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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禮,長子不應該成為別人的後代。況且興獻王只生有陛下一個兒子,雖說利於天下而為別人之後蠻高尚,但無論如何也不存在兒子讓自己父母絕後的道理吧?
所以我認為,陛下在“繼統”武宗的同時繼續尊崇自己父母,是可以的;反之,以“繼嗣”身份成為孝宗後代而與自己父母絕親,是不可以的。“統”與“嗣”不是一回事,繼統不必循父死而子立的關係,從前,漢文帝以弟弟身份繼統於惠帝,宣帝則是以侄孫繼統於昭帝,都沒有聽說需要以放棄與親生父母的關係為條件。
仍舊是那句話,禮的本質是人情,抽掉人情這個根本,禮就走到自身反面,成為非禮。
以我個人孔見,今日之事如此處理為善:應該為興獻王在京師建立單獨的奉祀場所,來突出尊親這一最高孝道;同時本著母以子貴的原則,使陛下生母享受和興獻王一樣的尊榮。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突出興獻王作為一位父親、陛下生母作為一位母親本來應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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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萬歲,陛下(9)
人,都該當自覺認識生命本於父母這個道理;“禮”的探討者,也都該當用自己的良心去體會禮學真義。可現在有些人,不去考量古禮的根本出發點,反而拘泥於後代的一些典故;不遵照祖訓中的明確思想,反而從史書中翻出陳舊的篇章說事,這是我全然不能理解的。
本來,只有天子才可以談論“禮”。現在,陛下虛心求言,我才敢就大禮問題發表己見。我堅決反對以廷議為大禮之議的正確意見,它將助長後世的實利主義,亦即為了利益而拋棄天倫,這是大大有害於孝道的。
手握威柄的大臣固然可以指點江山,卻也不妨礙微不足道的小臣有所獻言,這都合乎各自的本分。古訓說,遇到什麼話違乎你心,一定別忘了考量它是否合於道,遇到什麼話與你志趣有異,也要看看它究竟怎樣不合於道。有時候,以忠耿的樣子說出的話,未必都合於道,同樣,好像志趣不高的話,也未必都不合於道。我以上所談,既不敢獻諛陛下而使自己失於忠誠,也不敢為刻意表現自己的什麼耿直而誤陛下於不孝。一切,都請陛下明斷,在我,只願做到懇切和服從。
秀才就是秀才,頭頭是道,正本清源,直接從根子上打擊“繼嗣派”;一句“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一句“聖人緣情以制禮”,讓嘉靖吃下了定心丸。
《明史·張璁傳》說,此前嘉靖受阻於廷議,自己又無力反駁,正不知如何是好,“得璁疏大喜,曰:‘此論出,吾父子獲全矣’”。立刻批轉廷臣討論。而對方的反應,則“大怪駭”,既意想不到,也很有些慌亂。可見張璁之半路殺出的威力。
為什麼?
一來張璁所據理論,確實站得住腳。儒教綱常,忠孝為本,這是人所皆知的。其次,張璁認為論禮不得悖逆人情。“聖人緣情而制禮”,並非他的杜撰,查查《禮記》,這一點是很清楚的—— 《禮記·喪服四制》明白地寫道:“順人情,故謂之禮。”
其二,張璁的觀點不是孤立的,背後有人,而且還是一股頗為強勁的力量。近世學者歐陽琛指出:“考贊禮諸臣之思想淵源的人,多為姚江王門高弟,則此一新舊士大夫集團之政爭,實與當時新興王學及正統朱學之對立有關,此又欲明大禮議之思想背景者不可不知也。”{22}
“姚江王門”,指王守仁(王是餘姚人)。“大禮議”中,贊助嘉靖的人,往往為陽明弟子,或與之有思想淵源者。王氏本人雖未直接介入“大禮議”,但他的理論主張,無疑是跟繼嗣派相左的,例如他說:
天下古今之人,其情一而已矣。先王制禮,皆因人情而為之節文,是以行之萬世而皆準,其或反之吾心而有所未安者,非其傳記之訛缺,則必古今風氣習俗之異宜者矣。此雖先王未之有,亦可以義起,三王之所以不相襲禮也。若徒拘泥於古,不得於心而冥行焉,是乃非禮之禮,行不著而習不察者矣。{23}
所謂“先王制禮,皆因人情”,顯然正是張璁持論的基礎。
王學的核心訴求,欲使理學返璞歸真,從形式主義回到本義和本心,“天下古今之人,其情一而已矣”,“雖先王所未有,亦可以義起”,認為不論天理或人禮,皆源於良知即內心的真善,否則,“若徒拘泥於古,不得於心而冥行焉,是乃非禮之禮”,走到反面。王氏所要搖撼的,正是宋以來以程朱為正統的理學。黃宗羲評之:“先生憫宋儒之後學者,以知識為知。”他要撥開這迷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