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第1/4 頁)
成農民的階級”分成四類:
一、所有多數田地,自己不耕種,或僱人耕種,或租給人耕種,自己坐著收租,這種人本
算不得純粹的農民,我鄉下叫做“土財主”。
二、自己所有的土地,自己耕種,而以這個土地底出產,可以養活全家。他們也有於自己底
土地之外,租人家的土地耕種的。這一種人就是中等農民了。
三、自己也有一點土地,然而只靠自己的土地底出產,絕不能養活全家。所以不得不靠著
耕種人家底田,分得一點以自贍,這一種人已可謂下級農民了。
四、這乃是“窮光蛋”,自己連插針的地方都沒有,專靠耕人家底田謀生活的,這一種人
就是最窮的農民了。
毛澤東說,第三種和第四種構成農民的絕大多數;此外,第三種中有些人由
於總是欠債,不得不把土地賣給土財主或中等農民,而下降為第四種農民。①
雖然這種分析僅僅是較為初步的,人們仍然可以從我剛予摘要的文字,
與毛澤東在 1926 年 1 月和 2 月的兩篇分析中國農村階級結構和整個中國社會
階級結構的文章之間,發現一點相似之處。①毛澤東在分析農村階級關係,討
論過重的地租對佃農的剝削,和土地所有權的集中傾向之後,進而得出政治
結論,採取了絕對平均主義的立場。他聲稱:“我們人類,自娘肚裡一生出
來都是平等的……各人都一樣地應該穿衣吃飯;各人都一樣地應該做工”。
原先每個人都共同使用土地;讓少數人遊手好閒,食肉衣綢的私有財產,是
以掠奪本來為農民所有的東西為基礎;農民應該站起來收回自己的東西。一
當他們站起來了,共產主義(它意味著大家有飯吃,有工做)將會來幫助他
① 毛澤東:《學生之工作》,《湖南教育》第 1 卷第 2 期(1919 年 12 月);引文見於汪澍白和張慎恆:
《青年毛澤東世界觀的轉變》,《歷史研究》1980 年第 5 期,第 59—60 頁。
② 莫里斯?邁斯納:《李大釗與中國馬克思主義的起源》,特別是第 55—56、80—89 頁。
① 《告中國的農民》,原載於《共產黨》第 3 期(1920 年 12 月 23 日),《一大前後》第 207—214 頁轉
載。毛澤東用這篇文章講課的事實見於李銳:《毛澤東的早期革命活動》,第 455 頁。《資料選編》第 24
頁說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毛澤東,這個說法顯然錯誤。
① 《中國農民中各階級的分析及其對於革命的態度》(1926 年 1 月)和《中國社 會各階級的分析》(1926
年 2 月),《毛澤東集》第 1 卷,第 153—173 頁。
們。②無疑,這種宣傳鼓動的言詞,是專為投合農民的心理,但是甚至在 1922
年,它也反映了無論是毛澤東,還是整個中國共產黨,都沒有一貫的、現實
的農村革命戰略。四年以後,毛澤東在制訂這項戰略方面收效甚大。
在 1925—1926 年,毛澤東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總的理解水平絕非很高,在
他 1926 年 2 月寫的文章的開頭處,他聲稱:“無論那一個國內,天造地設,
都有三等人:上等,中等,下等。”③在這個普遍的框架內,他把大地主列為
大資產階級的一部分,把小地主列為資產階級的一部分,並對各階級內的階
層,不論城鄉,按他們與生產資料的關係,一律按貧富的程度來劃分。毛澤
東所採用的框架,與陳獨秀在 1923 年採用的很不相同,他著重農民的家計是
否“收支相抵”,而不是以佔有土地,或僱傭勞工的更正統的馬克思主義標
準,來確定中國農村社會的階層。④
因此,認為毛澤東的分類與陳獨秀基本上一樣,是完全錯誤的。①他們兩
人間的主要不同,以及毛澤東實質上的獨創性,在於別處,這卻是正確的,
也就是在於他決心以自己的經驗為基礎來進行農村革命,和在於他傾向於解
釋,乃至形成分析,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