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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知此類中最早出名的人物嫪毐,就是一個為非作歹的傢伙。他是秦國的大宦官,侍奉嬴政(當時的秦王,後來的秦始皇)之母,深受寵信,封長信候,揮霍無度,勢力巨大,門下家僮數千,賓客千餘,儼然國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能與丞相呂不韋抗衡。直到有人告發他其實是個假閹人,陽具不僅健在,而且甚是了得,正靠它才博得太后歡心(那太后原本就是風流女子,當年是豔都邯鄲的一名歌伎,後被呂不韋買下,並在被呂不韋腹內留種的情況下送給秦國公子子楚,所生此子即後來當了中國第一個皇帝的嬴政),這才惹怒嬴政,下兵收捕,豈知嫪毐居然進行武裝反抗,兩軍戰於咸陽,嫪毐兵敗被殺。
嫪毐之事,可以說已開啟了所謂閹禍的典型範例。一是這種人一旦發達,往往勢可傾國;二是這種人一旦作亂就非同小可,幹得秘密些是致使宮掖生變,如果追求驚天動地,則能夠直接在京城跟皇帝幹仗。
以後興風作浪的宦官不勝列舉,如趙高那樣把持朝政、指鹿為馬者有之,如漢“十常侍”那樣導致一個朝代崩解者有之,如憲宗被殺、穆宗得立之後晚唐皇帝基本皆由宦官廢立者亦有之。許多中國人受舊小說舊戲的影響,以為中國的事,都壞在曹操、高俅那樣一些塗著大白臉的奸臣手中,然而如果翻翻歷史書就知道,內廷權閹的危害,遠在外廷奸臣之上。
這樣的慘痛經驗,已積累太多,到朱元璋的時候,並不需要很高智商也可以認識到,必須嚴防太監干政。所以他說:“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為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則檢束,有功則驕恣。”{74}他曾定製:內侍毋許識字。洪武十七年更鑄鐵牌:“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置宮門中。
扼制太監,不使他們參與政治,很對。不過,朱元璋將太監的危害歸諸他們的人品天生較別者為劣,卻毫無道理。太監也同樣是一個腦瓜、一副身子,並非三頭六臂、惡魔投胎。如果說“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有這種情況,那也是制度使然,是君主專制的產物。因為對自己的極權嚴防死守,信不過外廷大臣,將太監們倚為心腹而導致的結果。皇帝和朝臣的君臣關係,一面是上下級關係,一面卻又是互相尊重、互相制約的關係。但皇帝和太監之間,則無這樣一層“禮法”的約束,完全是主子和家奴的關係,可以隨意呵斥、打罵甚至取他們的性命,這讓皇帝覺著很放心,更堪掌握,久而久之無形中也對後者產生依賴,而感到他們親近,不可託於大臣的事,託於他們,甚至私密之事也讓他們與聞。但當皇帝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看到太監俯首帖耳、任其驅馭的一面,看不到後者因“親炙天顏”而被賦予巨大權勢的另一面,至於過於倚重而致尾大不掉、反僕為主的情形,更是始料不及。總之,太監輩“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的根子,就在皇帝自己。
朱元璋當然不會承認這一點,不過從汲取歷史教訓的角度出發,他要與太監們保持相當距離的決心,還是蠻大的。明白表示,絕不能用為耳目心腹,也不能給他們立功的機會,這是朱元璋“幹部政策”中很重要的一條,甚至可以說是“鐵的紀律”。他立下規矩:內侍毋許識字。洪武十七年更鑄鐵牌:“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置宮門中。不識字,便阻斷了太監參政的途徑;萬一還有人不自覺,居然敢於干政,那就殺頭。
朱元璋基本踐行著自己制訂的上述政策,朱允炆則更嚴格。所以從洪武到建文,明初太監沒有飛揚跋扈的例子,而且應該說日子很不好過。
朱棣奪位,太監很出了一把力。嘉靖年間的大名士王世貞說過這樣一件事,當年朱棣起兵以後,與政府軍作戰,費了很大勁三年所得也無非北平、永平、保定三府,這時,“有中官【太監】約為內應,謂須直搗南京,天下可定,文皇深然之”{75}。亦即,有太監主動與朱棣聯絡,建議不要一座城池一座城池地打,徑取南京,而太監們將與之裡應外合。孟森先生的《明清史講義》頗然此說:“靖難兵起,久而無成,因建文馭宦官極嚴,而叛而私以虛實報燕(指朱棣),遂敢於不顧中原,直趨京邑。”此事如屬實,則建文宮中的太監對朱棣最終成事,可謂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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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君子朱棣(23)
《明史》關於朱棣信用太監這樣說:“文皇以為忠於己,而狗兒輩復以軍功得幸,即位後遂多所委任。”{76}言下“有論功行賞”的意思。我們不排除可能存在這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