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了享受。他知道自己早晚會被抓住,他更知道被抓住後會是個什麼結果,所以,他要在沒被抓住之前,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機會,盡情地享受。他像一個坐在火山口上玩火的惡魔,時刻都有葬身火海的危險。
楊新海有了錢就到城市裡去,在城市裡,他經常光顧娛樂場所和一些地下澀情服務場所。他去過迪廳、歌廳、歌舞廳,去過洗腳城、洗頭洗面店、美容美髮廳,也去過各種各樣的按摩館。他到這些地方,並不是單純為了消遣,主要目的是嫖娼。因楊新海是一棵貧脊的土壤上長出的歪苗苗,自小就在女人面前有一種天然的自卑感,特別是見了漂亮女人,有時連頭也不敢抬。在這些場所裡,那些漂亮的女孩子見了他還搞微笑服務,這使他找回了一個男人的自尊,同時,也在這些女人的身上盡情地發洩著獸慾。
但是,楊新海有錢的時候畢竟很少,所以,大多數的時候,他是到縣城或鄉鎮的一些藏汙納垢的場所去嫖娼。那些地方價格低,條件也比較差,而且周圍四通八達,很容易被人發現。
後來,楊新海知道了這些地方大都有派出所的耳目,還有的老闆就是派出所的內線,所以,他在一個地方嫖娼後,只要不被當場抓住,就立即轉移,以免事後惹出麻煩。
即便如此,他還是多次被派出所抓住過,被抓住後大多是罰幾個錢就被放了,很少遇到危險的時候,只是偶爾遇到些小麻煩。
一次,楊新海在一個路邊的洗頭屋嫖娼後,出了門匆匆往汽車站走。他剛剛上了公共汽車,就上來幾個便衣警察,徑直走到他面前,亮出了警官證,說:〃跟我們走一趟。〃遇到這種場合,楊新海從不逃跑,也不對抗,而是順順當當地跟著他們走。
警察把他帶到派出所,問:〃知道把你帶到這裡來幹什麼嗎?〃
楊新海心想,幹什麼?帶到派出所裡還能有什麼大事?我殺人的事你們不會知道,要是知道了我殺人的事,也不會把我帶到派出所裡來,大不了是抓我嫖娼,想罰我幾個錢唄。但他假裝糊塗地回答:〃不知道。〃
民警直截了當問:〃你剛才去沒去洗頭?〃
楊新海也直言不諱地回答:〃去了。〃
〃洗了頭又幹什麼了?〃
對此,楊新海早有思想準備,但他卻故意不承認,說:〃洗了頭就走了。〃
警察聲色俱厲地問:〃嫖了沒有?〃
楊新海裝作很委屈的樣子說:〃我真的沒嫖。〃說著,從外衣口袋裡掏出1200塊錢遞了過去,說:〃不過,你們硬說我嫖了,我也說不清楚。要不這麼著吧,我的身份證沒帶,我把這些錢押在你們這兒,等我回家拿了身份證再來取。〃
兩個訊問他的警察相視一笑,說:〃你把態度放老實一點,不老實有你的好看。〃
楊新海唯唯諾諾地說:〃是,是,我一定老實。〃
兩位警察從楊新海手中接過錢,把他關進一個鐵籠子裡。楊新海心裡明白,只要他們接下錢,就沒有多大事了,往鐵籠子裡關他,只不過是想嚇唬他一下,別讓他出去以後亂說交罰款的事。但楊新海表面上還是裝得很害怕,因為他的西服夾層裡還藏有5000多塊錢,他怕他們再進一步搜查他,如果把那5000塊錢搜出來,破點財是小事,要是引起他們的懷疑,那麻煩就大了。
由於楊新海裝得很像,警察果然沒有仔細搜查他,他在鐵籠子裡蹲了不到半個小時,就被放出來,臨走時,一個警察遞給他20塊錢,說:〃給你點回家的路費,記住,拿了身份證再回到派出所接受處理。〃楊新海點著頭說:〃好,好的。〃但心裡卻說:〃只有傻瓜才信你的話。你連我的住址都沒有問,讓我回來找你幹什麼呀?說白了,其實是怕我回來找你要錢,故意說大話嚇唬我的。〃楊新海也不和民警爭論,只顧低著頭走出了派出所。
楊新海絕不在他殺人的作案區域內嫖娼,他知道,他殺人後警察可能會找賣淫女瞭解線索,他怕警察透過訪問會找到他的活動蹤跡。
就這樣,楊新海有了錢就去他認為較為安全的地方嫖娼,多次因嫖娼被抓,又多次利用警察的粗心大意和只重罰款不重審查的弱點,一次次矇混過關。但這不能說是警察故意放縱犯罪,因為由於公安機關內部缺乏及時必要的溝通,有的值勤警察也許就根本不知道有殺人案這回事。
代號為“8。15”系列殺人案四
即使在豫南發生一連串作案手法極其相似的案件之後,警方仍然沒有把它們聯絡起來,據警方人士分析,原因在於各省各地公安部門溝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