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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臺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個小時,但心與心的距離,卻已經遠到窮盡今生都無法交會了。
第二幕 卷四
學校開學了,新的環境、新的生活步調要摸索適應,大學新鮮人的身分,讓我每天都忙碌到無暇去理會自身複雜混亂的思緒。
以前讀高中時,聽同學講了太多關於宿舍“不乾淨”的故事,剛好我膽子也不夠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勇氣回想那天的情景,抵達高雄時,我曾經打過一通電話回去報平安,接電話的是予潔,我分不清該失望,還是鬆一口氣,若另一頭的人是程予默,我還真不知該跟他說什麼。
一切都安頓好後,我又打了通電話回去報告現況,這回接電話的是叔叔。
第一個月,我回去時,程予默和同學去中部玩,沒回來過夜,據予潔說,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個月,學校有考試,我走不開。
或許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許是我和他的緣分真的太淺薄,每每總是很巧合的錯過彼此。
而他也從沒打過電話給我。
時至今日,我已三個月沒見到他,也沒聽到他的聲音了。
命運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戲碼,將我和他錯排開來,漸行漸遠。
要忘記他,比想象中的還要困難,每當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會躍入腦海,佔住我所有的思維。
隨著分離時日的拉長,他的影像不但沒有轉淡,反而多了一種名叫思念的東西,它像只小蟲,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蝕著我。
也因為這樣,我學會了用忙碌來麻痺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點危險情緒冒出頭,就拿其它的事物來轉移注意力。
我熱中於社團、聯誼,藉由認識各式各樣的朋友,讓自己沒有太多的時間想起他。
在一次的聯誼中,我認識了一個男孩子,他叫童聖陽。
他對我很好,既體貼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讓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顧與關懷。
我間他,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他一副被打敗的表情,驚訝地說:“不會吧!小姐,你難道感覺不出來我在追你?!”
是嗎?他在追我?也就是說,他喜歡我?
被人喜歡、在乎著的滋味好獨特,因為我一直都是沒人在乎的‥。
叔叔當然關心我,但是他的關心會讓我有壓力,我得提心吊膽接踵而來的戰火
程予默或許也關心我,但是他的關心太撲朔迷離,像是霧裡看花,什麼都捉摸不住,讓我的心隨著他不明確的態度而擺盪,找不到定點。
而童聖陽,他是第一個關心我,卻不必揣揣擔慮、不必茫然著慌,可以安心去感受、並接受的人。
我這才明白,原來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這麼的教人感動。
和他在一起,讓我覺得很安心。
我對他是有好感的。如果愛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愛戀必先由淡淡的喜歡開始,那麼我想,我是很有可能愛上他的。
於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從小就獨立,凡事一肩挑,並不是我比別人堅強,而是被迫成長,我其實也會累、會無助、會力不從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裝,單單純純的依賴他、信任他,當個不識人間愁的小女人。
還有絕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來沖淡初戀挫折的傷痛。
每當我又想起程予默時,就拿另一道影像覆蓋過去,取代它曾經存在的痕跡,有了另一個我該愛的人,可以幫助我忘記那個不該愛的人。
感情得到寄託,一切事情都變得容易許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經讓我的心擰得發酸、發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壓在心靈最深處,封箱鎖起,現在的我,已經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會徹底的忘記他。
十一月天裡,氣候開始轉涼了。
從小就極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會噴當、鼻水直流。
這種天氣最討厭了,要在以前,沒事我一定會躲在被窩裡,睡他個地老天荒、海枯石爛。不過我並沒忘記我是有男友的人,童聖陽一群死黨吆喝著要見我,於是我這個醜媳婦就只好認命地見公婆‥‥嗯,是見“叔伯”。
就這樣,我難得蹺了一天的課,捨命陪君子。
一夥人殺到澄清湖去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