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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樓上拋了下去。
前一陣,人不是還好好地聊天呢麼?不是還繪聲繪色地,給自己講把妹秘笈呢麼!
半天,曲南休才反應過來:“不可能!前不久我還見過他。”
“怎麼不可能?我一個熟人親眼看見的,身上蓋塊布,因為老黃個子高,腳踝那裡還露了一截。”
曲南休踉蹌後退兩步,心中翻江倒海:“怎麼死的?”
那人漫不經心地繼續踩壓著腳下的硬紙板,以便待會兒好捆綁:“聽說是被瘋狗咬了,沒捨得去打針,得了破傷風啊還是狂犬病什麼的,那能不死麼?說是被發現的時候,身邊還有撿了半麻袋的空塑膠瓶吶。”
曲南休的鼻子一陣發酸,眼眶裡被湧出的溫熱的液體溢滿了,管它什麼男兒有淚不輕彈!
沒想到,那人話鋒一轉,又歡天喜地地說:“可惜了了那些瓶子,要是給我就好了,估計能賣不老少錢呢。不過,好歹他的地盤現在歸我嘍,哈哈!”
曲南休的心裡,一陣陣撕扯的疼痛。
做人,何以麻木不仁到這種程度?難道一條人命,還不如幾個破瓶子重要?
可能在很多人眼裡,洪爺這個流浪漢的死,輕如鴻毛,頂多在茶餘飯後提起來當個休閒話題,但在他曲南休眼裡,絕對不是這樣!
一起喝過酒、聊過天、說過掏心窩子的話,就是朋友,就是弟兄!
小曲仰起臉,用力睜大了眼睛,以免淚水接連掉落下來,強忍住悲憤問:“屍首呢?”
對方滿不在乎地說:“派出所拉走了啊,確認身份,聯絡家屬去啦!要是沒人認領,就直接火化了,還不用交錢,不是蠻好嘛。”
那口氣,就好像在講述一隻螞蟻的命運。
曲南休只覺得渾身無力,好像生了大病似的。
他長嘆一聲:好好的人,就這樣沒了。
不知洪爺心心念唸的兒子,能不能聯絡得上?就算聯絡上了,會不會願意來見他最後一面呢?
洪爺當時喝了酒,興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樣子,還在腦海——
“。。。。。。以前我可不住這兒。信不信由你,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就靠走私黃金髮了家。。。。。。人不風流枉少年嘛!年輕的時候,你洪爺我好歹也算個小帥,身邊一直沒少過漂亮姑娘。洪爺我總結的追女人的方法,不外乎兩句話——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帶她看遍世間繁華;若是她歷經滄桑,就帶她坐幾次木馬。。。。。。”
“雖然發跡的滋味很好,但是如果有機會重來一次,我還是不走這條路了。都說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啊?我還是踏踏實實地,守著老婆孩子過小日子吧。我兒子現在,應該三十多了,大概早就不記得我這個爹了吧。。。。。。”
眼角溢位的淚,經冷風一吹,沙得疼,但遠比不上心的疼痛指數。
曲南休吸了吸鼻子,把二鍋頭一瓶瓶全都開啟。
聞到酒味,旁邊那人忙喊道:“小夥子,你打算在這裡喝啊?喝完了把瓶子留下唄!”
曲南休鼻子裡輕輕哼了一聲,沒有回答。
他本該痛恨此人的冷血,但又不是太恨得起來。因為,幾個瓶子對那人來說,就是賴以生存的收入來源,是眼裡關注的頭號焦點。
自己並沒有權力要求別人高尚,要求別人富有同情心,更沒有能力讓社會做出任何改變。
唯一後悔的是,沒有早點來看洪爺,陪他喝一場烈酒。這種遺憾,大概要跟著自己相當長的時間吧。
“羅教授,我要後悔藥,十份!”
曲南休將二鍋頭盡數傾灑在橋下,就算是送這位晚景淒涼的忘年交最後一程吧。
“老哥,一路走好,小弟希望你去了一個,有愛、有酒的極樂世界,每天都能開開心心的。”
每次見過洪爺之後,心情都特別好,而這一次,曲南休卻是拖著異常沉重的腳步離開的。
夜,更加黑得像個魔鬼,彷彿轉瞬就可以將他吞噬。也許很多罪惡的起源,都是因為怕黑怕孤獨吧?
他悲哀地想,如果自己現在死在這裡,會不會有人知道?要多久才有人發現?
如果換成一個明星呢?
別說明星的生命受到威脅,大概就是他們換個髮型,甚至換了顆耳釘,也馬上就會有成千上萬的粉絲點贊吧?
也許這個世界,真的像某本獲得雨果獎的小說寫的那樣,分為第一世界的人,第二世界的人,和第三世界的人吧。那麼自己和洪爺,毫無置疑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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