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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營者年薪制評估報告
××公司經營者年薪制評估總結
一、試行經營者年薪制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企業經營者年薪制是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管理,合理調節經營者工資收入水平,規範經營者工資性收入分配辦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是為了培養高素質、職業化的經營者隊伍,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工作原則:
經營者年薪制是以年為單位,依據經營者所承擔的責任確定經營者的基本勞動所得(基薪)和依據其生產經營成果掛鉤考核,確定效益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製度。
在實踐中我們遵循了以下幾個原則:
1?主體適用原則,即企業經營者是指廠長(經理)或合資企業擔任中方最高行政職務的高階管理人員。
2?確定經營者年薪收入要貫徹按勞分配,堅持責任、利益、風險相一致的原則。
3?經營者工資分配辦法與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相分離的原則,建立企業自我約束機制。
4?堅持嚴格的考核制度,以考核指標明確、公開,先考核後兌現為原則。
5?堅持配套改革為原則。經營者年薪制要同企業轉換機制等諸項改革密切結合。
二、試行經營者年薪制適用物件的確定
我集團的兩戶試點企業一戶是國有企業,一戶是外商投資企業。按年薪制試行方案規定,經營者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廠長(經理),但在中外合資企業中,法人代表一般是董事長或委託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有的在本企業沒有工資關係,而經理人員也有中、外之別。我們研究適用年薪制的物件是指企業中具有法人代表資格的並且工資關係在本企業的廠長(經理)或董事長。總經理為外方人員的,由中方最高行政職務的經營者適用年薪制。在實際操作中,考慮企業實際情況,黨委書記的工資收入,可比照年薪制辦法執行,其工資收入水平與經營者大體相當。有關考核內容在調整係數時體現。企業其他領導成員不適用年薪制,由企業自主確定年度獎罰辦法,獎勵額度與工資收入之和,應低於經營者年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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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節:人力資源規劃主要知識點(8)
三、經營者年薪收入的確定
(一)經營者年薪收入由基薪和效益工資兩部分構成,效益工資最高為基薪的一倍。
(二)經營者年薪中基薪的確定。為區分不同規模企業經營者年薪的差別,體現按勞分配,堅持責任、利益、風險相一致原則,我們的做法是建立企業分類定級考核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依據本行業和本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適當考慮相關因素,確定經營者的年薪水平。基薪根據每年指標變化情況進行調整。
基薪計算中幾個問題的處理:
1?基薪水平計算公式中C、D值如何確定,直接影響基薪的水平。
C:分級指標,採用企業總資產利稅率,工資利稅率,人均利稅率三大指標。各項權數分別設為0?4、0?2、0?4合計為1。
企業分級得分計算方法與分類計算方法相同。
D:分類指標,採用企業總資產、實現利稅、銷售收入三大指標,各項權數分別設為0?4、0?3、0?3,合計為1。
計算方法我們採取設定總公司平均水平為60分。則:
企業分類得分=企業該項指標同總公司該指標平均值×60×權數
2?計算結果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小得分。
我們採取把企業分為三類,根據企業經濟效益的高低,每類企業可分為三級,合計將不同企業分為三類九級(見表1):表1企業分級標準
企業類別類別分企業級別級別分一大於2001>100260…1003<60二15…2001>402<15…403<15
(續)企業類別類別分企業級別級別分三小於151>302<10…303<10
3?以企業類別、級別確定經營者的基薪,是為了促進企業資產的保值和增值,鼓勵競爭,推動企業發展。
指標選定體現從實際出發,著眼現狀,兼顧長遠。在以C、D計算時,我們認為,企業前一年指標帶有偶然性,因此試點中是用企業2004-2007年4年平均值代入公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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