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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楓根本沒注意劉封安的話,此刻,他正感到後脊樑一陣發冷,腦袋裡緊張地思索著——左撇子?卻又右手持刀,一刀切斷死者大部分脖頸,乾淨利落,右手能做到嗎?而且,這被告人馬偉福怎麼看都不象能作出這種動作的人!被告人與死者素不相識,怎麼能這麼容易接近死者身邊割她的脖子呢?按理至少要經過一番搏鬥才行,可死者身上一點抵抗傷都沒有!這又怎麼解釋呢?
聶楓盯著被告人馬偉福瞧著,腦海中繼續快速思索——屍檢報告顯示,死者鄭依娜身高一米七二,年齡二十三歲,身體發育良好,而馬偉福身高看樣子不到一米七,三十七歲,身體單薄,身體力量和年齡對比上,馬偉福並沒有特別的優勢,他就算使用慣用的左手,正常情況下,也很難不遇任何抵抗地,如此乾脆地一刀割破死者脖頸,何況是使用不擅長的右手!
案發現場是條小巷,比較僻靜,但正因為如此,對被害人鄭依娜來說,如果有陌生人靠近自己,一個年輕女性自然而然會心生警惕,幾乎不可能在毫無反抗的情況下被一個陌生人割斷脖頸!
難道,這是一起錯案?兇手根本不是眼前這個被告人馬偉福?
劉封安見聶楓並沒有搭理他的問話,只是傻乎乎盯著被告人,不知在想些什麼,便提高了音量又問了一遍,聶楓已經被自己這想法驚呆了,仍然沒注意到。
韓羽蓉用胳膊肘捅了聶楓一下,低聲說:“公訴人問你話呢!”
“啊?”這下子聶楓醒悟過來了,回過頭茫然問道:“什麼?”
劉封安微微一笑,又問了一遍:“聶法醫,被告人就算是左撇子,也能用右手殺人,從而形成這道傷口,對嗎?”
公訴人問的問題,正是讓聶楓感到震驚的問題,遲疑了一下,說道:“不是的,創口光滑平直,一氣呵成,說明用刀人動作非常熟練,絲毫不拖泥帶水,應該是使用慣用手才能形成。”
劉封安有些尷尬:“這……這也只是聶法醫一家之言,我就覺得,就算我用左手,也能很順利地割斷一個人的……”剛說到這裡,他似乎覺得這個比方很不恰當,嘿嘿笑了兩聲,轉口說:“剛才審判長也說了,聶法醫的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所以,他的話不能證明什麼的。”
薛雲霞說:“這沒關係,事實就是事實,無論是誰來檢驗都是一樣,如果公訴人認為聶法醫不是本案鑑定人,解說無效,那也無妨,我申請法庭對這一問題重新鑑定,相信會得出一樣的結果來的。”
劉封安擺了擺腦袋,沉聲說:“我提醒辯護人,你僅僅依據這一點就說明兇手不是被告人馬偉福,就要認定兇手無罪,不覺得太沒有說服力了嗎?”
“雖然僅憑這一點說服力還不足,但結合本案存在的諸多疑點,恐怕這案件就要劃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之列了。”
“哦,請問辯護人又發現了哪些疑點呢?”
薛雲霞轉頭望向聶楓:“剛才聶法醫已經介紹,實踐中單純用切頸方式謀殺的,非常少見,這是因為這種方法很不容易得手,但馬偉福卻使用了這種非常罕見的方法殺害被害人鄭依娜,他有什麼必須用這種很不容易得手的方式的理由呢?依公訴指控,他也就是見財起意,企圖搶劫鄭依娜的手提包,而決議先殺人後劫財,說明他剝奪死者生命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排除抵抗,順利劫走財物,那他為什麼不用最常見最容易得逞的殺人方式來實施呢?比如朝胸部背部要害捅刺——搶劫案中似乎這種方式非常普遍吧。他偏偏要用最不容易得逞的割斷死者脖頸的方式來搶劫,公訴人難道不覺得這很蹊蹺嗎?”
聶楓心中一動,這美女律師思考的,正是自己剛才思索的問題。這個疑問不解決,這案子事實證據上就有嚴重瑕疵。
劉封安內心深處也覺得辯護人說的有一定道理,但他不可能認輸,幹公訴幾十年,他從來沒認輸過,冷冷一笑,決定拿出最後的殺手鐧:“辯護人,就演算法庭准許延期審理對這個問題進行補充鑑定,就算將來鑑定結論和聶法醫所說一樣,不過,你忽視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你的當事人,也就是被告人馬偉福,剛才法庭詢問他犯罪經過的時候,他已經在法庭上對自己圖財殺死鄭依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你卻在這裡滔滔不絕長篇大論辯護他不是兇手,認為他無罪,豈不是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嗎?”
薛雲霞眼中飛揚的神情頓時暗淡了下來:“是的,被告人馬偉福是自認有罪,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不過,既然我已經發現了這案子中諸多疑點,當然要向法庭提出來,我不是被告人聘請的律師,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