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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為利息,就要責備我,但讓我特別申明一下,在後面我將充分地闡述這一點。
利潤的大小,不像迴圈流轉中收入的度量那樣可以明確地確定。特別地,不能說像迴圈流轉中成本各要素那樣,利潤的度量恰好可以確切地引發“必需的企業家活動量”。這一數量,在理論上是可以確定的,但它不存在。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利潤總量,以及個別企業家實現的利潤,可能遠大於必然引發的實際起作用的企業家活動量。的確,這個總量常常被高估。誠然,必須記住,甚至是明顯的不相稱的個人成就也有它的作用,因為獲得這種成就的可能性發揮著一種更強大的激勵作用,它比按理應用利潤量乘以機率係數的積所表示的那個激勵作用還大。對於那些沒有實現這種成就的企業家而言,這種前景似乎也屬於一種有吸引力的“報酬”。儘管如此,有幾點是很清楚的,即在許多場合,較小的利潤量,尤其是較小的利潤總量,將產生相同的結果。
同樣,企業家活動質量與個人成就之間的聯絡,在這裡,比起例如在專業性勞動市場的情況要微弱得多。這一點不僅對於稅收理論是重要的——即使這一因素的重要性在實際中僅限於考慮“資本積累”,從增長被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的供給這個意義來說——而且它也說明了為什麼企業家能那麼相對容易地被剝奪其利潤,以及為什麼“領薪水的”企業家,例如經常起企業家作用的工廠經理,通常能夠滿足於遠低於利潤總量的報酬。生活越是合理化,平均化,*化,個人與某些具體的人(尤其是在家庭範圍),以及與具體的事物(比如一個具體的工廠或者一幢祖傳的宅院)之間的關係就越是短暫,我們在第三章列舉的許多動機就會越加喪失其重要性,而企業家也越來越丟失其對利潤把握的權利。這一過程與發展的日益“自動化”是並行的,而它也有削弱企業家職能重要性的趨勢。
今天,就像過去對這個社會過程的開端還不瞭解的時代一樣,企業家的職能不僅是經濟系統不斷重組的工具,而且也是推動包括社會上層階級在內的各要素不斷變化的工具。成功的企業家,連同他的家人,其社會地位上升,他從他的成功的果實中獲得不直接依賴於個人行為的某種地位。這是資本主義世界人們社會階層上升的最重要的因素。因為它的程序是靠競爭性地摧毀舊企業,從而一切都在舊企業的基礎上存在,所以,總是相應地有一個衰落、喪失社會地位、消亡的過程。這種命運也威脅著那些權利正在衰落的企業家,或者威脅著那些已經繼承企業家的財富卻不具備他的能力的後代。這不僅是因為競爭機制不容許有持續的剩餘價值,從而所有的個人利潤都會枯竭,甚至正是透過這個追求利潤的激情(這種激情是競爭機制的推動力)消滅它;而且還因為,在正常情況下,事情總是按照將企業家的成功體現在他對企業的所有權上來發生;這個企業通常由他的繼承人繼續管理,很快也就成為因襲行業,直到被新的企業家代替。
美國有一句諺語:三代之內,興而復衰,的確如此。例外的情況是很少的,而衰落得更快的情況多得足以抵補那些例外的情況還有餘。因為總是有企業家、企業家的親戚、企業家的繼承者,而公眾輿論以及關於社會鬥爭的措辭很容易忽視這些事實。這樣,那些逃離社會鬥爭的繼承者們構成了一個“富人”階級。事實上,社會上層就像是旅館,裡面的確住滿了人,但是裡面的這些人永遠在變化著。他們當中包括來自下層的人,這些人的數量很多,多到我們中的許多人都不願接受的程度。於是我們又面臨一個更進一步的問題,只有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才能看到資本主義競爭制度及其社會結構的真實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