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3/4 頁)
這種改組最終將使成本規律重新起作用。因此,顯然這裡也會出現現有要素的新組合,出現企業家行為和企業家利潤,儘管它們不是永久性的。鐵路和運河建設的例子,代表了另一種情況。因為修建了鐵路,開鑿了運河,隨之出現需求的極大增長,所以,一方面更好地滿足了某些需求,另一方面又降低了單位產品的成本,這兩種情況同時發生。
尋找新的市場以銷售一種產品,這種產品是該市場所不熟悉的,而且這個市場也沒有生產過這樣的產品,那麼這個市場是企業家利潤的一個極其豐富的來源,而在更早的時期,它曾是一個非常持久的來源。原始的貿易利潤就屬於這一類,賣給黑人部落玻璃珠子可以看做其中的一個例子。這種事情的實質是,購買者把一種新的商品簡直視為天賜或者是古代巨匠的傑作,所以它的價格完全不是由生產成本決定的,因此就有可能以超出成本的價格出售,這裡的成本包括所有為了進行這項商業冒險,克服無數困難而產生的支出。起初,只有少數人看到這種新企業,並能夠經營它。這也是一種企業家行為,實施了新的組合;它也產生了一種利潤,屬於企業家所有,誠然,這種來源遲早也是要枯竭的。今天,一種適當的組織很快就會誕生,而販賣玻璃珠子的買賣很快就不再產生利潤了。
企業家利潤(5)
同時,上面的論述也包括生產一種全新商品的情況。這種商品必須首先被強加給消費者,甚至可能是白給而不要錢。一系列的障礙會相繼出現。但是,當這些困難被克服,消費者喜歡上了這種商品之後,就會出現一個這樣的時期:在這個時期,價格的確定僅僅以直接估計為基礎,而不需要過多地考慮成本,這時說的成本,基本上也是由在此之前生產這種商品所必需的勞力和土地服務的通行價格構成。因此,剩餘就可能出現在成功的生產者手中。這些人也只不過是貢獻意志與行動,只是對現有的生產要素進行新的組合,他們同樣是企業家。這裡又出現了企業家利潤。當新的商品成為迴圈流轉的一部分,並且它的價格與成本建立起正常的關係時,這些企業家利潤又都將消失。
這些例子向我們表明了作為實施新組合的結果的利潤的性質。它們也告訴我們應該怎樣去思考這個過程——從根本上說就是用新的使用方式利用現有的生產品。企業家並不以儲蓄來獲得他需要的生產手段,他也不在開始生產之前積累任何商品。而且,如果一個企業不是迅速地以一種確定的形式建立起來,而是慢慢地發展起來,那麼情況也並非像人們認為的那樣不同。如果企業家的精力沒有耗竭在一個目標上,而是在同一事業上繼續發展,那麼,他將繼續推行新的變革,按照我們的定義,這些變革總是會產生新的企業,而變革所需要的工具,是從他過去的利潤中抽出來的。於是,過程就顯得有所不同,但是它們的本質是一樣的。
如果是一個生產者在同一行業中建立一個新企業,這個新企業與他原先生產的產品有關係,這種情況也是一樣的。這絕不是常規情況,多數情況下,新企業是由新人物建立的,而老企業變成不重要的了。但是,即使一個以前在迴圈流轉中,每年都以重複的角色,經營著企業的人,變成一個企業家,這個過程的本質也不會有什麼變化。事實是,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家本人早已有了全部或者部分必要的生產手段,或者,依據實際情況,他已經能夠用他企業現有的資源購買必要的生產手段了,這不會改變他作為企業家的職能。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概念就不適合於事實的每一個細節。這個新企業仍然與其他企業同時存在,這些老企業起初繼續以傳統的方式經營,而新企業並不擴大對生產手段的需求,也不一定供應新的產品。不過,我們這樣描繪我們的圖景,只是因為實際中更重要的情況要求這樣安排,而且,只有這樣才能向我們表明事物的原理,特別是只有這樣才能揭示新企業未必從老企業直接產生的事實。加上適當的解釋,它仍然可以解釋這種情況的實質。在這裡,關鍵仍然是實現新組合的問題,沒有其他。
企業家從來都不是風險承擔者。在我們的例子中,這是很清楚的。如果新企業經營失敗;貸款給這個企業的債權人就會深受損失。因為,儘管企業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都有償債義務,但是,擁有這種財富並不重要,即使是有利的。如果企業家是用以前的利潤來提供資金支援,或者如果他利用屬於他的“靜態”企業的生產手段來經營,那他也只是以資本家或者商品擁有者的身份承擔風險,而不是以企業家的身份承擔。在任何情況下,承擔風險並不是企業家職能的一個要素。即使他可能冒名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