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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會鍊金,能透視,邀你參加法會,包你滿意而歸。夏娃姑娘形容自己香甜可口,正等著與你浪漫相會;露絲小姐說她透過電話,就能滿足你所有的遙想——這項服務,露絲小姐神氣地補充說,在馬賽已遭禁止。
有一天,突然有了一張極不尋常的傳單,索取的不是我們的錢,而是我們的血。
汙髒的傳單上敘述一個小男孩的故事。他正準備到美國去動大手術,但在進入醫院以前,他需要不斷輸血,才能保命。“急需大量鮮血,”傳單上說。捐血站將於次日晨八時,在葛氏村(Gordes)的村公所設立。
八點半我們抵達時,村公所已經客滿。十幾張床沿牆擺放,躺滿了人。從床上高吊的腳判斷,各階層的人都出動了:穿大涼鞋的是小店主,穿高跟鞋的是年輕女士;穿帆布短靴的是農夫,穿拖鞋的是他們的妻。年長的婦女一手抓菜籃,另一隻手握緊、放鬆緩緩地壓縮血液流入塑膠袋。一邊輸血,他們一邊爭論誰的血最濃。顏色最深、最有營養。
我們排隊等候作血液檢查。排在我們前面的是個矮胖的紅鼻子老頭,戴著破帽,穿著工作服。護士刺不穿他姆指的硬皮,他似乎覺得很有趣。
“要不要我找個殺豬的來?”他問。護士用力再刺一次。“媽的!”一滴圓鼓鼓的血出現了,護士迅速地導人試管,加上一些液體,上下猛搖。她的眼光從試管上抬起。帶著不以為然的神色。
“你是怎麼來的?”她問老頭。
老頭放下姆指,說“腳踏車,”“從安貝村(LesAnberts)一路騎過來。”護士吸吸鼻子。“你沒跌倒可真奇怪,”她收回目光看著試管:“你喝醉了。”
“不可能,”老頭說:“也許早餐喝的一點點酒讓我的鼻頭有點紅,習慣了嘛。那算得上什麼。再說,”他拿染血的大姆指在她的面前晃了晃:“加一點酒精,能讓血球密度更高。”
護士不信他。她請這老人再去喝點東西——這次是喝咖啡,正午以前再回來。他咕味著,搖搖晃晃地走了。受傷的大姆指舉在身前,像一面戰旗。
我們刺過手指,證明清醒,被帶到床位前。血管與血袋相連,我們按照程式握緊放鬆拳頭。大廳裡洋溢著談笑之聲,平常在街上擦肩而過,互不相識的陌生人,這時由於奉獻精神的影響,忽然間成了好朋友。或許,大廳盡頭酒吧檯四周,氣氛異常祥和融洽。
捐血大餐的故事
在英國,捐一袋血得到的報償是一杯茶、一片餅乾。可是在這兒,針管一取出,我們就給帶到一張長桌旁,有義工在那兒服務。要來點兒什麼?咖啡?巧克力?牛角麵包?奶油蛋卷?火腿三明治?大蒜香腸?還是葡萄酒?多吃點!多喝點!補充那些失去的血!把腸胃填飽!年輕的男護士忙著拔酒瓶塞,穿白長袍的主任醫師祝我們胃口大開。從吧檯後面愈堆愈高的空酒瓶看來這場捐血運動不論在醫療上或社交上;都大獲成功。
許多天之後,郵差送來一份官方辦的捐血雜誌《血球》,說那天早晨在葛氏村捐募得好幾百公斤的血。但是另一個我感興趣的數字——那天喝掉了多少公斤的酒,雜誌上卻隻字未提。或許是僅留作醫學界參考之用罷了。
社交禮儀
我們的倫敦律師界朋友,英國人那種保守之風很深。坐在卡維隆的“世紀末咖啡館”裡,他注視著窗外他所謂“青蛙的滑稽動作”。這天是趕集的日子,人行道上人潮洶湧,大家推來擠去,一團混亂。
“你看那邊”一輛汽車在馬路中央驟然停了下來,駕車人下車來擁抱路上相逢的熟人。“他們總是彼此傷害。看到沒?男人跟男人親吻。多不衛生呀。”律師朋友對著啤酒噴氣。他嚴謹有度的禮儀觀被這越軌的行為激怒了。在可敬的盎格魯薩克遜民族看來,這行為是太怪異了。
普羅旺斯人喜歡身體的接觸,我也花了好幾個月才得以適應。和一般在英國長大的人一樣,我學會了很多社會禮儀規範。我學會與人保持距離,朋友見面時以點頭代替握手,親吻女士們如晴蜒點水,公開場合不對狗表示親熱。初到普羅旺斯,徹底搜尋式的歡迎儀式猶如機場搜身一般,真有些不知所措。現在,我不但甘之如飴,而且對這項社交禮儀的諸多細節備感興趣。肢體語言,實為普羅旺斯人際接觸的要素。
兩個男人相會,至少會握個手。即使手上拿了東西,也要騰出一根小手指頭握握。手若溼或髒,伸出前臂或手肘也是應該的。騎在腳踏車上或開著車,並不構成你不與人作身體接觸的理由。所以你常會在擁擠的大街上看到危險的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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