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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米爾斯致威廉·博拉”,1934年8月17日,國會圖書館藏《博拉檔案》。
不是所有拒籤守則的人都那麼容易在這種恐嚇下屈服。在汽車業,亨利·福特就拒絕簽署《國家工業復興法案》守則,拒絕跟競爭對手一起提高汽車的售價。“我不認為美國現在就能像蘇聯那樣管理國家。”福特在其筆記本里寫道。但是,通用汽車公司、克萊斯勒公司和其他較小一點的獨立公司都匆忙簽署了藍鷹守則,該守則管控著他們的生產、工資、價格和工時,對違反守則的人,輕者罰款,重者會被判監禁。福特為此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同行更希望穩定和政府管控,不希望競爭和自由貿易。通用汽車公司的前總裁皮埃爾·S。杜邦在一次聚會上敦促他簽署守則,福特對此特別惱火。
面對來自《國家工業復興法案》的強大壓力,福特仍然拒絕簽署汽車業守則。他蔑視這部法律,宣稱它是非美國的和違憲的。但是,國家工業復興署的首腦休·約翰遜和羅斯福總統需要的是政府管控和企業的服從。他們想迫使福特就範,在福特拒絕以後,他們就採取更強硬的行動。他們聲稱除非福特簽署守則,否則他將無法和政府做任何生意……隨著30年代政府機構的大幅擴張,政府採購對企業來說是一筆數額不小的訂單。比如民兵預備役師配備的500輛卡車的採購中,福特的報價要比第二低的報價少169 000美元,但是政府宣佈,寧願多支付169 000美元,也不願與福特合作,因為福特拒絕簽署汽車業守則。羅斯福在新聞釋出會上宣佈:“我們不得不取消政府購買福特汽車的計劃”,因為福特不跟“《國家工業復興法案》保持一致”。
福特的自行其是和獨立不羈鼓舞了那些想重返競爭市場的人。有人問休·約翰遜:“將如何處置那些不服從新守則的人?”約翰遜說:“我們將狠狠用拳頭擊打他們的鼻子。”據記者雷蒙德·克拉珀講,在一次晚宴上,休·約翰遜說,“美國人民將打倒福特,因為他迄今仍沒有加入汽車業守則。”《雷蒙德·克蘭珀日記》,1933年5月29日,國會圖書館。
儘管約翰遜沒有用拳頭擊打福特的鼻子,但他真的動用法律的臂膊將許多拒絕服從《國家工業復興法案》守則、不願意因此葬送自己企業的人投入了監獄。比如,在賓夕法尼亞的約克縣,弗雷德·帕金斯為工廠製造和出售蓄電池,為農場製造和出售照明裝置。十多年來,他在約克發展起自己的企業,僱了大約20個沒有技術的工人,這些工人都堅稱他是個了不起的老闆,因為他付給他們的工資很合理。但是,帕金斯給工人支付的工資比《國家工業復興法案》電池業工資標準所確定的每小時40美分要低。帕金斯做的是小本生意,贏利本來就不多,不可能支付每小時40美分的工資。即便工資水平低於守則的規定,帕金斯還不得不解僱其一半多的僱員。這樣,在《國家工業復興法案》電池業守則成為法律以後,帕金斯就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關閉其企業,要麼繼續給剩下的僱員支付低於每小時40美分的工資,努力掙點錢。帕金斯和僱員們都願意企業繼續下去,哪怕工資低些。所以,他請求休·約翰遜放他一馬,希望卻落了空。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四章 價格壟斷損害了美國的商業(7)
國家工業復興署官員到了約克後,就威脅帕金斯,但帕金斯既不同意關閉企業,也不同意提高工資。帕金斯在約克縣監獄蹲了兩個月,因為他違反了《國家工業復興法案》守則。他在監獄裡繼續管理企業,定期跟秘書和兒子交談,指導企業的日常運作。他的僱員們紛紛跟記者談話,為老闆辯護。比如瓊斯就說:“我們要求他給我們一份工作,他在我們困難的時候真的給了我們工作。他付給我們的工資是合理的……”瓊斯還說帕金斯“關注我們在工廠外的福利。如果我們的家人生了病,他常會幫助我們”。國會圖書館裡博拉檔案中儲存的關於帕金斯的信件和剪報的最後日期是1934年7月3日,那時帕金斯仍待在監獄裡。“弗雷德·裴金斯致威廉·博拉”,1934年5月5日、1934年7月3日;“參議員戴維·裡德致弗雷德·裴金斯”,1934年6月14日;《紐約新聞》,1934年5月9日、6月10日,藏於國會圖書館《博拉檔案》。
還有人是因為給客戶打折而被送進了監獄。比如,在克利夫蘭經營社群乾洗店的山姆和羅斯·馬克維奇夫婦被監禁了,據博拉檔案裡的新聞報道說,原因是“他們每乾洗一套衣服,收費比《國家工業復興法案》守則規定的標準要低5分錢”。起初,喬治·拜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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