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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始皇之前,中國的正式中央王朝是周朝,儘管已經式微。上古三代,史無詳載,但後世儒家編撰了很多動人的故事,將其描繪成政治理想國,什麼“文武之治,一張一弛”,“周公吐哺,天下歸心”等等,反正周王朝是純正“封建”,據說是美得很。
但是,兩千多年前,經濟、交通十分落後,周王朝對統治區域的有效管理應該是個問題。把子侄、功臣分封到各地,起碼在心理上有了統一管理的感覺。
到秦代,生產力已經有所發展,鐵器也已經普遍使用。從秦統一後的一些重大決策可以看出,政治體制的變革已經具備了成熟的社會條件。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等等,都是統一國家管理的基本條件。
李斯是一個偉大的政治體制創新者,儘管他個人的人格境界低了點兒(以後會有機會評價他)。他提出了對“子侄功臣”的政策,就是“以公賦稅重賞賜之”,衣賦食稅,結果是“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這個政策,應該說一直沿用到後世。“郡縣”是資本,“賦稅”是利息,把利息的一部分給子侄功臣,而不把資本交給他們,這是政治成熟的標誌。可惜,這種成熟的程序到了這一層面就停止了。
後世,郡縣制大致定矣,但“封建”多有反覆,漢高祖得天下,也分封過功臣、子侄,後來在呂后幫助下剪除異姓王,與眾臣盟,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分封政策變成了只封劉氏子弟,結果劉姓王一樣和中央鬧對立,景帝削藩時還引發了皇族內戰。
封與不封,在今天看來只是一個對待子弟功臣的政策待遇問題,但是在當時,則是一個政治體制和權力基礎的構建問題,也是政治上必須馬上回答的問題。
秦始皇與李斯不搞封建制而推行郡縣制,是因為他們從周朝的衰落、從諸侯國之間不停的戰爭中看到了“封建制度”的缺陷。劉邦初定天下,則不免事事反秦而行之,以為秦之亡與廢封建有關係。後世的柳宗元看到了其間的差別,他在《封建論》裡說:“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這個看法是公允的。
在秦,“有叛人而無叛吏”;在漢,“有叛國而無叛郡”。柳宗元看到了郡縣制是帝國王朝穩定的基本制度。郡縣制的核心是官員由中央任命,對中央負責;分封則剛開始還領中央的情,時間一長,就習以為常,像今天美國的州郡,基本自治,聯邦政府的權力在各州有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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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統:防止民間武器擁有
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為鍾、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宮廷中。一法度、衡、石、丈尺。徙天下豪傑於咸陽十二萬戶。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36~237頁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把天下的兵器收繳上來,鑄了十二個金人,這件事史書上言之鑿鑿,讓人不能不信。但是我還是有疑問。
當時的戰爭,前後投入的兵力不下數百萬,坑殺俘虜動不動就是幾十萬。如果一個士兵平均每人擁有金屬武器一公斤,那“天下兵”至少得有一百萬公斤,也就是一千噸。若鑄十二個金人,一個平均要重八十多噸。
以當時的鑄造技術而言,搞出八十噸的鑄件絕無可能。事實可能是,確實鑄了十二個金人,不過十二個金人所耗對於天下兵器來說,只是零頭,此舉多半隻具有象徵意義。收天下兵器,以當時的社會動員程度而言,也沒有可能,還有一個情況不能不談,在中國古代,一旦戰爭規模擴大,就會把大量農民捲入,農具即是兵器,請問誰能收起來?
“收天下之兵鑄金人十二”是一個象徵舉措,他對於新政權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表明新政權結束戰爭、開創和平生活的意志,所謂“鑄劍為犁”是也。這對長期處於戰亂之下的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