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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條員工出勤情況,人力資源部應於每月終了後,編制統計表各兩份,一份送會計部門核計薪資加扣,一份公佈,限三日內接受更正申請。統計表有如下幾種:
(一)《缺勤統計表》。
(二)《全勤人員名單》。
(三)《加班(勤)統計表》。
(四)《值夜人員統計表》。
第五十條人力資源部應為每一員工建立一份《年度考勤統計表》(印於《個人資料卡》中),逐月依據《考勤表》予以登入,經登入後《考勤表》即可銷燬作廢。
第五十一條每一年度終了,人力資源部應即依據《年度考勤統計表》,統計是否有未休完特別假的人員。如果未休或未休完的特別假,予以計入本人每年十二月份《加班統計表》內,按有關規定予以補休或增發薪金。
第五十二條每一年度終了後,人力資源部應當立即調查編制翌年度享有特別假人員名單,予以造冊呈准後公佈實施。
第五十三條有關考勤作業,請參照《人力資源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四條員工因公出差,應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出差申請單》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得向會計部門申請預支差旅費)並轉人力資源部備查。
第五十五條出差者出差完畢三天內,須據實填寫《旅費報告表》連同各項單據,一併呈報核銷。
第五十六條出差作業,應參照《出差辦法》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因有功需要獎勵員工或因有過需要懲治員工時,可由建議人填報《獎懲建議申請單》,先由人力資源部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核定。
第五十八條人力資源部根據核准《獎懲建議申請單》釋出《獎懲通知單》,副本抄送本人部門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會計部門加扣薪資。
第五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應按月將《人力資源獎懲通知單》登入於《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條獎懲作業應另參照《獎懲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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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人力資源規劃主要知識點(5)
第六十一條考核分年度考核與臨時考核兩種,其處理程式如下:
(一)年度考核:
每年度終了由人力資源部提供《考核表》,分甲、乙兩種,並予登記年度出勤資料、獎懲資料後依《人力資源管理許可權劃分表》,逐級考評核定等級,作為年終獎金髮放及定期晉級的參考依據。
(二)臨時考核:
為申請升降職,應附辦理臨時考核,以作上級批示決策參考依據。
第六十二條《考績表》辦理完畢,存於個人資料袋內,並予以登入。
第六十三條考績作業應另參照《考績辦法》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人力資源部應於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後到職的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單》,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核薪,並由部門主管簽署,轉呈總經理核定,再登入於《薪資名冊》後,再轉會計部門作業。
第六十五條人力資源部應於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調薪的《人力資源異動申請單》及《考核表》,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抄錄,由人力資源部主管稽核簽章後與部門主管會籤,登記於薪資名冊,轉會計部門作業。
第六十六條經批准離職案件,人力資源部應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由人力資源部主管稽核簽章,登入於薪資名冊後轉會計部門作業。
第六十七條核薪與調薪案件于歸檔前,應登入於《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八條除人力資源部應備一份全公司人員薪資名冊外,各一級部門亦應備一份所屬人員薪資名冊。
第六十九條薪資作業應另參照職薪辦法中《職薪等級表》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員工的培訓
第七十條職前培訓:
新進人員報到後,人力資源部應辦理以下職前教育:
(一)介紹公司沿革、經營方針、工作環境。
(二)簡介各部門組織、職責、作業狀況。
(三)出勤規定及注意事項。
(四)介紹各部門辦公室負責人及主管。
第七十一條在職培訓:
(一)人力資源部於每年度開始,依所需培訓目標、物件、課程、教材、預算,擬訂培訓計劃。
(二)人力資源部於培訓期中,應嚴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