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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狂歡(10)
隨後,國務院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對私營企業的活動作了法律規範。這樣,私營經濟終於結束了將近十年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歷史,它的經營範圍也開始擴大。“李國機律師事務所”的銅匾出現在上海外灘和平飯店南樓,這是中國內地首家以個人名義開辦的律師事務所。溫州人楊家新辦起建國以來第一傢俬營銀行——一路城市信貸公司,他自任董事長。溫州市的官員對這家銀行是滿意的,他們授予銀行一張“新星企業”證書。溫州老百姓則給它送了個更富有詩意的名字,叫做“雪中送炭”銀行。
既然律師事務所和銀行都可以私人運作,那麼演員為什麼不能成立影視公司?帶著倔強的疑問,李連杰直接對單位說“不”,加入深圳一家武術影視公司。
從小,李連杰就對錢有深刻的理解。因為總吃不飽,他發明了一種吃飯方法:先吃元宵,再吃蘿蔔,元宵在胃裡往上頂,蘿蔔往下落,一上一下,兩個東西在肚子裡折騰,一天都不餓。
李連杰學武完全是個意外。1971年,基辛格訪華,正值暑假,有關部門不希望美國人看到中國的小孩子在街頭無所事事。所以,在一個月的時間裡,李連杰和他的同學們天天去什剎海體校習武。一千多名學生,3個月後,只剩4名,其中有八歲的李連杰。他之所以願意留下來,是因為體校管吃管住,還免費發放運動衣。
少年李連杰
三年後,李連杰隨中國代表團出訪美國。在白宮武術表演結束後,總統尼克松和孩子們合影。尼克松對站在基辛格旁邊的李連杰說:“你的功夫讓人印象深刻,長大了當我的保鏢好嗎?”李連杰朗聲回答:“不,我要保護全中國億萬人民。”現場一片沉默,還是基辛格緩解了尷尬:“我的天,小小年紀,說話已經有外交官的架勢了。”
在場的《紐約時報》記者把談話內容發表在次日報紙頭條上,文章感嘆說:“赤色的中國施行了什麼樣的教育,那麼小的孩子回答問題也充滿愛國情操。”但是,發誓要保護11億中國人民的李連杰,最後發現原來中國人民根本就不需要他的保護。而他連辭職當個體戶的機會都沒有。
武功出色的李連杰被電影圈看中,參拍了功夫電影《少林寺》,得到700元片酬——按天算,每天1元人民幣。該片內地票房上億。此後,一位香港老闆慕名跑到北京找到李連杰,開價600萬拍兩部電影。李連杰興高采烈地告訴領導,領導卻說:“錢得交給單位,沒有國家哪有你”。李連杰的工資雖比普通大學教授工資高出一倍,但不到100元。按另一種演算法,每月100元,到60歲退休,全部工資總額還沒有5萬元。
見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張支票,金額是600萬元,李連杰卻無法接受。19歲的他徹夜難眠。他想退役做個體戶,單位不批准。跟所有懷才不遇的年輕人一樣,李連杰完全沒有控制命運的權利。絕望中,他給*寫了封信,內容是希望能夠“退役讀書”。*讓秘書把他請進中南海,告訴他,“孩子唸書總是好事,北大、清華,隨便哪個都可以。”
李連杰最終放棄了去北大讀書,“小學都沒畢業,很難跟上進度。”體委也不肯放人,把他轉租給香港銀都機構5年,條件是“拍一部電影,單位有5萬收入”。租到李連杰,銀都不斷開拍“少林”系列電影。對李連杰來說,拍《少林小子》每天收入2元,拍《南北少林》每天3元——香港人演一天死屍的收入是50元。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1988:海島狂歡(11)
1988年, 5年合同期滿,李連杰義無反顧地選擇了“下海”。但是,賺錢確實艱難。按照他與嘉禾簽訂的合約:兩年拍4部片,如果沒有拍夠,依舊給600萬。然而,嘉禾只給了300萬,就要求續簽合約。李連杰雷厲風行的經紀人蔡子明出面斡旋,卻遭槍擊致死。
無奈之下,李連杰想到重返大陸,“我常受威逼,娛樂圈真是一個是非之地,我寧願什麼都不要,也許只有大陸才有我真正的家。”他寫信求助於國家主席*。在主席干預下,李連杰回到不僅沒有黑社會,還允許他自組電影製作公司的北京。他用小名“正東”命名公司,拍攝《黃飛鴻之獅王爭霸》、《方世玉》、《太極張三丰》、《精武英雄》等五部功夫影片,終於名利雙收。
首都北京,不僅是中央政策的出發地、影視人員下海的天堂,其城內的經濟變革也在全民狂歡中狂飆猛進。
自1984年後,再將注意力集中在中關村這個彈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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