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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云歌,他義父深愛女子的女兒,能讓一切不同。義父是風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義父唯一的後人,雲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讓一切從不可能到可能。
事實證明了他的推測,風叔叔本來當日已經對他動怒,可見到雲歌發上的金銀花簪時,別的一切在風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見了一個姓孟的少年執起了那個金銀花下女子的手,彌補了他們心中最深的無可奈何與遺憾。
現在,風叔叔已經將大漢朝的產業全部交給他。雖然三個伯伯還不肯將西域的產業交給他,但在權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產業已經不再重要。
他一再嘗試,也無數次想說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還嘗試過吻她。他一遍遍告訴自己“都是女人,閉上眼睛抱在懷裡不都一樣嗎?況且只論容貌,霍成君並不比雲歌差。”
可是不一樣,雖然他理智上怎麼想都覺得應該一樣,可就是不一樣。
他腦子裡說“一樣,一樣”,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卻在極其明確地告訴他“不一樣,不一樣”,在最後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時,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開了霍成君。
面對霍成君驚傷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著安慰霍成君,道歉說自己不該一時衝動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為那個人是雲歌,他只是無法讓那個人從他指間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骯髒、最無助、最潦倒時,仍然會反手握住他手的雲歌。
是在他冷言譏諷時,仍然會笑的雲歌。
是他以為自己厭惡了很多年的嬌小姐。一邊厭惡著,一邊卻牢牢記住了她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笑容,她的綠羅裙,她的名字。
三個伯伯極其偶爾地會提起雲歌的天山雪駝鈴鐺。
每次都只是因為他碰巧說到什麼,才會讓伯伯們碰巧提一兩句他們刻意迴避著的人與事,所以每一次他都會十分恰好、十分不經意地“碰巧”在場。
追逐著天山雪駝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線中尋覓那個他所厭惡的人的訊息。
知道她與鈴鐺到過厝木湖,去了孔雀河,還知道她的鈴鐺陪著她越過了興都庫什山,到了天竺國的迦溼彌羅,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訊全無。
她那麼任意,又那麼自在地揮霍著時間,享受著生命。
而他在讀書、在練劍、在學醫、在用毒、在習琴、在跟著三個伯伯學做生意、在密切地觀察著漢朝發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時間都沒有浪費。
他努力學習著一切,他一天只睡兩個時辰,他邊吃飯邊背書,甚至睡夢中他都在反覆練習著義父的一舉一動,他要用義父的完美風姿掩去身上的戾氣,他要他的敵人看見他時,絕無疑心,他要所有曾經蔑視過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慚形穢。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潛意識想過,再見那個喜穿綠衣的丫頭時,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時間在林木枯榮間流逝,他安靜地等著復仇的合適時機,安靜地準備著一切,也許……在他心中,在他從不肯承認的某個角落裡,也還在耐心地等待她的歸來。
他等待著她歸來時,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無懈可擊的姿態出現,而這次她成了乞兒,可她對他視若不見、無動於衷。
她沒有認出他!?
她當然不會認出他!
介意?釋然?
他鄙夷著她的蠢笨,嘲諷著她的偽善,厭惡著她對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獨沒有驚訝。
八年的時間,在他的心底深處,也許他早已知道她是什麼樣子的人。
…………
時間太久遠了,牽絆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經發生,他已無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記。
在無數次隔著時間、空間的注視中,在長達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經習慣在他的時間、空間裡,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現在只能像個傻子一樣,不在長安城享受溫暖,卻賓士在冷風中;不去走康莊大道,而要去過獨木橋。
這樣大的風,很不適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馳未見一人。
孟珏還以為可以就這樣一直到驪山,卻不料看到一輛馬車出現在路的盡頭,四周還有不少人相護。
這樣的夜晚還要趕路,肯定有非比尋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馬速,謹慎地讓到路側。他身後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隨著孟珏讓到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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