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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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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就是我們製作的工藝品。

我和卓同有一條隱秘的渠道,把製作好的骨架運往境外。在國外專有一幫收集骷髏骨架工藝品的有錢佬,他們會為了獲得我們製作的工藝品,花上大筆的金錢。

而有錢佬們最青睞的,就是嬰兒的頭骨。經過打磨的嬰兒頭骨會變得很小,如果放在收藏櫃裡,或是鑲嵌在權杖上,就會顯得特別優雅與有品位。

但是嬰兒的頭顱並不是那麼容易獲得的,而我與卓同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在一間酒吧裡認識了一個靠打獵為生的老男人。我現在還記得,他留著一腮的大鬍子。他告訴我們,他曾經在打獵時誤入一處神秘的偏遠山村。他躲在密林裡意外看到了一場畸形嬰兒的埋葬儀式,而更讓他感到恐怖的是,那個墳場裡的墳塋都很小,全是嬰兒的墳墓。

大鬍子獵人給我們提供的資訊,讓我和卓同格外興奮。於是我們在打聽到山村的具體位置後,就連更連夜來到了這裡。

趙蓓蕊是我交往不久的女友,她知道我與卓同做的生意,但卻一直不知道嬰兒頭顱的來源。當她知道我們的山村之行後,立刻要求跟我們一起來。當然,我是沒法拒絕她的。

我們來到山村外的嬰骨墳場後,非常高興,立刻開始了挖墳的工作。當我們剖開一座嬰兒的墳墓,看到尚未腐爛完全還連著一點肉的嬰兒骨架時,我開心得幾乎笑了起來。可就在這時候,我忽然看到了一道閃光。

閃光是從趙蓓蕊的手裡發出的,在她的手裡,有一臺很精美的數碼相機。

“你這是幹什麼?”卓同先問道。

趙蓓蕊嫵媚地笑笑,說:“我想留個紀念。這——實在是太酷了!”

我笑了笑,然後說:“是啊,真太酷了。如果這照片賣到雜誌去,再領上一筆賞金,那就更酷了。”

我這話一說完,趙蓓蕊的臉上,變成一片煞白。而我,則陰森森地笑了起來。

做我們這一行,從來都是走在法律邊緣,隨時擔心會被警察抓起來。我知道,控告我們的,除了走私罪之外,還會多上一條——侮辱屍體罪。

所以,我不敢輕易相信別人,即使是新交的女友,我也會暗自調查她的背景。

夜長夢多(11)

趙蓓蕊,她表面的職業是公司的文員。而事實上,她是個自由撰稿人,專寫一些內幕調查。當我瞭解到這一點,立刻就知道了她結識我的意圖——她想知道人體頭骨工藝品製作的所有內幕。

而現在看到她在嬰骨墳場裡拍照,更是印證了我的想法。

當然,我是不能讓她得逞的!

我揚起手裡的鏟子,砸在了她的左側太陽穴上,她當場就昏死過去,烏黑的鮮血從她的嘴角滲了出來。我又走上前去,將鏟子狠狠砸在她粉嫩的頸子上。

當我證實趙蓓蕊已經死亡後,就地挖了個坑,把她埋在了坑裡。

我不禁暗笑,她不是一直想知道嬰骨的來歷嗎?現在她已經永遠與嬰骨呆在了一起,難道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嗎?

大概是趙蓓蕊的鮮血被嗅覺敏銳的狼狗嗅到了吧,我們剛挖了十多座墓穴,就聽到山腳傳來一陣狗的狂吠。然後,我們又看到了一連串的火把。

如果我們被山村裡的村民知道了在幹什麼,等待我們的只有殘酷的私刑!

我和卓同趕緊提起裝著嬰兒骨架的蛇皮口袋逃跑。可這蛇皮口袋實在是太沉了,很影響我們逃跑的速度。但我們可不想白來一趟,我看準了墓地旁一棵很高大的松樹,於是趕緊爬了上去,在樹葉最茂密的地方,用繩索把蛇皮口袋綁在了樹幹上。我相信不可能有人發現我們的戰利品,我只等待著有一天可以從容地取走它。

而現在,我與春秀逃出了山村,村子裡的人還深陷野顛茄毒素造成的重度昏迷之中。這就是我最從容的時刻!

至於春秀,我笑了笑。

已經有了趙蓓蕊的前車之鑑,我又怎麼可以相信春秀不洩露我的秘密呢?

既然我可以像肖申克的救贖一般,在山村裡忍辱負重苟且偷生,同樣也可以心狠手辣不給自己留一點後患。

不過現在我還需要她,畢竟她比我更熟悉山路。

於是我對著春秀又笑了笑,說:“別擔心,我們會沒事的。”

尾聲

我走進了嬰骨墳場,在低矮的墳堆裡,我找到了趙蓓蕊與卓同的墳墓,點上了幾根菸插在墳頭前。我滿面微笑地說:“放心好了,我以後會常來看你們的。這次的嬰兒頭骨脫手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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