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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藏了遺囑,自去管業。不多日,翁健竟死,楊慶得了這許多家業。
將及二十餘年,那翁龍已成人長大,深情世事,因自思道:我父基業,女婿尚管得,我是個親男有何管不得?因託親戚說知姐夫,要取原業。楊慶大怒道:“那家業是岳父盡行付我的,且嶽翁說那廝不是他子,安得又與我爭?”事久不決,因告之官,經數次衙門,上下官司俱照遺囑斷還楊慶。翁龍心終不服。
時包公在京,翁龍密抱一張詞狀徑去投告。包公看狀,即拘楊慶來審道:“你緣何久佔翁龍家業,至今不還?”楊慶道:“這家業都是小人外父交付小人的,不幹翁龍事。”包公道:“翁龍是親兒子,即如他無子,你只是半子,有何相干?”楊慶道:“小人外父明說他不得爭執,現有遺囑為證。”遂呈上遺囑。包公看罷笑暄:“你想得差了。你不曉得讀,分明是說,‘八十老人生一子,家業田園盡付與’,這兩句是說付與他親兒子了。”楊慶道:“這兩句雖說得去,然小人外父說,翁龍不是他子,那遺囑已明白說破了。”包公道:“他這句是瞞你的。
他說:‘人言非,是我子也’。”楊慶道:“小人外父把家業付小人,又明說別的都是外人,不得爭執。看這句話,除了小人都是外人了。”包公道:“只消自家看你兒子,看你把他當外人否?這外人兩字分明連上‘女婿’讀來,蓋他說,你女婿乃是外人,不得與他親兒子爭執也。此你外父藏有個真意思在內,你反看不透。”楊慶見包公解得有理,無言可答,即將原付文契一一交還翁龍管業。知者稱為神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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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則 箕帚帶入
話說河南登州府霞照縣有民黃土良,娶妻李秀姐,性妒多疑。弟士美,娶妻張月英,性淑知恥。兄弟同居,妯娌輪日打掃,箕帚逐日交割。忽黃士美往莊取苗,及重陽日,李氏在小姨家飲酒,只有士良與弟婦張氏在家。其日輪該張氏掃地,張氏將地掃完,即將箕帚送入伯母房去,意欲明日免得臨期交付。此時士良已外出,絕不曉得。及晚,李氏歸見箕帚在己房內,心上道:今日嬸孃掃地,箕帚該在伊房,何故在我房中?
想是我男人扯他來奸,故隨手帶入,事後卻忘記拿去。晚來問其夫道:“你今幹什事來?可對我說。”夫道:“我未乾什事。”
李氏道:“你今奸弟婦,何故瞞我!”士良道:“胡說!你今日酒醉,可是發酒瘋了?”李氏道:“我未酒瘋,只怕你風騷忒甚,明日斷送你這老頭皮,休連累我。”士良心無此事,便罵道:“這潑賤人說出沒忖度的話來!討個證見來便罷,若是懸空誣捏,便活活打死你這賤婦!”李氏道:“你幹出無恥事,還要打罵我,我便討個證見與你。今日嬸孃掃地,箕帚該在她房,何故在我房中?豈不是你扯她姦淫,故隨手帶入!”士良道:“她送箕帚入我房,那時我在外去,亦不知何時送來,怎以此事證得?你不要說這無恥的話,恐惹旁人取笑。”李氏見夫賠軟,越疑是真,大聲呵罵。士良發起怒性,扯倒亂打,李氏又罵及嬸孃身上。張氏聞伯與伯母終夜吵鬧,潛起聽之,乃是罵己與大伯有奸。意欲辯之,想:彼二人方暴怒,必激其廝打。又退入房去,卻自思道:適我開門,伯母已聞,又不辯而退,彼必以我為真有奸,故不敢辯。欲再去說明,她又平素是個多疑妒忌的人,反觸其怒,終身被她臭口。且是我自錯,不該送箕帚在她房去,此疑難洗,汙了我名,不如死以明志。遂自縊死。
次日飯熟,張氏未起,推門視之,見縊死樑上。士良計無所措。李氏道:“你說無奸,何怕羞而死?”士良難以與辯,只跑去莊上報弟知,及士美回問妻死之故,哥嫂答以夜中無故彼自縊死。士美不信,赴縣告為生死不明事。陳知縣拘士良來問:“張氏因何縊死?”士良道:“弟婦偶沾心痛之疾,不少苦痛,自忿縊死。”士美道:“小的妻子素無此症,若有此病,怎不叫人醫治?此不足信。”李氏道:“嬸嬸性急,夫不在家,又不肯叫人醫,只輕生自死。”士美道:“小人妻性不急,此亦不可信。”陳公將士良、李氏夾起,士良不認,李氏受刑不過,乃說出掃地之故,因疑男人扯嬸入房,兩人自口角廝打,夜間嬸孃縊死,不知何故。士美道:“原來如此。”陳公喝道:“若無姦情,彼不縊死。欺奸弟婦,士良你就該死了。”勒逼招承定罪。
正值包公巡行審重犯之獄,及閱欺奸弟婦這卷,黃土良上訴道:“今年之死該屈了我。人生世上,王侯將相終歸於不免,死何足惜?但受惡名而死,雖死不甘!”包公道:“你經幾番錄了,今日更有何冤?”士良道:“小人本與弟婦無奸,可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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