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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這些大事大多數是眾所周知的,而且由於本章的主要內容是思想而不是實情,我不一一詳細地作腳註。
劉少奇的文章《清算黨內的孟什維主義思想》,見《劉少奇選集》上卷,第 290—301 頁。1941 年 7 月 1
日《中共中央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見《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 11 冊,第 698—700 頁。1943 年 6 月 1
日《中共中央關於領導方法的決定》和毛澤東的講話都可見於《毛澤東選集》和《毛澤東集》。劉少奇答
宋亮同志的信久已為人所知是存在的,見我在《中國共產黨思想方式的政黨》一文對這封信的探討,此文
載於約翰?威爾遜?劉易斯編:《中國的黨的領導和革命力量》,第 177 頁。現在劉少奇的這封信已被重
新刊載,宋亮已被判明是孫冶方(《紅旗》1980 年第 7 期,第 2 — 4 頁),但是,宋亮的原信沒有被刊載。
關於宋亮的信,見劉少奇:《論黨》,第 345—346 頁。關於 1945 年 4 月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
代表大會上的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的主要節段,見《劉少奇選集》上卷,第 336—337 頁。關於從 1943 年 3
月起毛澤東在黨內的正式職位,見《黨史研究》 1980 年第 2 期,第 77—78 頁。
① 《致何凱豐》(1943 年 4 月 22 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 212—213 頁。
② 關於這一點,據我的看法,雷?懷利的《毛澤東主義的出現》(第 273—274 頁)所作關於劉少奇在七
大的報告和在七大透過的黨章的解釋是正確的,而 弗朗茲?舒爾曼的《共產黨中國的意識形態和組織》中
的解釋是錯誤的。不 管怎樣,在 50 年代初,中國人在“純粹的”思想意識和“實際的”思想意識 之間劃
出界線,這完全是另一個問題,我在本章不論述。
① 《論語?泰伯篇第八》第九章。
懷疑列寧的原理,階級覺悟只能從外面輸入工人階級,更明白地說,共產黨
必須給整個社會提供思想指導。
毛澤東既要求下面的參與和一定的主動性,又要求上面的堅定的集中領
導,在這樣寬廣的範圍內,著重點的確切表達和細微差別可以是多種多樣的。
從延安時代開始,毛澤東在這些主題上就時有變化。不過,至少直到文化大
革命,他一貫地認為集中領導歸根結底甚至比民主更為重要。
毛澤東的關於工作方法和組織形式的思想,是從秋收起義到整風運動,
在農村 15 年的軍事和政治鬥爭中,逐步成形的。到 40 年代初,這一經驗教
訓已經系統地加以總結,並且不僅用於游擊戰術,而且用於經濟工作。
這一時期的主要口號是“集中領導,分散經營”。這樣一種方法特別適
合的環境,相對來說只是共產黨控制的整個地域的一小部分,位於延安主根
據地,而經濟技術水平又如此低,以致中央嚴格計劃投入和產出既不可能,
也不合乎需要。然而,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強調的也絕不是職責和工作的
連續的、完全的分散。毛澤東在他 1942 年 12 月作的報告《經濟問題與財政
問題》②中,對這一點說得毫不含糊。毛澤東在反問邊區的自給工業為什麼要
分散經營以後,回答道:
這主要地是因為勞動力分散在黨政軍各部門,如若集中起來,則將破壞其積極性的原故。例
如,我們獎勵三五九旅開辦大光紡織廠,而不令其合併於政府的紡織廠,就是因為大光廠的數百
職工大部分是從三五九旅的官兵中挑選出來的,他們為全旅的被服需要而勞動,積極性很大,如
若集中起來,則反而破壞了這種積極性……採取“分散經營”的方針是正確的,企圖什麼也集中
的意見是錯誤的。但在同一地域內的同一性質的企業,應該儘可能的集中起來,無限制的分散是
不利的。這種集中,我們也已經進行,或正在進行……這種先分散後集中的過程,也許是不可免
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