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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張適應了明廷的需要,符合了它的願望,因而贏得了明廷的信任。
第二節 西征廣寧(4)
其實,被明廷誇獎的王化貞,並沒有什麼才幹,他之所以能夠立功,純出偶然,得之於僥倖。廣寧之能存在,並非王力御強敵的結果,而是努爾哈赤按兵不動,沒有立即西征,廣寧才未失守。毛文龍的鎮江之捷,亦出於金兵不備,而且努爾哈赤立即派四貝勒皇太極、二貝勒阿敏領兵前往,平定了鎮江的起義,對南四衛進行了血腥屠殺,迫使毛文龍逃往朝鮮。王化貞既不諳兵法,又剛愎自用,輕敵自傲,且不問軍務,“一切士馬、甲仗、糗糧、營壘,俱置不問”,只知胡寫亂說,“務為大言罔中朝”,騙取朝廷信任。
王化貞主戰,主速戰,極言可以不用多少兵馬錢糧,就可迅速獲勝,收復遼河以東十四衛。他為用以制敵之策所列舉的論據主要有三項。一為用西虜,以西虜制東夷,即用蒙古打後金。早在天啟元年三月遼瀋失陷前夕,身任遼東寧前道的王化貞就上奏說:“奴氛益惡,遼勢將墟,亟救燃眉,惟有用虜一著。……請發帑金百萬”,宣諭蒙古諸部,有能討金者,賜金銀,有能滅金者,“有其地仍比順義王例,歲賞若干”。如此,則蒙古各部“未有不爭赴者”,“奴不敢復深入矣”。《明熹宗實錄》卷八。五月二十四日,兵部從巡撫王化貞之請,發銀一百萬兩於廣寧,以撫賞蒙古招其抗金。九月,王化貞又上揭兵部說:“虎墩兔汗調兵四十萬,助攻奴酋,先遣夷使伯言顧哈等報知,隨後齊到”,請發帑金三十萬,作賞功之用。這個虎墩兔汗,就是蒙古察哈爾部的林丹汗。王化貞的用西虜制東夷主張,是明萬曆後期的一貫方針,根據有三,一是蒙古、女真一向不和,建州興起,蒙古不服,欲圖誅剿,壓其威勢。二是蒙古善於騎射,兵力強大,素為明朝所畏,用以抗金,可收其效。三是蒙古各部貪明市賞,斷市停賞,蒙古不堪其苦,重金撫賞,蒙古將戀財而為明用。萬曆末年以後局勢,確實如此。一些蒙古部落與明相聯,共抗後金,尤其是察哈爾部林丹汗,更是一貫與努爾哈赤為敵,蔑視新興的建州。
天命四年(1619)十月,林丹汗遣使入建州,致書努爾哈赤說:
四十萬蒙古國之主巴圖魯青吉思汗諭: 致問水濱三萬諸申之主恭敬英明汗平安無恙否?明國與我二國昔為仇敵。吾聞自午年至未年,明國為爾騷擾。今此未年之夏,吾曾親至廣寧,降服其城,收取貢賦。今爾出兵廣寧,吾將威制於爾。吾二人素未開戰,若吾所服之國為爾所取,則吾名安在?如若不聽我此言,則吾二人之是非,天將鑑之!先前我等互相遣使往來,後以爾使捏告吾太驕傲,因而斷交。如以吾言為是,爾可遣使前來。《滿文老檔·太祖》卷十三。
此信用詞之粗野,口氣之狂妄,對建州的輕視和威脅,達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激怒了後金八旗貝勒大臣,半主殺其使者,半主割使臣耳鼻。努爾哈赤決定,“對彼之惡言,我等也以惡言相報”,遂回書林丹汗,痛譏其偽稱四十萬蒙古之主,實則僅系擁眾三萬之小部頭人,諷其不敢用兵於明國(甚至曾被明所敗)一心想討要賞銀,以致為明所騙。金蒙相惡,明是可以拉蒙抗金的。
二為用降臣,依靠李永芳等降將的反正,裡應外合,擊敗金兵,收復失地。王化貞認為,李永芳等降將,久懷內附之心,連續遣人入金,勸誘歸順,李永芳亦佯為允諾,偽願內應,王信以為真,寄予厚望。
三為倚遼民,等待河東十四衛遼民武裝起義,迎接官兵,滅掉建州。王化貞一直認為,河東遼民痛恨後金,明兵一渡河,“河東人必內應”,可以作為明兵抗金禦敵的重要支柱。他曾上疏詳述遼民情況說: 後金搜掠民間米粟牛羊,將堆積如山的財貨,盡運舊寨,大殺遼民,遼民恨之入骨,等待官員往徵。“河東之人引領以望,以日為歲,吾使人所至,望屋而室,賊至則匿之,去則導之,及河則泣送之。豪傑聚眾,俟吾兵至,則共執偽將以降,雖多有事漏被殺,不悔也。”《明熹宗實錄》卷十、十三。
因此,王化貞輕視大敵,“好謾語”,“欲以不戰取全勝”,甚至直到十二月廣寧勢危,官民思逃的時候,王還上疏明帝,狂妄宣言:“願請兵六萬,一舉蕩平。臣不敢貪天功,但厚賚從徵將士,遼民賜復十年,海內得免加派,臣願足矣。即有不稱,亦必殺傷相當,敵不復振,保不為河西憂。”《明史》卷二百五十九,《熊廷弼傳》。
熊廷弼則與王相反,力主固守,主持久戰,強調徵集大軍,廣儲糧餉,備足器械。六月初一,廷弼即上恢復遼左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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