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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會冒那些能增進其經濟利益的風險(大多數時候是在法律的限度內);單個的商人因銀行業的不穩定而擔憂他的決策以及他的競爭者的決策可能會引發經濟蕭條,這不比一頭獅子因擔心獅子吃斑馬的速度超過斑馬繁殖的速度而放生一匹斑馬更有意義。告訴銀行不要發放風險貸款或者譴責購房者借了一筆他可能無力償還的貸款,就好比告訴獅子和斑馬在他們中間建一道籬笆一樣。
新聞記者、政客,還有一些應該知識更多的人,像著名宏觀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都參與到了一場控訴華爾街的盛會中。他們弄錯了目標。建立預防由高風險貸款引發的經濟崩潰的防護措施之責任應該屬於政府。確實,政治,在與資本主義大致相同的意義上,也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政客憑藉美元競爭選票。但是美聯儲,就像聯邦法院一樣,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儘管不完全——是與政治隔離的。
羅伯塔·盧卡斯,活著的最傑出的宏觀經濟學家,在2003年1月就任美國經濟學會會長的演講中說:“宏觀經濟學在1940年代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領域,在一定程度上是作為對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的智識回應。那時候這個詞語指的是我們希望能用以預防287那種經濟災難再次發生的知識和技能。我這個演講的主題是,原初意義上的宏觀經濟學已經取得了成功:它的中心問題即預防經濟蕭條實際上已經得到解決,而且事實上在幾十年前就解決了。”我想,他今天不會再說這樣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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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前方的路
緊急財政援助、“容易錢”、經濟刺激計劃、延期變賣抵押物、以及任何其他用來控制經濟蕭條延續時間和嚴重性的緊急措施都只是損失控制手段,而且是成本高昂的損失控制手段。針對經濟蕭條的救治措施雖然並不比疾病更糟糕,但也是相當壞。我們有必要從現在就開始思考降低再次發生經濟蕭條之可能性的方法;最為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堅定地對突發事件應對方案加以系統地闡述和總結——美聯儲和財政部在此遭遇了悲劇性的失敗。
就這場經濟蕭條來說,在預防工作上有三個重大失敗:過度地放鬆監管,忽略警示訊號,對個人儲蓄率的下降及個人儲蓄安全性的漫不經心。這些問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糾正的。
各種銀行類企業經常可以透過形式上的微小改變來選擇它所受管轄的監管機構。合併各種監管機構(就像德國和英國那樣——財政部在2008年3月已經提出了部分合並的方案)將會提高政府有效監管金融市場、在金融危機早期就發現問題的能力。考慮到不同國家之間銀行體系的相互依賴,設立一個國際金融監管權威機構可能也是必要的。
但是,現在卻不是對金融產業進行改組或者重構監管的時候。反對改組的例證再顯明不過了:經驗告訴我們,重大的聯邦機構改組(更不要說這是一個既包括本國也包括外國的金融中介機構監管的重組)需要經過數年時間才能定型,在這個成長的痛苦過程中,改組機構擔負的職責所能發揮出的效能將會低於改組之前。這還沒有考慮到下述事實:就當下的情況來說,要負責設計、管理機制改組那一小撮高階經濟官員現在正為處理經濟危局而忙碌不堪。
不管怎麼說,我們原則上可以回到1960年代商業銀行的監管架構。那時候,銀行資本主要由零利息的活期存款和聯邦證券組成,主要可以用於發放短期商業貸款。但是我們知道,如果像今天這樣,允許其他金融中介機構經營銀行產品的近似替代品,那麼這種銀行經營模式就無法存活下去。不過,這是否意味著,必須把貨幣市場基金、對沖基金和其他所有非銀行的類銀行企業都置於與商業銀行同樣的監管控制之下?比如說,應該要求它們保有準備金嗎?給其資本的貸方提供零利息?如果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等這些企業的末日也就到了。如果回答是否定的,人們就不清楚對商業銀行施加多少監管才是可行的。如果還有其他答案,那要找到它可得破費思量。
還有一個進一步的、非常嚴峻的複雜問題。據我所知,沒有人清楚地知道我們放鬆了監管的金融產業——包括放任自流的銀行、對沖基金、私人股權基金及其餘所有的企業——的社會價值到底有多大。直到去年秋天金融危機發生之前,其利潤是極其巨大的,但是毫無疑問,其中包含大量的經濟租金。
在不能全面重構監管的情況下,一些零星的改革措施大概是可行並且有益的。不過我恐怕下面列舉的都是一些瑣細的方面。例如,政府或許應該停止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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