中的桂系,1925—1937 年》,第 170—193 頁。
民團。
省裡的這類主動精神,往往能反映其軍閥靠山們的興趣和氣質。山西制
度強調保守的社會目標和道德的提高;廣西則在社群建設的辭藻以外,強調
尚武的民族主義。兩者都讚頌地方自治,但它們的實質是官府控制。值得注
意的是兩者都決心使官府在組織的最低層作到有效的控制,實際上是把官僚
政治擴充套件到它晚清的層次,也就是縣以下。在這方面,山西制度尤其重要,
因為它影響了 1928 年以後南京政府的地方制度。
南京政府關於地方行政的早期政策
作為保證社會改造和國家統一的運動,20 世紀 20 年代的國民黨人取得
政權,承擔著實現孫逸仙的民主中國理想的責任。這個理想體現在《建國大
綱》中,表達了他在憲政問題上成熟的觀點。《建國大綱》發表在 1924 年,
當時國民黨與蘇聯的聯盟正在積極進行,值得注意的是它反映國民黨左派的
觀點甚少。實際上它是孫逸仙長期堅持的如何實行民眾主權觀點的重述與完
成。
孫逸仙認為不習慣於立憲政府和政治參與的形式和觀念的國家,建國必
須遵循自下而上,從縣到省,到中央的順序。公民必須在國民黨的監督下,
根據縣的模式,在“自治”的形式和實踐方面接受訓導。在政治發展的這個
“訓政”階段,黨的領導目的在於使一個省內所有的縣實現“自治”,然後
在省本身實現“自治”。當大多數的省份能夠如此自治時,國民大會即可頒
布一部以五權分立為基礎的憲法。
這種從下而上的政治發展模式,無非是孫逸仙由康有為、梁啟超及其門
徒在 20 世紀頭十年中,大肆宣傳的“自治”理論中引伸而來的。孫逸仙顯然
早在 1912 年就信奉地方自治的思想。他認為,地方自治是一個強盛、統一的
國家的當然基礎。他的理論基礎,不論在論調上還是在實質上,與我們討論
過的梁啟超的理論基礎幾乎沒有什麼不同。至 1916 年,孫逸仙已經把地方自
治與他的含糊但令人深刻感覺到的平民主義聯絡起來;為避免舊時的專制政
權更迭不已(它曾是大部分中國歷史的特點,而今又在民國重演),需要使
民眾成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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